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大代购买包包国内发货小代购涉走私吗?

吴国雄记录 2024-09-07 14:41:50
来函咨询:前两年,我家二宝出生之后,我就没有上班了,在家照顾两个娃。空闲时就想着找点事情做,看到一个做代购的朋友圈在发一些国外品牌的奢侈包包,价格还比较合适。我就向她购买,然后在我自己的朋友圈上卖。大概流程是:我看了她朋友圈的包包款式,问她价格,价格合适就付款,过一段时间就收到她寄来的包包,发货地点全部是国内的;从来没有收过国际包裹,也从来没有问我要过我的身份证复印件之类的,我们也没有谈过这个货是从哪里来的。前些天,听说这个大代购涉嫌走私被海关缉私局抓了,涉嫌几千万偷逃税额。请问像我这种情况,是否会涉嫌走私? 走私刑事辩护律师吴国雄律师/深圳: 1、从你的表述来看,因为你未参与通关环节,甚至你也不能肯定对方(大代购)就是一手进口方,而且你所收到的快件都是国内快件,你也未曾提供过个人身份证接受过国际快件,那么基本可以判断你们之间的交易属于国内交易。 2、但是国内交易也有可能涉嫌走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对于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货物,数额较大的,以走私论。即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应税货物、物品,偷逃税额达到起刑点的(个人10万,单位20万)的,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因为购买行为不是走私行为,而是“以走私罪论处”的拟制走私行为,所以在司法实践中适用一百五十五条是有严格的条件的,比如必须是直接向走私行为人收购,也就是说必须是第一手,第二手不算;主观上应该明知所收购的是走私货物;“收购”一般指的是经营行为,如果只是自用消费的一般不宜追究刑事责任等等。故,请你参考上述分析,核查你与大代购之间的交流信息等证据,是否可以体现出你是否“明知”对方存在走私行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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