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法院:投资炒作USDT,平台被关,风险自担

币圈徐哥 2024-09-02 18:14:49
委托他人投资虚拟货币获利,后交易平台被冻结导致投资款无法收回,所受损失由谁承担?下面我们看一个湖北襄阳中院的案例: [向右R][向右R]案情:2022年6月,王某波经朋友胡某介绍认识了擅长炒作USDT虚拟货币的黄某斌。6月12日向黄某斌支付了27035元,用于投资炒作USDT虚拟货币,并注册了四个交易账户。 不久,黄某斌分四天将四个账户的收益通过胡某向王某波支付了四笔,共计2794.55元。 2022年7月,该平台因交易量巨大,涉嫌刑事案件而被冻结,账户无法再交易。王某波向黄某斌索要投资款无果,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黄某斌、胡某共同偿还其理财款27035元等。 [拳头R][拳头R][拳头R]襄阳二审认为,王某波在知晓通过某平台炒作USDT虚拟货币事宜后,向黄某斌支付炒作资金,通过黄某斌注册了四个账户,自己可以查阅。 王某波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投资项目审慎甄别。正规外汇交易有合法的金融平台,且收益具有风险性、浮动性,王某波轻信他人宣传投资收益高、无风险,其应当知晓该投资并非正规外汇金融交易,王某波对此具有过错。 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案涉USDT虚拟货币交易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的行为,属无效法律行为,由此引发的损失、产生的风险应当由王某波自行承担,一审判决驳回王某波的诉讼请求没有问题;二审最终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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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9-03 10:23

    哎呦,投资虚拟币赚小钱,平台一凉凉,找谁说理去?27035元打水漂,这教训惨痛啊!

  • 2024-09-03 09:25

    虚拟货币风险大,平台一倒赔惨了!法院这判法,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啊,韭菜们得长点心了

  • 2024-09-02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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