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女子老公去世,她带着11岁的继子改嫁,孩子的生母从没给过一分钱抚养费。十几

运良说是非 2024-09-02 14:55:06

甘肃,女子老公去世,她带着11岁的继子改嫁,孩子的生母从没给过一分钱抚养费。十几年后,继子参军英勇殉职,部队给了109万抚恤金。谁想,生母突然蹿出来,将养母起诉到法庭,生母认为这笔抚恤金应该归她。法院的判决让人意想不到。 (案例来源:零度时评) 李兰再婚后,担心亲生儿子影响到她现在的家庭,连着十几年没跟儿子王灿联系,也从没给过一分钱抚养费。 王灿长大当兵后,李兰才又想起自己还有个亲儿子。逢年过节,她会假惺惺地给儿子打个电话问候一下。 心地善良的王灿,从没有埋怨过这个不负责任的母亲,因为他虽然缺少母爱,但在继母那里得到了补偿。 王灿7岁那年,父母因感情不合离婚。 后来,王灿的父亲跟同样离异的陈雪重新组建家庭。陈雪没有孩子,对王灿视如己出,每天尽心尽力照顾王灿的饮食起居,晚上还会帮他辅导功课。 这个重组家庭,每天充满欢声笑语,从没有闹过一点矛盾。 可惜天有不测风云,幸福的时光总是太过短暂,陈雪再婚仅四年,王灿的父亲因病离世。 陈雪本以为,王灿的亲生母亲李兰会把他接走,可已经再婚的李兰却把王灿当成负担,声称离婚的时候她就放弃了抚养权。 李兰觉得,在法律上陈雪才是王灿的母亲,有义务继续抚养这个继子。 陈雪跟王灿感情深厚,见李兰这样的态度也没跟她过多纠缠,继续带着王灿一起生活。半年后,陈雪经人介绍又改嫁给了张洪。 张洪虽然没什么大能耐,但忠厚老实心地善良,不仅对陈雪呵护备至,还对王灿视如己出。王灿跟这对夫妻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他内心却非常踏实,充盈。 即便是后来,张雪跟张洪有了属于他们的孩子,也依旧对王灿的爱始终如初。 在爱滋润下成长的王灿,长大后选择当兵为民服务。有担当,有责任心的王灿,在一次执行任务时,遇到突发情况,他为了保护自己的队员,不幸因公牺牲,生命永远定格在21岁。 部队不仅为王灿举办了一场隆重的葬礼,还给家属发放了109万抚恤金。 然而,面对这个突如其来的噩耗,陈雪却是悲痛欲绝,她连着一个星期吃不下睡不着,从白天哭到黑夜,对她来说,钱再多都不及儿子的命重要。 可让陈雪寒心的是,王灿的丧事刚办完,生母李兰得知儿子牺牲,陈雪获得了109万抚恤金。火速找上门来,要求陈雪将之笔钱拿出来,在李兰看来自己十月怀胎生下的儿子,这笔钱于情于理都应该由她继承。 陈雪想起李兰的所作所为,态度异常坚决:“我一分钱都不会给你,当初王灿生病住院,我打电话让你来医院看他一眼,你都没来,住院花了2万多块钱,你一分钱都不愿意出。这世上哪有你这样狠心的母亲吗?” 遭到陈雪的拒绝后,李兰隔三岔五到陈雪家来吵,双方多次闹得不欢而散。 最终,李兰一气之下将养母起诉到法院。 那么站在法律的角度,又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抚恤金并不是遗产,该如何分配没有具体规定,家属之间可共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走法律程序,由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1127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法律上,抚恤金没有规定应当如何分配,一般都是按照继承的顺序分配。抚恤金是给死者近亲属的物质帮扶和精神抚慰。 这里有必要说明一下,有资格参与分配抚恤金的人,要满足以下这两个条件。 1、必须是死者的直系亲属、配偶。 2、二是死者生前主要或部分供养的人。 回到本案中,养母将王灿抚养长大,在法律上他们是母子关系,王灿对养母有赡养义务,这笔钱理应由她继承。 可生母跟王灿存在血缘关系,离婚之前也曾抚养过王灿,所以也有资格参与分配。 2、生母没有履行自己作为母亲的义务,从法律上来说她构成遗弃罪。 《民法典》第1085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李兰虽然离婚,但她仍然有抚养义务,可李兰再婚之后,将自己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前夫在世的时候,只要他没有意见,不构成遗弃。 前夫去世后,李兰作为亲生母亲,有义务承担起独自抚养儿子的重担。可她却将儿子扔给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继母,这样的行为有违公序良俗,严重意义上来说,李兰构成遗弃罪。 3、法院最终这样判了。 《民法典》第6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的权利和义务。 法院审理判决,这笔109万的抚恤金,养母陈梅分53.3万,继父5.3万,生母47.9万。 对于这样的结果, 有些网友表示不理解,在他们看来,生养没有尽到抚养义务,理应少分或者不分,不应该分这么多,这对养母不公平。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人物均为化名)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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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9-02 16:23

    亲生母亲没尽责任,应该不分 ,判她遗弃罪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