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路虎女逆行打人事件,多位律师发声,力证女子不是寻衅滋事!但却给小伙出了个好主意,现在看来,想要女子构成刑责,小伙需要抓紧时间去机构做个伤情鉴定,只有达到轻伤,才能判女司机的责任!否则的话,拘10天已经是顶格处罚了。
我看了很多人,说女子涉嫌逆行、逃逸、打人、侮辱等等,明显是符合的,但是寻衅滋事罪是有明确规定的。要达到情节恶劣才能入罪。怎样才算情节恶劣?
要么是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两人以上的轻微伤!要么是多次殴打他人,要么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就现在的情况来看,小伙达不到轻伤,属于轻微伤,但是只有他一人!女子之前要么有打人的案底,否则也构不成多次!公共场所混乱也没有,当时只剩他们2个在扯,其余车辆都是正常通行的!这些情况都没有,定罪真的很难。
男的处理方式也不当,如果他当时不报警,跪下给路虎女认个错,应该可以少挨几个日光。忍下一时之气,免了百日之忧。
这就不对了,如果男的这十巴掌,肯定不止拘10天和1000
这一小撮所谓律师妄图为女凶手脱罪!必须加倍警惕!
没用 女子医学鉴定为精神病
法律以物理性医学受伤程度来讨论,公众的情感以人品道德侮辱性来思考,哎,两者并不统一啊,法律进程在路上啊
路上打老师俩耳光都寻隙滋事判一年多,这个女的你说不是寻隙滋事?
扯淡,社会风气都是这样搞坏的,必须做成带有风向标的案件。杀一儆百
这还不恶劣?这些律师也拿钱了?替渣女洗地?
即然是顶格处罚了,咱们就打回来,反正拘10天,罚1000块钱,先要法院说好,才能动手打人。
血债血偿
伤势不重,侮辱性极强,这怎么算
应该是持械殴打,辱骂退伍军人来量刑
多次打人有,社会影响极坏。
逆行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可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入刑。
给这些狗屁专家也抽个十几巴掌,看这些狗屁专家又怎么说
如果打警察打法官还是拘留吗
侵入别人车内是不是算私闯民宅,私闯民宅殴打别人到底是治安还是刑事责任,反正在国外可以一枪击毙!
反向洗白,律师的流氓手段……能赢了法律就行
让善良的人有好报,严惩恶人
律师干嘛非要在伤情上下功夫呢?应该是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罪 至少得拘役半年吧
是个爷们都会还手
如果我是那个退伍军人,我就天天喊头痛一倍。喊个10年8年,喊得她倾家荡产[捂脸哭][捂脸哭]
高级洗白团
还是姓马的管用。
打不停实属恶劣
有钱就任性
干的漂亮!关注后续!!
可不可以打回去,也10天罚1000,问他愿不愿意?
这样比比有什么用直接来硬的不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