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一七旬老人祖宅雨夜遭强拆,事后告诉她拆错了,老人为了讨回公道,要求赔偿1600万,但对方只愿意赔偿158万,法院这样判了! 2015年的一个雨夜,熊女士一家正在熟睡中,突然一阵刺耳的机器轰鸣声惊醒了他们。熊女士慌忙起身,透过窗户看到外面一片漆黑,只有几盏工程车的大灯在雨中闪烁,她的心顿时沉到了谷底,意识到自己最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 "快起来!他们要拆房子了!"熊女士大声呼喊,唤醒了其他家人,全家人手忙脚乱地穿上衣服,冲到楼下。 然而,他们惊恐地发现,房子周围已经被挖掘机和工程车包围,门前更是被挖了一道深沟,阻断了他们的去路。 熊女士试图打开房门,却发现家里早已断电,她摸黑找到手机,想要报警求助,却发现信号也被切断,这栋承载着一家人几十年记忆的三层小楼,在这个雨夜里显得如此无助和脆弱。 拆迁人员不顾熊女士一家的哭喊和抗议,开始了强拆行动,挖掘机的铁臂无情地撕扯着房屋的墙壁,砖块和瓦砾纷纷坠落,熊女士和家人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家在轰鸣声中一点点坍塌。 这座位于洛阳市老城区的房子有着悠久的历史,它原本是一座老宅,经过熊女士家多年的改造和维护,已经成为一栋舒适的三层小楼,总面积达470余平方米,这里不仅是一个遮风挡雨的住所,更承载着熊女士一家几代人的欢声笑语和生活点滴。 强拆事件发生后,熊女士一家开始了艰难的维权之路,他们四处奔波,向各级政府部门反映情况,寻求说法。 然而,他们的诉求却如同石沉大海,迟迟得不到回应,在这期间,熊女士一家不得不寻找其他住处暂住,从亲戚家到出租屋,他们辗转多处,生活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 在2018年,也就是强拆发生三年后,老城区政府承认熊女士家的房子被"误拆",这个迟来的承认给了熊女士一家一线希望,他们以为终于可以得到公平的对待和合理的赔偿,然而现实却远非如此简单。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决,确认老城区政府对熊女士家的拆除行为违法,然而在赔偿问题上,双方却陷入了僵局。 老城区政府最初决定按2013年、2014年的标准赔偿158万余元,对于失去470余平方米房屋的熊女士一家来说,这个赔偿金额显然远远不够,要知道,他们失去的不仅仅是一栋房子,更是一个家庭多年的心血和回忆,因此熊女士一家拒绝接受这个赔偿方案。 面对政府的低额赔偿,熊女士决定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公平,2020年,她将老城区政府起诉至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赔偿1600万余元,这个数字不仅包括房屋的实际价值,还考虑了强拆给家庭带来的精神损失和生活困扰。 案件经过重审后,法院最终判决老城区政府赔偿熊女士223万余元,这个数字虽然比最初政府提出的158万元有所提高,但与熊女士的诉求相比仍有巨大差距。 对于这个判决结果,熊女士感到十分失望,她认为,这个赔偿金额远远不能弥补她家所遭受的损失。要知道,他们失去的不仅仅是一栋房子,更是一个家庭的根基和尊严。 如今,距离那个雨夜已经过去了九年,在这九年里,熊女士一家经历了无数个辗转难眠的夜晚,承受了常人难以想象的精神压力,然而他们始终没有放弃追求公平与正义的决心。 熊女士表示:"我们的最终诉求不是要天价赔偿,而是希望得到合理的房屋赔偿,我们想要的是一个新家,一个能够延续我们家庭记忆的地方,而不是一笔冰冷的赔偿金。" 这个诉求反映了许多面临类似处境的家庭的心声,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如何平衡公共利益和个人权益,如何在旧城改造中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和居住权,这些都是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深入思考的问题。 熊女士的案例也为其他面临强拆威胁的家庭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它告诉我们,在面对不公时,要勇于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即使这个过程可能漫长而艰辛。 熊女士的"误拆"民宅案仍在继续,她的维权之路还未到尽头,我们期待,在不久的将来,熊女士能够得到公平合理的赔偿,重建自己的家园,同时,我们也希望,通过这个案例,能够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让每一个公民的权益都能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 在城市化快速推进的今天,"误拆"事件并非个案,只有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尊重每一个公民的权益,我们的城市才能实现真正的和谐发展,我们的社会才能达到更高的文明程度。
故意误拆而已,后面的本来就是靠山。
不要赔偿,只要求恢复原样
应按房屋的价值七倍赔钱,否则追究其刑事责任,不是一句误拆就完事,不然我把你屋拆了也是误拆!
我不相信是误拆?
恢复原样就行了
借口而已,都拆了,你爱拿不拿,反正目的达到
必须严惩肇事者,哪怕你跑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你绳之以法!
不论什么什么原因,非法破坏他人财产就该全额赔偿!同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最少要十倍赔偿才有惩戒警示作用[静静吃瓜][静静吃瓜][静静吃瓜]
一句误拆就解决了,视法律何在
你还是拿把刀杀两个人吧!这样解决起来快点
人杀错了可以吗
可笑至极
故意为之!应该要求原地重建,这样某些利益关系人必然跳出来!
赔偿是必须的,但损坏私人财产,数额巨大,当事人必须判刑!!!
