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看光了!”黑龙江,一女子家住19楼,洗澡时却发现窗外有男子在偷窥,女子慌忙穿

豌豆大说法 2024-09-04 12:39:10

“被看光了!”黑龙江,一女子家住19楼,洗澡时却发现窗外有男子在偷窥,女子慌忙穿上衣服后,让丈夫查看监控,这才发现男子不是第一次了,还从头看到尾。业主:怕他跳楼不敢抓现行! 小莉(化名)家住19楼,楼距也不近,小莉一直觉得挺安全的。 她在家也比较随意,很少可以拉上窗帘,就连卫生间的窗帘,也很少去关注有没有拉上。 8月的一天,小莉带着女儿洗澡时,却总觉得有双眼睛看着自己,但自家住的那么高,怎么会有人从窗外看呢? 小莉想到,自家在窗外安装了一个摄像头,虽然平时很少查看,但从未关闭过,便让丈夫查看了一下。 这一看不要紧,她发现自己一到洗澡的时间,就有一名男子,准时出现在窗外,将脸贴在墙边,透过窗户的缝隙,朝浴室内偷看。 有时候能从头看到尾,小莉穿上衣服离开时,男子也匆匆从走廊的位置离开了,自己还碰见过一次,还朝他大喊了一声。 看到这个场景,小莉心有余悸,在自己洗澡的时候,男子不知道偷窥多少次了,才这么轻车熟路,每次都来,而自己洗澡很慢,早就被他看光了! 于是,小莉越想越气,把这件事告诉丈夫,让丈夫盯着监控视频,想当场把男子抓到。 没想到,二人商量好后,男子又来了,他故技重施,站在原来的位置偷看。 丈夫连忙拨打了报警电话,得知小莉家在19楼,民警连忙交代他们,不要发出声音吓到男子,万一他跳窗逃跑,闹出人命就不好说了! 小莉的丈夫只好压住心中的怒火,继续看男子什么时候离开,可能是察觉有人看自己,男子还没看完,就跑走了。 男子在自己眼皮子底下跑走了,丈夫心里窝火,真恨不得当场暴打他一顿! 好在第二天民警提前布控,男子又一次来窗边时,还没来得及看,就被民警当场带走了。 民警查看男子的手机时,证实了小莉的猜测,他不仅偷看,还趁机拍摄了多段视频,他已经是个惯犯了! 但小莉一家还是心有余悸,如果自己当时非要跟男子硬刚,说不定男子一冲动,就从楼上跳下去了,到时候自己的有理说不清了! 这名男子的胆子也太大了,偷看不说,还挑这么高的楼层,让业主有苦难言! 更让人难受的是,这些住户,总是感觉楼层高安全,平时也不注意拉上窗帘,更容易让他们钻空子,男子偷看时,视线也是畅通无阻!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讲,这件事该如何认定呢? 男子多次来到女子浴室窗外,偷看还拿出手机偷拍,这种行为已经侵犯到了她的隐私。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偷窥、偷拍他人隐私,甚至对偷拍的内容进行传播,会构成跟严重的违法行为,会被处以10以上15日以下行拘,并处以罚款。 如果男子拍到是视频散播严重,还会构成侮辱、散播Y秽物品罪等,会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这种结果就更严重了。 如果小莉和丈夫发现男子偷窥后,大声斥责,导致男子受惊跳楼,他们会承担责任吗? 如果男子因为心虚,在知道自己被发现后,为了逃避责任,从楼上跳下,导致受伤甚至身亡,这是他个人的反应,不是他人主观上的目的,因此,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小丽不应承担责任。 法院之前也判决过类似的案件,法院认为,偷窥者的行为,和被偷窥者没有因果关系,被发现后导致的应急反应,也不需要有关人员承担法律责任。 但在保护偷窥者人身安全的前提下,还是要注意自己的反应,以免激怒对方,造成无法挽回的后。 因此,小莉和丈夫隐忍不发,等民警前来处理男子,这种做法是正确的。 那么,对于这件事你们怎么看? (来源:青岛李沧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9月3日关于《男子多次19楼窗外偷窥洗澡被抓#,业主:怕他跳楼不敢抓现行》的报道) 文|百香果 编辑|百香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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