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这业主群炸锅了!原业委会主任私下与物业签合同?回应来了

业主的视角 2024-08-22 19:42:35

今天来爆一个来自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丽园小区的瓜,实际上这个瓜早在2024年8月初的时候就已经有人与博主投稿了,甚至在更早的2023年年底,就有业主与博主爆料该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的“江湖恩仇录”,直至今日,该小区业委会发出公告以及求证各方后才成文。(为尊重各方隐私,已经做打码处理)

/ 01 /第二届业委会曝光原业委会主任“私下”与物业公司签合同

关于丽园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原主任谢某跟祥X物业黄某于2023年7月12日非法私签《丽园小区物业服务合同》告全体业主书

丽园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小区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丽园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自2023年7月3日成立以来,为了维护全体业主的权益,业委会就小区公共收益问题多次与祥X物业协商并在西乡塘街道办及秀灵北社区的参与下多次坐下面对面商谈,但祥X物业以2022年7月15日与秀灵北社区签订的《丽园小区应急物业服务合同》(该合同已于2023年1月15日到期)为由,将临时停车费及公共车位费作为物业服务补贴,占为已有,拒绝归还全体业主。故至今为止,业委会并没有与祥X物业签订任何物业服务合同。事实上,丽园小区现为无物业服务合同状态。

2023年7月3日丽园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并经西乡塘街道办备案成立,谢某被推选为主任,2023年7月5日谢某去刻好第二届业委会公章,并一直掌握在谢某手里。因违反公章管理及使用规定,2023年10月11日业委会召开会议,在其他业委的强烈要求下,谢某才将丽园小区第二届业主大会和业委会公章交出,由业委谢XX保管。

因在处理小区公共收益分成以及砍树种树,一户一表,允许对外接水电等问题上谢某的意见与其他业委会成员意见分歧较大,谢某于2024年2月7日辞去业委会主任及委员职务。

业委会成员虽然少了一名成员,但组织架构合法。尽管维权之路困难重重,但4名业委团结一致,在绝大多数业主支持下,继续为维护全体业主权益而努力。

今年8月份,有业主向业委会举报2023年7月12日,丽园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原主任谢某与重庆祥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黄某签订了一份《丽园小区物业服务合同》(见附件),并发布在南宁市物业服务监管平台上,经业委会调查取证,此合同存在,但业委会其他成员都没有见过此合同,也没有在业委会讨论过更没有经过业主大会表决。谢某一边瞒着其他业委与物业私签了合同,一边又带领业委会就公共收益分成与物业谈判,当达不到其目的后辞职,使业委会处于被动处境。从时间上看:2023年7月3日业委会收到名案成立,刻章证明是2023年7月5日,而上面所述落款法定代表人为谢某签名的物业服务合同是202年7月12日签订。距离业委会成立短短9天,业委会的公章是谢某保管。该合同第五条3小条和第九(三)条款约定,将小区地面停车位收费作为物业费补贴归物业所有,极大地损害了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没有经过业主大会和其他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投票表决私自与物业签署小区物业服务合同是无效的,是违法的。这份合同是否存在恶意串通,私自签订,瓜分业主的公共收益不得而知。业委会将保留进一步追索的权利,将利用法律手段维护业主权益。并强烈谴责这种私吞业主公共收入的行为。也希望全体业主擦亮眼睛,行动起来,维护好自己的权益。并再次提醒全体业主,业委会跟祥X物业没有签订任何物业服务合同,请大家注意风险。

丽园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2024年8月20日

对业委会以上公告,您怎么看?

/ 02 /物业服务合同部分细节

根据合同信息显示,确实是原业委会主任,谢某,于2023年7月23日与X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难不成有什么隐情?

/ 03 /物业公司对该合同的回应

该小区关于这份物业合同的回应如上图所示:

物业公司对该合同特此说明:

该合同围于办理重庆XX物业异地跨区域涉税事项上税之围而已,除此之外该合同无任何用之是无效的(未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授权的),特此说明!

笔者对比企业信息档案,合同签名的名字,微信群备注的名字及电话,并求证,确实为该物业负责人所发言。

/ 04 /原第二届业委会主任谢某对此事也进行了回应

南宁市丽园小区原第二届业委会主任谢某表示:

与新聘任的物业服务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含相关服务标准、收费标准、服务方案等重大内容的物业服务合同需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业委会及个人无权私自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合同,违反印章使用规定,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即便该“合同"有效,该合同无论从时效上、利益上均未体现谢X对小区利益的侵犯。

相反,业委会未依照《广西物业管理条例》《《丽园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召开业主大会,讨论业主公共收益分配,这才是侵犯了全体业主的利益。

业委会的目的:通过此事,向小区业主说明谢X与物业相勾结,出卖业主利益。进一步向业主表明业委会的“伟、光、正”,从而达到其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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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事儿放在走进科学,恐怕得分10集连播才行,到底是业委会主任谢某真的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又或者是有什么重大的误会?欢迎继续往下看。

此外,丽园小区原第二届业委会主任谢某还展示了业委会内部分工调整的公告,详见下图:

以及丽园小区第二届业委会原主任谢某曾在辞职之前提议业委会调整组织架构的提案,具体如下图:

丽园小区业主委员会:

本人于2023年12月6日,向西乡塘街道办、秀灵北社区提出辞去丽园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职务,不再担任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经社区书记劝导,于12月8日提出,保留业主委员会委员身份,但要求业主委员会进行组织架构调整。

时至今日,业主委员会仍未依规进行此工作,本人特此正式进行书面申请,望小区业主委员会于2024年2月6日前依规完成丽园小区业主委员会组织架构调整工作。

此外,并与2024年2月7日辞职之前发了全体成员告知书。

这也算是有始有终了。各位怎么看?

/ 04 / 该小区第二届业委会进一步就辞职信进行回复

对于原业委会主任谢某辞职,丽园小区第二届业委会进行了盖章回应。

就丽园小区业委会发布的这一份“说明”,业委会主任谢某进一步回应如下,并发送到业主群。以下为正式回应的全文:

以上为丽园小区第二届业委会原主任谢某对相关问题进行了一一回应,并就成立业委会后诸多事项展开了更详细的说明。并发送到业主群告知全体业主。

/ 06 / 笔者观点

业委会的成立及运营有诸多的不易,各方之间的沟通应当保持顺畅,相关行为应当建立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之上。以上,该小区的业委会公告,以及服务该小区的物业公司,签字的原业委会主任谢某都进行了详细的回应,对此,您怎么看?

文末彩蛋:据悉,该小区正在众筹一笔款项,拟就物业公司侵占公共收益事项发起风险代理诉讼,目前还在众筹阶段,尚未立案,留个以后的谈资。彩蛋中的彩蛋,笔者大胆断言:大概率会被法院驳回!

转自:业主议事厅 微信公众号友情推荐公众号:周边游指南,持续更新全国2844个县级行政区著名旅游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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