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法庭上,有两位法官,他们都负责裁判轻微的交通案件。然而,他们的裁判方式截然不同:一位法官总是倾向于宽松裁量,而另一位则始终坚守法律的条文,严格按法办案。这两位法官的裁判结果,最终导致了截然不同的结局。
历史名人海瑞,他在总结自己的判案经验时提到:“在面对可疑的诉讼时……与其冤枉贫穷的百姓,我宁愿让富有的地主受些委屈;与其让普通小民受屈,我宁可让有权有势的乡绅受些不公,这是为了纠正时弊……”这一观点,也就是后来被众多清官所沿用的“海瑞定律”。
虽然,严格按照法律办案无疑是一名法官的基本素质,但能够在裁量过程中扶助弱小、提供救济,才更能显现出一个人的良知与情怀。
在遥远的德国,有一个广为流传的故事——士兵被要求“把枪口抬高一厘米”。这个故事深深地告诉我们,仅仅依法办案的法官,虽然称职,但并不一定值得我们的崇高敬意。
让我们不要忘记,在那个“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典故中,法官西奥多·赛德尔的深刻见解:“在法律与良知发生冲突的时候,我们应该遵循的,是良知这一最高的行为准则,而非冷冰冰的法律条文。”
这两位法官的故事,给我们提供了深刻的启示。法律,无疑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工具,但法官在裁量时,更应融入人性的关怀与温暖。因为,法律之外,还有良知、道德和对弱者的同情。一个真正的法官,不仅要是法律的守护者,更应是社会正义的化身。
在当今社会,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遵守法律的公民,更需要那些能够在关键时刻,发挥良知,站在正义一边的人。正如西奥多·赛德尔法官所言,良知,始终是我们行为的最高准则。让我们铭记这一点,共同努力,构建一个更加公正、温暖的社会。
王佳佳法官并不是严苛,不是公正。她是要给保险公司立一条铁律:谁企图通过打官司获取更高的赔偿,她就会让谁只能拿到更少的赔偿!她让那些需要赔偿的人,乖乖的服从保险公司的赔偿方案,否则就让谁输得更惨!
都知道法院司法和保险公司告战略合作这里面有问题就有问题码!那肯定有利益捆绑啊!看看也不可能说保险公司赔了一万多砍成九千多这里有:违背人性,违背良心,违背道德,违背常理问题!
如果仅是严苛,小民为何求同死?活着不好吗?
你讲的这些,在中国法院根本就行不通!
血的教训值得法官们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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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判決应为合法、合理、合情。
法律规定误工费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需要的休养时间,法官已明显违法判决,除非法官已证明伤者出院后已完全康复,不需要休养。
这个就像我们的最低工资标准,1700-2300于是老板给你1701这也不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