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剧里经常能看到所谓的一级谋杀罪和二级谋杀罪,主要是为了区分主观恶性不同的预谋杀

鹤毅看过去 2024-08-31 10:53:23

美剧里经常能看到所谓的一级谋杀罪和二级谋杀罪,主要是为了区分主观恶性不同的预谋杀人和激情杀人。实际上类似这种区别在中世纪盛期就已经逐渐出现了,从巴黎高等法院的审理记录看,虽然当时的世俗和教会法学家的工作中对于在文本上准确区分预谋杀人、激情杀人、过失杀人基本没有什么兴趣(但情节会影响最终量刑),但随着年代的推移,越来越多的谋杀被归为了叛逆: 1254 年到 1299 年,5% 的杀人案(以及 8% 的明确可认定为谋杀的案件)被归为叛逆罪。从 1300 年到 1320 年,这一比例上升到 27%(占谋杀案的 49%)。法庭文书的倾向性变化与法国同时发生的司法、政治和社会发展相吻合,法国国王努力将法国领土越来越多的居民重建为法国王室的臣民,而不是大小封建主们的财产,这个集权和土地聚合进程让王家主权的概念越来越明晰。叛逆(treason)虽然还没有叛国(high treason)即冒犯君主(lèse-majesté)的程度,但也是对王家主权的侵犯,严重暴力犯罪不再被认为是凶手和受害人两个人的事情,而是对“王之和平”的破坏,对公共利益和社会纽带的背叛。

1262 年,在黑暗的掩护下,一名逃跑的囚犯偷偷溜进了法国蒙迪迪埃镇,敲响了他来到的第一扇门,当一个女人开门时,他用刀杀了她。1290 年,茹多科·莱斯顿在法国北部的罗伊镇被捕,罪名是涉嫌谋杀和叛逆。1312 年, 圣尼古拉苏-里贝蒙修道院院长雇佣了刺客,在书记员罗贝尔·德·苏珊内前往法庭起诉修道院院长时拦路,使他受了致命伤。1320 年,罗宾·德·拉封丹残忍地袭击了国王的一名贴身侍从,割掉了他的鼻子,然后杀死了他。上述四起谋杀案在巴黎高等法院的登记册中用词都非常严重。1262 年越狱的囚犯有“postmodum hoc maleficium perpetrasset, quod videtur tangere proditionem”(犯下了他最新的恶行,以至于触及了叛逆罪); 罗伊镇当局逮捕了茹多科“pro suspicione insidiarum, et de presumacione occisionis”(涉嫌策划叛逆和推定谋杀)。修道院院长雇佣的刺客 'verbationis de nocte proditorem facte in personae Roberti' (在夜间殴打他,对罗贝尔本人犯下叛逆罪),并 “insidiis ipsum Robertum lettaliter vulnerarunt” (背信弃义地致命伤害了这个罗贝尔)。1320 年,罗宾 'pensatis insidiis proditionaliter invasit verberunt et lettaliter vulnerarunt' (策划叛逆、背信弃义的殴打和致命伤害了)国王的仆人。这些和所有其他涉及叛逆的谋杀案件在人物地位或社会关系上没有共同点——社会上层谋杀他们的下级依然能归为叛逆、背信弃义,反之亦然。谋杀可以发生在白天和晚上,在家中和路上。武器范围从刀和剑到棍棒和毒药都有。

法院记录没有明确说明是什么使一桩杀人成为叛逆罪,而另一个则不是。不过法国法学家菲利普·德·博马努瓦在他 1283 年的《博韦习惯法》 中对这种关系提供了最简洁的表述之一:“Traison si est quant len ne monstre sembland de haine, et len het mortiement, si que par le haine lon tue, ou fet tuer, ou bat, ou fet batre dusques a afoleure cheli qui li het par traison' 【叛逆是指你没有表现出仇恨的迹象,但你却藏有致命的仇恨,以至于因为仇恨,你背信弃义地杀死了你所恨的人,或者你殴打他直到他受伤】。 他紧接着这些话说:'Nus murtre n'est sans traison' (没有谋杀是不存在叛逆的)。

