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了,找到了,可是被发现的太晚了,早已没有呼吸尸体严重腐烂!
遇害的27岁女子李某于8月5日在临汾火车站失联,被一名33岁的男子冯某以提供工作机会为由诱骗至废弃房屋,不但对李某进行猥亵,还为了抢财将李某杀害,最后发现手机的钱无法转出,只淘到手机壳背面的20块现金,估计冯某当时被气炸了,费那么大劲才搞到这么点钱!
可怜的李某此后一直躺在废弃物,直到8月26日被附近村民闻到臭味才被发现并报警,很快警方通过高效的探查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冯某对此供认不讳,不知道他还有没有下半生,即使有也要在里面度过了!
卖给医院利用赔钱受害者家人
恶魔太残暴了
不要相信陌生人
还有屁的后半生,肯定是毙了
枪斃,器官割光
你跟我说腐烂的尸体早没呼吸是考究我还是想怎么的你直说
太残忍了!严惩凶手!
这女的也傻,废旧屋那种环境,会有工作嘛,有也是不好的工作。还是安全意识不够啊
这种抢劫杀人肯定判死刑的!
把凶手器官卖了赔偿受害者家属。
为什么总有人认为自己在天网之下杀人能逃过警察的追查?城市到处是监控,但是杀人放火的人一直没少过
早已没有呼吸尸体严重腐烂……什么水平才能这样写。
用杀人犯的活体器官作无偿捐赠后再处极刑,必须为所犯罪恶赎罪。
这种恶魔必须器官捐献出来,然后才能死
抢劫至人死亡加重,猥亵,数罪并罚,死刑
游街示众!
呼吁恢复极刑对待这种人渣!
犯人只会被嘎腰子[滑稽笑]
但凡有点脑子现在谁敢乱来?
请严打
还想用手机转账???这就完成暴露了自己!……这类无脑的恶魔!为何就那么傻啊!!!!
这家伙应千刀万剐让他血流尽而死!!!,骗色劫财还折磨人死,公安机关对这种人应立即执行,不能让他留在世上看到阳光!
三罪并罚不死才怪呢,
不要和陌生人说话!
这也太假了,女的是个傻子吗?有工作会在废弃木屋
现在这时代如果真有这样的事,估计早就热点曝光了,小编是怎么知道的
什么年代了还干这种事
这个犯罪分子身上的零件拆拆也值不少钱!什么眼角膜,肾,干,骨髓移植,骨骼标本,皮肤,心脏,这些不都是钱嘛!
抢劫杀人比激情杀人重多了,基本死刑。除非是有自首立功的情节。
腊鸡ai文,造谣应该全部收监,真恶心!
傻逼自媒体编故事
下半生只能在地狱过了
小编估计腐烂了还有呼吸,沙包
性质恶厉枪毙不浪费粮食
每天割他一小块肉。
杀了人还有后半生吗?
都27岁了还相信陌生人
这种人渣不能给他下半生!
求财就求财,何必伤人性命
有没有下半身吧
案发当初为什么不能迅速利用高效的探查锁定嫌疑人?等到出命案了才能? 要不然就没有立功机会了!
与内容无关的图片弄来干嘛?
图片与内容无关。那你还发个屁
这个年代还有劫钱的
居然猥亵!!太可恶了!!
眼角膜摘了,肾脏摘了,卖了赔钱,再去坐牢或枪毙,心肝不能用,是黑的。
只要没有精神病,基本上都是死刑。除非遇到圣母法官,想给罪犯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真的很奇怪!为什么会出现智商那么低的人?难道末日淘汰开始了?淘汰掉LG!
傻逼一个,钱没到手把人先杀了,下去做鬼也是一个傻逼鬼
看报道杀人越货基本上都是山东山西河南河北人
惩罚力度不够,凌迟车裂
犯罪分子枪毙是浪费子弹,坐牢也是浪费资源。但是他的器官可以卖钱,赔给受害者!
这都是哪一年的事了?如何屏蔽所有带社会带国际的号?
这种人要把他的全部器官捐献给需要的人,做坏事的都要这样。
把此人的心肝肺用于活体移植…所得费用进行赔偿…
不是,你抢劫就抢劫,强奸和杀人干啥,现在不行找个小姐去也好啊
直接死刑
哎
胡同学才叫惨烂成干了没发出臭味,这个女的老远就被问到了
应该枪毙掉
抢劫杀人,应该判死刑的,应该吧
20元就杀了人家必须枪毙!
我总理解不了,强奸为什么要说成猥亵?在普通人看来,猥亵要轻的多,有几种说法。强奸则清楚明了。
正常思维你怎么敢和陌生人来这种地方的
为啥不把坏人交给家属处理
这样的人还有下半生?
抢劫、杀人、猥亵、数罪并罚估计死刑了,难逃一死
都已经严重腐烂就没必要提呼吸的事情了,感觉瘆得慌。
[爱心][爱心][爱心]我只骗色,不要钱也不要命
人渣,应该凌迟
27岁啊,这年头连夫妻双方都不可信,竟然信一个陌生人
劫财劫色都可以,还杀人就过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