当地政府已经承认误拆,那就可以不要赔偿,要求他们在原地原样子给你重建,另外补偿这么多年的租房费用,赔偿一家人由此导致的精神损失
故意损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不是应该追究刑事责任吗?
什么垃圾东东,钱不要了,给我复原。一草一木都要一样。
违法终身追责制
为什么没有一个非法强拆案件判原地复建的?你非法的把我的住房给强制拆除的,我要求你在原址重新按原样复建,包括室内装修,开通水电燃气网络,门前道路绿化等等设施,并保证正常使用;且赔偿其他相应的损失,公开道歉。如果有这样一个判例,并强制执行,那么,才能说这是开始进行法治国家建设了,当地政府干预不了司法了。
只要法律规定误拆一律负刑事及民事责任,直属领导直接下岗及负担赔偿责任,保证以后没有误拆!
这算啥?抢我田时。连告也把你搞进去!
恢复原样,追究强拆者和背后保护伞刑事责任
判得轻若鸿毛
没有靠山谁敢强拆
涉多种罪行,如干扰通信……应对违法人员重判。
另建一模一样房屋,另加装潢,精神损失费,在外租借房屋费用及另外合理费用。
既然拆错了,政府把业主的房子恢复原样就得了。
管理一方的真火,睁眼说瞎话的理直气壮。悲哀[大哭]
如果误拆按十倍赔偿,还有人“误拆”吗?
诉求恢复原样。
法院判决公平公正吗?
应立法强拆或误拆都要赔原价10倍以上。还要负刑责
强拆后说误拆。当别人是二百五。世界上就他最聪明
自己怎么判自己
申请恢复原状可以吗
这么大事能误拆。立案追穷责任人。
提刀定损可能会高点补偿
好一个误拆
干就完事!
误拆,反正我是相信了
要是把故宫也这样拆了?赔三百?
如何追究“误拆"责任人的责任呢?如果只是照价赔偿,那是不是误拆其实都是一样!
因为他们家也有老有小的
除了等值赔偿部分应该有惩罚性质的赔偿款赔给受害者
15年18年的事
以后起诉就让他们恢复原状,不再要钱
1600万必须陪,追求这些无赖的刑事责任
恢复原状就完了
拆错了,你他妈的骗谁呢?不要赔偿,恢复原状就好。
200万,太少了。至少也得800万吧
拆错了?原地原建,给足补偿就行呀,打啥官司!
用这个钱在原址重新盖一栋房子
既然误拆,那就重新盖起,赔偿经济精神损失!
误拆是要负刑责的
属不属于故意毁坏私人财务?
唉唉唉
挖掘机把经办此生的房子都给拆了,会咋样
9年前158万相当于现在多少钱?
你们挡了人家的财路。成了别人发财道路上的绊脚石。
为什么,有人杀人,就是这样的
只有赔的多才能咧
以后没有拆迁,只有误拆,赔点钱了事
文章里说是3层小楼,图片里是2层小楼
说好听的叫wu拆,实话就是故意的
在当时的房价,220多万能买到四百多平方的房子吗
误拆,误炸,
可以诉求恢复原貌,原拆原建吗?
既然违法,为什么不用付法律责任。为什么不能要求恢复原样。
相关责任人必需坐牢!
赔偿家庭的记忆和念想,中国全财产都给你可能也不满足你,可能吗
拆了才能少赔钱啊,钉子户还是坚持不住了。这个是不是强拆,还得打个问号,政府当初订的赔偿是否太低,他们是否要求的太离谱,政府有没有跟他们协商,都没有说。
洛阳这种拆迁官司不好打,我起诉时要求不调解,结果法院非要调解,调解时对方不到场,调解的工作人员让我撤诉,说撤了在起诉。我让他出个证明盖上法院公章是他说的撤诉了还能起诉,法院调解员红着脸就跑了
侵犯个人财产
古话说的好!今时不同往日了!
既然声称拆错了,那我不要赔偿,给我按原样恢复了。
问:没正规手续的强拆,不听劝阻,被砍至重伤,有问题吗?
除了赔偿还应该恢复原状
必须要人对此负责,可以不要赔偿,只要房子恢复原貌。
其实可以不要拆迁赔偿 赔精神损失还有经济损失各种等等 然后让复原就可以了 给我重建
要求原地原样重建一座房子
让对方给盖一幢同样大的楼房作赔偿。
哎
如果有靠山,土房也会有六七百万的拆迁款
这难道不应该是恢复重建吗?
甘大面积的住宅,拆错,要按原貌建好归还主人,不偿不罚,
赔这些也不少了,先收钱在告
一家人那个老了就找当年拆楼的人报仇,划者拿汽去他们家里放火
这种违法犯罪行为不会受到任何惩罚!
强拆房子和故意杀人有啥区别!
怎么不误拆故宫?
呸!不要赔偿,就要求恢复原状并承担损失费就行!诉求错误会导致判决结果差异的![得瑟]
呵呵
一刀999
强行毁坏他人才物。和威胁他人生命安全。。是啥罪。。
误拆可以,没征收,拿赔偿金原地复盖应该够了,误拆后地征收了那就是故意拆,按市价让施工队赔,人叫你拆你就拆,叫你贩毒杀人你听不听,就差那一口饭是吧
可以叫他复原的,
官司打赢了,还能赔钱就不错了!赔多少他们内部,拆之前就已经商量好了
我是不相信误拆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