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司机打人”事件,青岛警方的最新声明把前因后果说的比较清楚:王某逆行,男司机林

猫眼风云世界 2024-09-04 22:33:24

“女司机打人”事件,青岛警方的最新声明把前因后果说的比较清楚:王某逆行,男司机林某逼着她后退,王某想并线回到顺向车道,车技不精,把蓝色大巴车蹭到了,王某恼羞成怒,逮到男司机林某猛捶,林某没有还手,直接用脸硬扛! 总体来看,青岛警方的这个最新情况说明,从逻辑上和情理上来讲,是比较可信的!唯一不足的是这份声明发的晚了,如果第一时间就讲的这么清楚,那就要好很多! 事实上,此前在网络上关于该事件的现场视频,都是从女司机王某开始暴打男司机林某这一段开始拍摄的,而关于此前双方在路上较劲的画面都没有记载。 从现场视频中两车的位置来看,男司机林某所驾驶的车辆紧紧贴着女司机王某的车,使王某的车几乎没有打方向回到顺向车道的空间,应该说,这很可能是导致王某的路虎车蹭到蓝色大巴车并恼羞成怒的原因! 从交通法上来说,王某的逆行行为毫无疑问是违法行为,应该受到谴责! 但是从现场情况来看,在王某逆行已成事实的情况下,男司机林某如果能给她一些空间,让王某到顺行车道,这起冲突本可以避免,而林某也可以用拍照和录像的方式直接将王某逆行的证据提告给交管部门,由他们来进行处罚即可! 而男司机林某在整个事件中,有一点让别人想不通的是,在王某击打他的时候,他没有还手,这种做法尽管是正确的,但是他同样也没有采取任何动作来保护自己的面部,比如捂脸,或者用胳膊挡住王某的拳头,而是任由对方捶打面部,这个确实让人想不通! 目前林某的伤情经过司法部门鉴定为轻微伤,没有达到轻伤的级别,在此情况下,警方对王某的行为仅仅进行了治安处罚,也是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正常来说,只有致对方轻伤的情况下,才有可能适应寻衅滋事罪,而王某的行为还达不到这个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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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9-04 23:53

    下车就打人,啥时间和大巴和解的,三次进车打人还不算故意?真黑呀

  • 2024-09-04 23:20

    cao,开始洗白了[大笑][大笑]

  • 2024-09-05 00:05

    如果这个男的有相关动作是否发生肢体接触,是否被认定为互殴,再说了你王某生气可以,你第一次打了,第二次打了,第三次再跑过去打这是不是有点过激了,而且都流血了,你还在打,请问这位作者你是逗比吗?全国人都反对的事你认为是对的请问你是怎么想的?请问国家公安系统直播的打不可以还手是错误的嘛?

    拉格纳羅斯 回复:
    不是还手了么 拿脸还的[并不简单]
  • 2024-09-04 23:51

    让是情分不让是本分,为什么要为一个违反交通规则的陌生人让路,是遵守交通规则的人要礼让这种人吗!小辩给个理由!

    777 回复:
    做人留一线,让和步步紧逼是一个概念?这种人也配称之为男人?打的好打的妙,真解气
  • 2024-09-05 04:48

    对无视规则的违法者,针锋相对,寸土不让,绝不纵容

  • 2024-09-05 07:05

    典型的“说你是就是 说你不是 是也不是…” 原来打耳光判刑入狱的 因为他没开路虎…

  • 2024-09-05 13:32

    开始帮洗白了

  • 2024-09-04 23:08

    像这么说,直接打死男的算了

  • 文竹 11
    2024-09-05 09:07

    把女机行车记录仪公开,,,

  • 2024-09-05 00:01

    小编你去看看侠客栈原创(09-04 13:11:37)的文章 “逆行打人路虎女二次通报发布后,网友咋更不满了?”,再开口说话!

  • 2024-09-05 04:49

    墨迹,人家假如真没有让,你不能等下一辆,自己逆行了多远是1百米还是1千米还是更长,辱骂欧打军人,不知双拥城市标准是如何评上的?

  • 2024-09-05 21:00

    逆行不让了就应让她插别人的队?什么道理?不是你们这些执法者要求打不还手吗?如果挡了算不算互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