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597.34万人

身边24小时 2024-09-06 00:20:30

云南网讯(记者彭锡实习生吴美燕)9月5日,昆明市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部署会暨2024年全民参保集中宣传月启动会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截至2024年7月底,昆明市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597.34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参保人数202.25万人,城乡居民395.09万人(汇算人数397.24万人)。

会上明确,2025年度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参保人群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集中缴费期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2月25日。新生儿、各类特殊困难人群、职工医保参保转居民医保参保等各类特殊参保人群参保缴费时间不受集中缴费期限限制,缴费完成后即可享受全年待遇。

此外,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20元;未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的脱贫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标准为每人每年355元。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贫困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个人缴费标准280元。

其中符合《关于调整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费用补助标准和资格确认条件的通知》文件规定的计划生育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除外)成员,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20元。符合云南省边境村民参保资助政策的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30元。

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孤儿(包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城乡居民中依法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独生子女死亡或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伤残、女方满49周岁不能再生育子女或不具备合法收养子女条件的)成员,个人不缴费。属昆明市户籍人口,参加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个人不缴费。

对符合多种资助参保条件的“特殊人群”,按“就高”原则给予资助参保,剩余部分由个人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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