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说两句# 这位作者说,“土改政策……直接推翻了中国几千年土地私有制,实现了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制……”。 他这种说法来源于对历史和法律的无知,是完全错误的。 1950年的《土地改革法》第一条规定,实行土地农民所有制;第三十条规定,土地可以自由买卖。这实际上就是土地私有制。 1952年,全国的土地改革基本结束,3亿无地、少地的农民分到了7亿亩土地,当年全国耕地面积16.2亿亩。 《宪法》第十条规定,除特殊情况外,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就是土地的集体所有制,也是公有制的一种形式,其来源是上世纪50年代的公社化,但绝不是土地国家所有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