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发现租客是癌症晚期,担心自己的房子会成凶宅,提前解约要求租客搬离,到底过不过

志哥点生活 2024-09-08 22:51:11

房东发现租客是癌症晚期,担心自己的房子会成凶宅,提前解约要求租客搬离,到底过不过分?北京的王女士已经是癌症晚期,为了方便自己去医院看病,所以就和丈夫租住了医院附近一套二居室。由于这套房是在挂牌出售,所以二人就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来租住,但是有一个前提就是必须要配合房东看房。 当时租房的时候,王女士并没有告诉房东自己患癌,而且还是癌症晚期。如果她告诉了对方,估计这个房东还不一定租给她。而这就导致了后续的矛盾产生。后来房东张先生带人来看房时,突然发现王女士的头发都掉光了。 意识到不对劲的房东,立马找来了王女士的丈夫询问,一问才知道王女士是癌症晚期。得知这个消息之后,房东就不乐意了,就表示自己担心王女士病危后,自己的房子成为了凶宅,到时会影响到出售,因此要求王女士夫妇搬出去。与此同时,房东还提出另外一个办法,要求双方签订一个补充协议,也就是如果因为租户的问题,导致房子成为所谓的凶宅,租户需要承担房东遭受的损失。 原本王女士夫妇,答应房东13号前搬离的,可后来因为违约金赔偿问题,他们就变了卦。因为按照协议,房东提前解除协议,需要支付违约金。可房东只愿意退还剩下的房租和押金。见租客变卦,房东恼羞成怒之下,提前单方面解除租房协议,并且在门上贴上了解约通知。没办法下王女士就求助了媒体。 这起事件在网上曝光后,不少网友都在说,这个房东太冷血无情了,而且就算是癌症死亡,所租住的房屋也不属于凶宅,很明显房东不占理。的确从这个角度出发,房东是不占理。可你愿意买一个死过人的房子吗?我相信很多人都不愿意。而这就是人性!所以不管是正常死亡,还是意外死亡,只要是房间里有人去世,这个房子都会贬值。 正是因为如此,所以房东提前解约的举动,也是可以理解的。别说这个房东会提前解决,我相信现实中的不少人,都会想办法解约,甚至还比这个房东做得更过分。而王女士虽然是癌症晚期,我们应该同情她,可同情归同情,她拿违约金说事,合法但是不合情。还有就是,如果我是房东的话,我绝对不和这对夫妻再纠缠了,违约金只当是给她看病了,否则的话你越是拖,后边损失可能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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