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仅享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因此,在承租人去世后,公房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但公房的承租权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即实现公房承租权的“继承”。
🚩🚩解决方式主要包括:
1⃣如果承租人生前有共同居住人且在本市有常住户口,可以由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定新的承租人。
2⃣如果协商不一致,出租人将按照一定的顺序(如原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确定新的承租人。
✅✅若承租人生前无共同居住人或共同居住人无本市常住户口,可以由其生前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继续承租,并按类似顺序确定新的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