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行政拘留!东莞这两家企业偷排废水污水被查

身边24小时 2024-08-31 19:44:07

为保障虎门水环境质量,即日起,虎门将开展涉水工业污染源专项执法行动,依法严肃查处超标排污、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偷排直排漏排等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偷排废水还想瞒天过海?虎门这两家企业就被抓了个现行。

案例一

5月29日,虎门生态环境分局工作人员在村头社区日常巡查时,发现某服装辅料公司在零星废水收集桶处,私设软管连接至厂内污水井,桶内废水通过软管排放至污水管网,规避环境监管。

虎门生态环境分局依法对该单位进行立案调查,经核实上述行为属于废水逃避监管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对该单位处30万元罚款;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拟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该单位环保负责人处以行政拘留。

案例二

6月19日,虎门生态环境分局工作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沙角社区某保护膜公司在清洗堵塞管道期间,未做好相关防范措施,在冲刷管道时大量自来水进入废水收集池,导致白色污水从废水池及冲刷口溢出,流向外环境造成污染,规避环境监管。

虎门生态环境分局依法对该单位进行立案调查,经核实上述行为属于废水逃避监管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拟对该单位处10万元罚款;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拟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该单位环保负责人处以行政拘留。

各企业老板注意了!如果有以上情况,可能将面临十万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会被责令停业、关闭!

相关法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请勿心存侥幸!

那如何知道自家企业的工业废水管理工作是否做到位?看这里!

若发现涉水等环境污染问题,虎门街坊们可拨打虎门生态环境分局24小时值班电话0769-82880029举报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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