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辟谣“冷藏车发现15名被拐儿童”!造谣者自称办案人员,会加重处罚吗?律师解读

潇湘晨报 2024-09-05 18:11:57

9月5日,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发布警情通报,表示“湖南一冷藏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在车上发现15名被拐儿童”的消息为谣言。

潇湘晨报记者注意到,此前,有一个网名叫“小小鱼”的网友在微信群称“今天又一个大案,忙疯了已经,冷藏货车里面15个被拐儿童,发生了交通事故,车主跑了,交警开后备箱全是娃娃”。该网友还称“没通知媒体,高度保密办案”。

该警情通报的全文如下:

9月4日,一则“湖南一冷藏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在车上发现15名被拐儿童”的消息在多个网络社交平台传播,引发网民关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公安机关查证,该信息系谣言。

目前,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人朱某已被我局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保持理性,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对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律师:造谣者谎称自己是“办案人员”很可能受到更重的处罚

记者注意到,该起事件中,这名造谣人员通过字里行间谎称自己是“办案人员”,可能会在客观上让谣言被更多人相信,这会让违法情形更为恶劣吗?造谣者将会面临更为严重的处罚吗?记者咨询了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易旭律师。

易旭认为,首先,造谣者编造并散布“湖南湘潭一货柜车暗藏15名被拐儿童”的虚假信息,这一行为本身就构成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此类行为可能受到行政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当造谣者谎称自己是“办案人员”时,这一行为进一步加剧了违法行为的恶劣性。因为“办案人员”的身份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能够更容易地使公众相信其散布的虚假信息。这种利用特定身份编造、散布谣言的行为,不仅扰乱了公共秩序,还可能对社会稳定造成更大的危害。

易旭表示,该起事件的造谣者可能要负以下责任:首先是行政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造谣者可能面临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较轻,也可能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但由于造谣者谎称“办案人员”,这一加重情节可能导致处罚趋向于较重的一端;其次是刑事责任。如果造谣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如引发群体性事件、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等,还可能触犯《刑法》中关于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的规定,从而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综上所述,造谣者谎称自己是“办案人员”并散布虚假信息的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而且由于其身份的特殊性加剧了违法行为的恶劣性。因此,从法律专业的角度来看,这种行为很可能受到更重的处罚。

潇湘晨报记者满延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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