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判决真是让人拍手称快!上海的法院做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裁决:一个人因为闯红灯导致另一个人被车压死,结果那个行人被判了主要责任,要坐两年半的牢,而那个开车的人却一点责任都没有。这样的裁决才叫公正,完全根据事实来,真的应该让全国都学学!
这事儿发生在今年5月,地点是上海市普陀区武威路和红棉路的交叉口。有个叫周某的行人,突然就闯红灯过马路,结果跟一个骑电动车的林某撞上了。林某连人带车被撞到了对面的车道上。 那时候对面车道正好是绿灯,一个叫刘某的司机刚启动车子,根本来不及躲,就直接从林某身上开过去了。事故发生后,那个惹事的周某竟然跑了,而林某呢,抢救无效当天就死了。看吧,这整件事几乎都是周某搞出来的,要是他不闯红灯,根本就不会出这种事。
所以,普陀区人民法院判周某负主要责任,犯了交通肇事罪,而且事后还逃跑了,本来应该判得更重,但因为他后来自己投案了,所以最后判了两年半。至于死者林某,因为他骑电动车超速,所以也有点责任。而那个开车的刘某,因为是绿灯正常行驶,一点错都没有,就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真得佩服那位法官,肯定顶着不小的压力做出这样的判决。通常来说,只要是开车的撞到人,不管谁对谁错,司机总得承担点责任。有时候即使行人违规造成的事故,司机也得赔钱,其实就是想快点了事,偏袒看起来弱势的一方,怕被人说“撞了白撞”,但这并不是完全根据事实来。
现在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完全打破了这种常规,明确指出造成事故的是那个闯红灯的行人,而不是开车的人,直接判司机无责,这真是个大进步!希望全国其他地方碰到类似的案子,也能参照上海这次的判决来处理。
小心情面包
有点不太敢相信这样的判决!太过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