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检检出艾滋病怎么办?
这种事情真的极度搞笑,专门学别人所谓保护个人权力的糟粕,只保护加害者的隐私?那和她结婚的就不需要保护?
搞笑得很,美其名曰照顾别人的隐私权,实际上就是害人而不自知。那可是艾滋病,得了就等死,人命面前居然还要保障人隐私,真是吐了
隐私权属于民法!公民健康权和生命权则在民法刑法都有体现!按照侵权行为先刑后民的原则,艾滋病传播本身是要先追究刑事责任的!而隐藏信息本身也相当于从犯了!
婚检的目的是知道对方是否健康。检查做完,男方有权要求对方互换健康报告
这题有考过,正确的是告知本人并说服本人告知其配偶,错误的是直接告知其配偶。但是我觉得另两个选项就很灵性,一个是告知设备损坏,到其他机构复检。另一个是告知结果在临界范围,转诊至上级机构。
传染病就该告知,无传染性可以保密,不然这婚检意义何在?存心害人?
婚检结束互相交换体检报告,难道你们不是吗
取其糟粕,弃其精华,好的一点不学
如果叫你二次验血,然后又不说你有病,只说为你好,那你就该明白了
二次验血想一想都会猜出来有点问题。
既然婚检了,自己不知道去找对方要结果看吗?傻逼一个
艾滋病,现在也没那么多因为输血传染的,要么吸du要么是性传播,没一个好饼
既然都婚检了,双方的报告不互相查看?更何况检查两次血,就一点疑问都没有吗?自己心大,能怪医生?
人道毁灭吧
保健院翎子已经豁得那么明显了,只能说这男人有病,不找女方索赔却找保健院
这个检测机构太难做了,左也不是,右也不是。这个女的是不是可以判刑?明知是艾滋病不告诉结婚对象,导致对方有可能感染
既然婚检,那配偶必须拥有知情权,不然婚检意义何在
艾滋病人不应该有隐私!因为有害
当年是谁提的主意就枪毙谁,亡羊补牢。
立法规就好了,婚检内容可以告知夫妻双方,但必须两者均在场
不知道婚检的目的是干嘛,自己有没有病自己还不知道吗,还要婚检。
傻逼,直接说你也要做一个艾滋病复检,别的让他自己想去。
这种病在婚检查出来之后就应该告知双方不宜结婚。
艾滋病患者没有隐私权,应全社会公告,在人类存亡的大义面前,没有人道主义毁灭就算好的了
女的算投毒,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罪,妇幼保健院明知危害公共安全而不报告不制止,同罪。
这有什么难的,不告诉男方,但明确双方不宜结婚,女方有不宜告知的传染性疾病。
消灭病原体,阻断传播途径,产生抗体,能选第一个吗
为了保护大多数善意人的安全健康,艾滋病人就该打上标签。有毒有害物品是不会动的死物都还要求无公害处理呢,炸这定时炸弹一样的活物反而不让大家知道了?这一报复社会得害多少人。
最起码要让配偶知晓,父母知晓,利害关系人必须知晓。要是本人不说,就会造成传播性病罪
很简单,告诉另一方,你最好找你对象要一下报告看看[开怀大笑][开怀大笑][开怀大笑],ta对象要是不给那肯定就是有问题咯
好讽刺
线下口头告知吧,别留痕
法律规定没问题,但是生命权和健康权大于隐私权。应当规定类似情况下,检测机构有告知利益相关方的义务,同时拥有被起诉的豁免权。
不能告诉别人,本身就是一种岐视艾滋病
建议当着其丈夫的面说:建议您将您患有艾滋病的情况告知您的配偶。
要是老公被感染了,就不只是赔钱了……
婚检后都不看对方结果吗?你不看结果你婚检的意义何在,别说对方不给你看,不给看就当对方有严重疾病处理就可以了。
当年我婚检时候,就没有艾滋这个选项~
主要现在小仙女太多了
你爱的是她的人还是她的病
光学些糟粕
女的从来就没尊重过男的
煞笔一样的要求
TMD那捡个锤子还能敲个响!检个屁啊。
让同事递一块猪肉脯过来吃一口:“Aiii呀,这ziii味不太对啊,该不会是binnng猪肉吧?”
是这样,在我们体检单一般故意两个同同时给夫妻签字,正好只要瞟一眼就能看到另一半情况,
如果真被传染艾滋病 反正也活不久了 就该把婚检中心 女方全家 都刀了
我去婚检的时候,医生都是当面和我老婆说的,我没看出来他们有保密的概念
我们这边直接告知
疯狂暗示,这个办法好
洁身自爱保平安啊!! 乱搞最容易传染这病!
传染病啊,保障谁的隐私权?不传染的保障,传染的保障谁?
你婚检一方有艾滋病,婚检单位会在意见书上写不建议结婚。结婚你不怕,非要结婚哪有什么办法?还要明说?
又当又立,假惺惺,装的人模狗样。既然法定检就多一步双方共同合成一份,哪有那么多逼事
谁有问题才不敢去婚检,而婚检婚后不敢告诉对方的也有问题,不分男女
什么隐私不隐私的,这就是协助隐藏作案工具,妥妥的帮凶
我以前在机构做过一段时间亲子鉴定,有些特殊的都说做不出来。。。[裂开]
艾没事的只是让你重新抽血
这就是基层职工的缩影:既要。。又要。。还要
不告知那这个婚检有个鸡毛意义?
医护人员好脆弱啊,动不动就吓傻
我们去婚检医生都是把两个叫过去一起说结果的,是因为阴性吗?[开怀大笑]
婚检有艾滋是不可能同意登记结婚的
如果明知有艾滋,还和伴侣发生关系传播,那不就是犯罪了
婚检中男女双方应该都有知情权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
这种事情真的极度搞笑,专门学别人所谓保护个人权力的糟粕,只保护加害者的隐私?那和她结婚的就不需要保护?
