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鸡西,一大爷晚上去邻居废弃房子,却不料,房子倒塌,大爷当场死亡。大爷的儿子要求邻居赔偿290000元,但邻居说大爷去她家偷东西,出事活该,拒绝赔偿,大爷的儿子直接把邻居告上法庭,案子经过两审,法院却这样判了。 夜幕降临,小镇的街道逐渐安静下来。然而,在这个平常的夜晚,68岁的王大爷却有了不寻常的举动。 他悄悄地来到了邻居李大妈家的废弃老房子前,四下张望了一番,确定无人注意后,轻手轻脚地推开了摇摇欲坠的木门。 "咯吱"一声,门轴发出刺耳的响声,王大爷吓得浑身一颤,但很快又镇定下来。他小心翼翼地踏入屋内,昏暗的月光透过破旧的窗户,勉强照亮了室内的轮廓。房间里堆满了杂物,空气中弥漫着霉味和灰尘的气息。 王大爷的目光在屋内扫视,似乎在寻找什么。就在这时,一声不祥的"咔嚓"声从头顶传来。还没等他反应过来,整个房顶轰然坍塌。砖瓦、木梁如雨点般砸落,瞬间将王大爷掩埋。 第二天清晨,邻居们发现了这起悲剧。当救援人员赶到现场时,王大爷已经失去了生命迹象。这个意外震惊了整个小镇,也为王大爷的家人带来了无尽的悲痛。 王大爷的儿子王明在得知父亲去世的消息后,悲痛欲绝。他跪在废墟前,泪如雨下:"爸,你怎么就这么走了?你为什么要去那个破房子啊?" 在处理完父亲的后事后,王明开始追究这起事故的责任。他找到了废弃房屋的主人李大妈,要求赔偿29万元。 "李大妈,我爸在你家的房子里出了事,你得负责。"王明情绪激动地说。 李大妈听后却勃然大怒:"你爸半夜三更跑到我家偷东西,出了事活该!我凭什么赔钱?" 王明闻言更加愤怒:"你胡说什么?我爸是个正直的人,怎么可能去偷东西?你这是在侮辱死者!" 李大妈寸步不让:"那你说说,你爸大半夜的跑到我家废弃的老房子里干什么?肯定没安好心!我家那房子破得很,谁不知道啊?他自己要去,出了事怪得了谁?" 双方争执不下,谈判陷入僵局。王明看到无法和解,决定将李大妈告上法庭。他找到了当地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张强。 张强仔细听完王明的叙述后,沉思片刻说道:"这个案子确实有些复杂。虽然你父亲是在李大妈的房子里出的事,但他深夜私自进入别人家确实有不妥之处。不过,李大妈作为房屋所有人,对房屋的安全也负有一定责任。我们可以从这个角度入手。" 在张强的帮助下,王明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很快进入审理程序。 庭审当天,法庭内气氛紧张。王明和李大妈分别坐在原告席和被告席上,目光中充满了对峙的火花。 法官敲响法槌,宣布开庭。首先,王明的律师张强陈述了案情。 "尊敬的法官,我的当事人王明的父亲王老先生在被告李女士的废弃房屋内不幸遇难。作为房屋所有人,李女士对房屋的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她明知房屋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却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未设立警示标志,这是严重的疏忽。因此,我们要求被告赔偿我方29万元。" 接着,李大妈的辩护律师进行了辩护。 "法官,我方对王老先生的不幸遇难表示同情。但是,我们必须指出,王老先生深夜擅自进入我当事人的私人房屋,其行为本身就是非法的。我的当事人李女士早已搬离该房屋多年,并无义务为可能的非法入侵者提供安全保障。王老先生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双方你来我往,争辩激烈。法官耐心地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和证据,并进行了详细的调查。 经过深入审理,法院最终作出了判决。法官宣读判决书时,整个法庭鸦雀无声。 "本院认为,本案中死者王某对自己的死亡应承担主要责任。王某深夜擅自进入他人房屋,其行为本身存在过错。然而,被告李某作为房屋所有人,对房屋的安全管理负有一定责任。鉴于李某明知房屋年久失修有倒塌风险,却未设立警示标志,本院认定其应承担次要责任。" "综上所述,本院判决如下:被告李某承担20%的赔偿责任,即5万元;死者王某自担80%的责任。" 宣判结束后,双方当事人都显得有些不满。王明觉得赔偿金额太少,而李大妈则认为自己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 走出法庭,王明的律师张强安慰道:"虽然赔偿金额不如我们预期,但考虑到案情的复杂性,这个结果已经不错了。你父亲毕竟是擅自进入他人房屋,法院能判李大妈承担部分责任已经很公平了。" 李大妈的律师也在一旁劝说:"大妈,虽然您觉得委屈,但法院考虑到您作为房主的责任,判决您承担一小部分责任也是合情合理的。这个结果对您来说已经很有利了。" 然而,双方都不愿意接受这个结果。王明和李大妈分别提起了上诉,希望二审法院能改变判决结果。 二审开庭时,双方再次展开激烈的辩论。王明的律师强调了房屋所有人的安全责任,而李大妈的律师则重申了王大爷擅自闯入的违法性。然而,经过慎重考虑,二审法院最终驳回了双方的上诉,维持了原判。 来源:黑龙江鸡西中院 文中皆为化名
私闯民宅偷东西还有理了?法官和稀泥,凭啥给盗贼赔款?
这法官
是非不分,
这个李大妈就是个倒霉蛋: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