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PIP版本更新:不强制签字增加录屏环节

虚胖滴螺丝钉 2024-09-08 15:24:38
最近大厂PIP迎来新一期的版本更新,改动程度史上之最,取消软磨硬泡迫使员工签字,新增约谈现场的录屏环节[电影R] 为了方便理解,这一期我们用刑事诉讼思维来进行解读。给一个人定罪有三个要素,分别是人证、物证、口供。以往公司给员工定“不胜任工作”的罪名,会拿出相关业务方的负面反馈,这就是人证;以公司管理制度为由迫使员工在PIP绩效改进方案上签字,这就是物证;把整个过程进行录音,这就是口供。 以往大厂会格外重视前两个环节,用所谓的业务方反馈PUA员工,以签字为最终目的。而随着员工自我保护意识的逐渐增强,拒绝签字已成为主流共识。所以公司经过深思熟虑,对流程进行了重大调整。 HR话术通常是这样的:“你不签字也没关系,后续我们会以邮件的方式将绩效改进计划发送给你本人,现在需要你进行一个录屏,不用担心,只是为了留一个记录。” 紧接着HR就会像给嫌疑人做笔录一样,对员工进行讯问,并把相关的内容以视频形式记录。 “你过去半年XXX方面表现不佳,被业务方给予负面反馈,这是事实对吧?” “公司本着帮你做提升的目标,给你制定了培训方案,分别有XXXX,你可以接受吗?” “XXX业绩是每一个员工的下限,所以按照岗位常规目标给你设定最终的目标,我们一起努力完成好不好?” “那假设最终达不到绩效改进目标,公司会根据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理,你有什么异议吗?” ...... 突然的改动让部分同学丧失了警惕,配合录了相关的“口供”,这对于后续的协商、维权都是非常不利的。将来公司一旦以不胜任为由辞退员工,胜诉的把握会下降二十个百分点。 在此提醒各位,遇到相关的录屏要明确表示绩效目标不科学不合理,未来会积极配合培训并努力工作就好了。其他多余的话尽量少说,你可以保持沉默,但你说的一切都可能成为呈堂证供[得意R] 我们在职场所遇到的任何事情都要放到法律的范畴之内去寻找应对之策,民商法是必须要懂的,刑法也要多少了解一些。在这里给各位同学引荐一位我多年的朋友,检察官出身,现上海靖予霖(天津)律师事务所主任主任 ,曾获全国十大无罪辩护经典案例殊荣。可以关注一下他的账号,他教会了我很多专业知识,是我在刑法方面的良师益友[握手R] 祝大家好运[红色心形R][红色心形R][红色心形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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