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民营企业拿下全国工商联5张榜单上榜企业数量首位的消息令人振奋。浙江作为民营经济大省,取得如此成绩可喜可贺,但同样需要考虑,如何在这般高度上站稳脚跟,并持续塑造民营经济发展新优势。
为此,浙江要继续为民营经济发展架桥铺路。准确把握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形势新要求,以加强正向激励、支持破难开拓、助力新老传承为主要策略,全面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及配套举措,不断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障碍,推动浙江民营经济再创辉煌。
一是支持民营经济深度转型升级。优化产学研用生态,促进硬科技成果向民营企业转移转化。激励民营企业投资发展新质生产力,持续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壮大新兴产业,培育未来产业。加快智能物联、集成电路、高端新材料、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机器人与数控机床、高端船舶与海工装备等数字产业集群培育。加快高技术制造业,统筹推进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建设。聚焦通用人工智能、元宇宙、氢能储能等领域,布局未来产业(人工智能)先导区。
二是深化梯度培育,构建民营企业融通创新发展格局。重点在数字经济、生物经济、新材料等领域,加强前沿技术的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推动民营企业“小巨人”提能、“小升规”提质,激发培育一批科技型和创新型中小企业、瞪羚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产业领航企业(雄鹰企业),分类建立培育数据库,加快构建形成优质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新格局。支持大中小民营企业开展融通“携手行动”,推动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支持争创省级、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优化产业生态,推进民营企业成链成群发展。
三是促进新老传承,引领民营企业家锤炼内功提素质。进一步建强代表人士队伍。针对跨国公司、上市公司、中小企业分类实施对标提升,力争实现管理对标星级评价全覆盖、中小制造企业基础管理规范基本普及。进一步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新生代企业家发现机制。进一步弘扬“四千精神”,开展“新时代民营企业家宣讲团”宣讲活动,加强对高水平民营企业家人才队伍建设、民营企业家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
四是维护合法权益,助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加大力度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等,全面保护民营企业家的物权、产权、债权、知识产权等各项合法权益。支持民营企业的合理诉求,营造民营企业平等参与竞争的法治环境,特别是在资金、土地、人才、市场等创新要素资源获取方面,赋予民营企业更加平等的地位;从政策制度设计上构建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环境,大力弘扬创新文化;强化中小企业典型案例宣传,消除对中小企业的偏见和误解,解除中小企业家大胆创新的心理束缚。
五是加强政策支持,进一步优化创新发展环境。将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环境建设列入地方创新发展规划,真正把中小企业创新作为地区振兴和区域发展的突破点,主动对接企业,深入了解企业创新痛点和难点,切实出台一批有针对性、可操作、统筹性强的政策。及时清理不利于中小企业创新的行政规范文件;明确各级政府负责制,压实主体责任。建立广覆盖、宽领域政商沟通机制,健全中小企业诉求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加大财税政策扶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保持减税降费政策连续性稳定性。扩大政府采购份额,让更多符合政府需求的中小企业产品进入采购范围,规范透明采购流程,营造公平竞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