搞笑得很,美其名曰照顾别人的隐私权,实际上就是害人而不自知。那可是艾滋病,得了就等死,人命面前居然还要保障人隐私,真是吐了
隐私权属于民法!公民健康权和生命权则在民法刑法都有体现!按照侵权行为先刑后民的原则,艾滋病传播本身是要先追究刑事责任的!而隐藏信息本身也相当于从犯了!
婚检的目的是知道对方是否健康。检查做完,男方有权要求对方互换健康报告
这题有考过,正确的是告知本人并说服本人告知其配偶,错误的是直接告知其配偶。但是我觉得另两个选项就很灵性,一个是告知设备损坏,到其他机构复检。另一个是告知结果在临界范围,转诊至上级机构。
传染病就该告知,无传染性可以保密,不然这婚检意义何在?存心害人?
婚检结束互相交换体检报告,难道你们不是吗
取其糟粕,弃其精华,好的一点不学
如果叫你二次验血,然后又不说你有病,只说为你好,那你就该明白了
二次验血想一想都会猜出来有点问题。
既然婚检了,自己不知道去找对方要结果看吗?傻逼一个
艾滋病,现在也没那么多因为输血传染的,要么吸du要么是性传播,没一个好饼
既然都婚检了,双方的报告不互相查看?更何况检查两次血,就一点疑问都没有吗?自己心大,能怪医生?
人道毁灭吧
保健院翎子已经豁得那么明显了,只能说这男人有病,不找女方索赔却找保健院
这个检测机构太难做了,左也不是,右也不是。这个女的是不是可以判刑?明知是艾滋病不告诉结婚对象,导致对方有可能感染
既然婚检,那配偶必须拥有知情权,不然婚检意义何在
艾滋病人不应该有隐私!因为有害
当年是谁提的主意就枪毙谁,亡羊补牢。
立法规就好了,婚检内容可以告知夫妻双方,但必须两者均在场
不知道婚检的目的是干嘛,自己有没有病自己还不知道吗,还要婚检。
傻逼,直接说你也要做一个艾滋病复检,别的让他自己想去。
这种病在婚检查出来之后就应该告知双方不宜结婚。
艾滋病患者没有隐私权,应全社会公告,在人类存亡的大义面前,没有人道主义毁灭就算好的了
女的算投毒,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罪,妇幼保健院明知危害公共安全而不报告不制止,同罪。
这有什么难的,不告诉男方,但明确双方不宜结婚,女方有不宜告知的传染性疾病。
消灭病原体,阻断传播途径,产生抗体,能选第一个吗
为了保护大多数善意人的安全健康,艾滋病人就该打上标签。有毒有害物品是不会动的死物都还要求无公害处理呢,炸这定时炸弹一样的活物反而不让大家知道了?这一报复社会得害多少人。
最起码要让配偶知晓,父母知晓,利害关系人必须知晓。要是本人不说,就会造成传播性病罪
很简单,告诉另一方,你最好找你对象要一下报告看看[开怀大笑][开怀大笑][开怀大笑],ta对象要是不给那肯定就是有问题咯
好讽刺
线下口头告知吧,别留痕
法律规定没问题,但是生命权和健康权大于隐私权。应当规定类似情况下,检测机构有告知利益相关方的义务,同时拥有被起诉的豁免权。
不能告诉别人,本身就是一种岐视艾滋病
建议当着其丈夫的面说:建议您将您患有艾滋病的情况告知您的配偶。
要是老公被感染了,就不只是赔钱了……
婚检后都不看对方结果吗?你不看结果你婚检的意义何在,别说对方不给你看,不给看就当对方有严重疾病处理就可以了。
当年我婚检时候,就没有艾滋这个选项~
主要现在小仙女太多了
你爱的是她的人还是她的病
光学些糟粕
女的从来就没尊重过男的
煞笔一样的要求
TMD那捡个锤子还能敲个响!检个屁啊。
让同事递一块猪肉脯过来吃一口:“Aiii呀,这ziii味不太对啊,该不会是binnng猪肉吧?”
是这样,在我们体检单一般故意两个同同时给夫妻签字,正好只要瞟一眼就能看到另一半情况,
如果真被传染艾滋病 反正也活不久了 就该把婚检中心 女方全家 都刀了
我去婚检的时候,医生都是当面和我老婆说的,我没看出来他们有保密的概念
我们这边直接告知
疯狂暗示,这个办法好
洁身自爱保平安啊!! 乱搞最容易传染这病!
传染病啊,保障谁的隐私权?不传染的保障,传染的保障谁?
你婚检一方有艾滋病,婚检单位会在意见书上写不建议结婚。结婚你不怕,非要结婚哪有什么办法?还要明说?
又当又立,假惺惺,装的人模狗样。既然法定检就多一步双方共同合成一份,哪有那么多逼事
谁有问题才不敢去婚检,而婚检婚后不敢告诉对方的也有问题,不分男女
什么隐私不隐私的,这就是协助隐藏作案工具,妥妥的帮凶
我以前在机构做过一段时间亲子鉴定,有些特殊的都说做不出来。。。[裂开]
艾没事的只是让你重新抽血
这就是基层职工的缩影:既要。。又要。。还要
不告知那这个婚检有个鸡毛意义?
医护人员好脆弱啊,动不动就吓傻
我们去婚检医生都是把两个叫过去一起说结果的,是因为阴性吗?[开怀大笑]
婚检有艾滋是不可能同意登记结婚的
如果明知有艾滋,还和伴侣发生关系传播,那不就是犯罪了
婚检中男女双方应该都有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