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案向公安机关报案,你必须抓住—点。 如果你或者家人、朋友发生了刑事案件,需要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话,那必须抓住关键一点:索要《受案回执》。 报案人手中有了《受案回执》后,才能督促警方进行下一步工作,比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立案与不立案决,如果超过期限不作为,就可以要求有关部门对其进行监督。 现实工作中,办案部门送达《受案回执》,原则上是录入系统后,才能自动生成《受案回执》。这样法制部门,或者上级公安机关就会对案件的办理情况进行监督。 现在都是以考核为导向,如果报案人没有收到《受案回执》,有的办案人员为了逃避监督,很可能不录入系统,就可能不去开展相关调查取证工作,进而不作出立案和不立案决定,有些案件就可能不了了之。 当你电话问办案人员进展情况时,办案人员可能以没找到人而搪塞。因此,只有办案民警将报案情况录入系统,报案人才能有条件获取《受案回执》,才能促使监督部门监督办案人员按程序进行。 因此,当你去公安机关报案时,千万别忘记索要《受案回执》。
20年前我被抢了一次去报案,根本就不给你立案,也不给你回执 万一破不了案,那就麻烦了。直接不给你立案。皆大欢喜 十几年前我又被偷了一次。车里后备箱撬开,6万多现金拿走。去报案还是不给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