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菲与大花蛇的第二十一告今日正式开庭!双方律师唇枪舌剑,辩得不可开交,原来是女方继续索要生活费高达750万。对于这笔钱是否给予的合理性,双方进行了几个小时的诉讼!花蛇已活不起了,已二婚近四年,因老姘头跑回了南韩,转回头她又想抓住了前夫这个冤大头!可事实上汪小菲已经结婚成为了马筱梅的丈夫,她这种毫无边界的行为真的令人感到厌恶啊?你们觉得呢?
汪小菲与大花蛇的第二十一告今日正式开庭!双方律师唇枪舌剑,辩得不可开交,原来是女方继续索要生活费高达750万。对于这笔钱是否给予的合理性,双方进行了几个小时的诉讼!花蛇已活不起了,已二婚近四年,因老姘头跑回了南韩,转回头她又想抓住了前夫这个冤大头!可事实上汪小菲已经结婚成为了马筱梅的丈夫,她这种毫无边界的行为真的令人感到厌恶啊?你们觉得呢?
己婚了还问前夫要钱,真是活成了笑话。
有病的人得去相关医院治,法官治不好
孩子花的钱能有多少?说破大天来也用不了这么多啊?还有孩子是两个人的,她又花了多少?
现眼
问题汪还把信用卡副卡让她花,离婚就该断干净
毒妇不是说离婚了就要断干净,你他妈的就是有病,没一点骨气的东西,活得没一点脸,还不如去死,
黄春梅生的贱人大毒蛇,找了个废物卤蛋,不靠汪养肯定饿死,所以只能告
哪个法院审理的?如果是大陆法院,我认为这样的案子,法官应该拒绝受理。如果是台北法院,汪小菲没必要应诉,你管不着我。
汪小菲跟你已经是路人,别拿孩子当借口来勒索钱财。孩子不是说是你一个人的吗。任何人不能随便看她们,那就自己养吧。
大S吃相真难看!是活不起了呗!也不装了!彻底癫了![哭着笑]
一点骨气都没有的花蛇,让人鄙视
汪就是中国男人的耻辱,啥也不是,太监
不讹前夫钱花花蛇咋活下去哈!
两夫妻养不活自己向前夫要钱,你让子女在学校怎么抬头
是啊,小菲光头的抚养费也得你出啊[鼓掌]
“你是镜花水月,而我只走花路”— 原来是沿着花路去捞前夫这镜中花水中月。
诰命夫人这样,但凡有点家教的家庭都不会让孩子娶这种人家的女儿,太恐怖了,
好一个体面绿茶花毒蛇
估计在弯弯,有类似价值观的绿蛙不少
台湾最美的风景是人
既要又要还要,湾湾女的嘴脸真是大;就算按欧美的规则,再婚后就不用给赡养费了,大S真是异想天开,幸好遇上汪冤主,戏码层层,理她干嘛,不养孩子自己收回来养,就是不用养这对奸夫淫妇……可惜一对儿女受牵连
对,就是要告,反正汪是个怂货,此时不踩何时踩?
不配为人
大花蛇学学人家张柏芝多有骨气,离了婚带三个小孩好。
法院是她家开的啊
汪就不该给天价抚养费,给她钱然后她把钱拿来请律师提告
这点佩服工资一块钱的东哥
酒店一卖还理你个卵
以后还会作出大妖来,吃瓜群众敬请期待
和光头穷疯了!!
汪小菲这货就是个软蛋,你们俩都离婚这么久了,大家又再婚了,还在扯得不清不楚的,有完没完了?
无聊至极!
估计签有离婚协议
而且还要这么多
咋没要 750 亿呢?[滑稽笑]
合理的孩子扶养费是要给的,但孩子探望权也要得到保障!
告一次收一次高额律师费
这一场辣眼睛的剧情看的烦了[大哭]
有没有边界看法律怎么认定
这是病,得送医院治!
这不是许愿,这是要拆庙啊
小编吹牛逼不打草稿啊?和蟑螂一样,一个屁三个谎
离婚了 继续索要财产 真的服了
S要饭的
光头要养啊,没办法,理解
台独
孩子不愿要可以还给前夫
就是一个劲的告着要钱呗。得着前夫怨种使劲扣钱
该女方的该给人家。毕竟一诺千金
汪小菲接受她回来当妾
活成了笑话,屎
可惜了,现在不能有春楼,不然让花蛇开一个,也许能赚不少呢[捂脸哭]
没钱了赚不到钱可以卖啊,卖不起价格可以贱卖,干嘛老缠着前夫,离婚了就跟前夫八杆子打不着,总不能一起睡过就要负责一辈子吧?难道到外面嫖个娼还要负责妓女一辈子?
傻逼兮兮,直接查孩子的花销,如果没这么多,到手高告她一个诈骗,
我3000块工资,不想操心别人30亿身家的生活,关我但是
我草,恶心
一家都是垃圾
那个二棒子捡了个二摊货白嫖了4年,扭头就走真的是嗨皮。
丑角就是死不要脸,丢人现眼!
就拿这两小孩来勒索了,要的钱越来越多!这要帮她养全家,还要帮她养光头,不够她挥霍的!
嫖娼不给嫖资属于诈骗
我觉得主要问题还不是das,主要是汪小菲这个人太焉了,就不是个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