1974年,在筹组四届人大领导班子时,毛主席提名了一位女同志出任人大副委员长,这是一个副国级的职务,没想到周总理在得知这位女同志的名字后,当即表达了不同意见,这位女同志最终没能上任。
周总理长期协助毛主席处理国家大事,他为何会不同意毛主席提名的这位女同志呢?只因毛主席提名的这位女同志不是别人,而是周总理的夫人邓颖超,对夫人出任副国级的职务一事,周总理一点也不支持。
众所周知,周总理和夫人邓颖超十分恩爱,两人携手相伴51年。1925年8月,21岁的邓颖超和周总理结婚了,他们的婚礼没有盛大的仪式,也没有豪华奢侈的宴席,只有一餐简单的饭。
婚后由于当时局势不好,邓颖超不幸两次小产,导致她的身体受损严重,从此失去了做母亲的机会。周总理对邓颖超的不幸遭遇深感痛惜,从此他更加珍爱邓颖超,在革命道路上两人携手走过了风风雨雨。
新中国建立之后,有人提议可以让邓颖超担任一个部长,她的资历和贡献是非常高的,邓颖超在1925年5月就入党了,参加过长征,抗战时期担任过参政员,无论是能力、资历还是威望,她都担得起一个部长的职务。
不过周总理不同意,周总理直言:“如果小超去当部长,她发出的文件、指令等,别人就会误认为是我的意见,这让别人不好办。”因此周总理不同意邓颖超当部长,并表示邓颖超不能到政府里任职。
就这样邓颖超到了妇联任职,1949年,邓颖超当选为妇联的副主席,职级属于副部级,此后邓颖超长期在妇联工作。周总理不仅不同意邓颖超担任高的职务,在工资待遇方面也要求邓颖超降低一些。
以邓颖超的资历和贡献,她的待遇可以定为行政3级,即便是按副部级的职级评定,她也该是行政4级,不过她主动要求降为行政5级,周总理知道后就和邓颖超商量,建议她拿6级工资就够了。
邓颖超明白周总理的顾虑,于是再次主动申请降低待遇为行政6级,最终邓颖超的待遇被定为6级工资。不难看出,周总理多年来一直是有意“压制”邓颖超,不过邓颖超对此毫无怨言。
其中的缘由周总理曾经不止一次地说过,夫妇两人如果都出任重要的领导干部,并不是一件好事,容易形成不好的示范,滋生裙带关系,一旦有了上行下效的趋势,就是一股不好的风气,危害极大。
实际上周总理和夫人邓颖超早就有过“约定”,只要周总理在职,邓颖超就不会担任较高的职务。因此当邓颖超被毛主席提名出任人大副委员长时,周总理是不支持的,以避免造成不好的影响。
直到周总理逝世之后,1976年的年底,邓颖超才当选并出任人大副委员长,成为了副国级的女干部,1983年,邓颖超当选为政协主席,成为了正国级的干部。1992年7月11日,邓颖超在北京病逝,享年8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