同时代的英国,同样存在杀人(无预谋犯下)和谋杀(有预谋犯下)之间的区别,预先恶意会提高犯罪的严重性,使其成为重罪(felony)。英国普通法对于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只有一种分类就是重罪,包括谋杀、纵火、强奸、抢劫、偷盗等。偷窃要区分为大小,如所窃财物在12便士以下,则为小偷,不属于重罪,如所偷财物值12便士以上则为重罪。当然重罪之上也有更严重的叛国罪,包括谋害国王、王后、其长子或其继承人,强奸王后或未婚的国王之长女,起兵反对国王,归附于国王的敌人并给他以帮助,盗窃国王的玉玺或钱财,输入劣币伪币,杀害大法官、国库长或王座法庭法官等。

英国法律规定,杀死丈夫的妻子或杀死主人的仆人也是属于有叛逆情节的重罪。但法国的叛逆并不在乎双方的地位,只关心恶意、预谋、伪装等道德上令人厌恶的情节,导致死亡的家庭纠纷从来都不是叛逆,无论是丈夫杀死妻子还是妻子杀死丈夫,和在酒馆里失控并导致死亡的斗殴没有什么区别,与下毒、伏击、欺骗而杀人的严重性完全不同。在巴黎高等法院的记录中,很多起背信弃义的谋杀案件都取决于伪装和欺骗,例如,杀害“英国人让”父亲的凶手以友谊为名进入他家,结果一进屋就以叛逆袭击并谋杀了他。这种伪装是对正式挑战的否认,拒绝受害者回应威胁或准备善终的机会,英国人让的父亲不会怀疑他的朋友怀有恶意;雷蒙·德·西内格拉杜 在与皮埃尔·达维内两位贵族达成和解协议后,理所当然地预料到敌对行动会得到缓和。但是雷蒙也被欺骗了,因为他和皮埃尔刚举行仪式性的拥抱,皮埃尔就袭击了他,绑住了他的双手,击打他的头部和身体,把他杀死。在一个极其关注仪式形式的社会中,有既定的手段来宣布敌对意图,就像结束它一样。在没有经过适当动作的情况下参与暴力本身就是叛逆。1316 年,尤斯塔什·德·博维斯率领一支人马,在马蒂厄·杜·里厄回家时袭击了他。在详细描述罪行时,书记员花时间指出,在袭击之前没有任何挑战,这违反了贵族之间的习俗,因此,尤斯塔什对马蒂厄犯了叛逆罪。相比之下,当罗贝尔·德·费奈斯在公开宣布的世仇中杀死约翰尼尔·德·赫迪格纽尔时,裁决语言的选择反映了其暴力属于更可接受的性质。 罗贝尔因约翰尼尔的死而被判死刑,但他在案件仍在审理期间获得了自由,并在此后不久获得了国王的赦免。而尤斯塔什inhumaniter et proditorie invaserunt eundem insidiis extriquitatis et eundem interfecunt' (不人道和叛逆地攻击他,背信弃义地把他拉出来并杀死他)。虽然约翰尼尔死了,但罗贝尔的行为是在可以接受的,甚至是光荣的暴力范围内。尤斯塔什则不是,因此,他畏罪潜逃,而罗贝尔则相反,他对自己暴力的合法性充满信心,无所畏惧的进入了法庭。

在英国,杀人的动机和公开与否决定了杀人是否属于谋杀,即重罪而不是不幸事件。所有的谋杀都是杀人,但不是所有的杀人都是谋杀。没有预谋的杀人可能可以用支付偿命金的方式惩罚,而有预谋的谋杀会受到更严厉的惩罚。杀人罪可处以绞刑,特别是如果杀人罪与其他冒犯君主行为同时发生的话。Sicut videri poterit, ut si quis accusatus fuerit de furti crimine vel homicidii,et similiter de crimine læsæ maiestatis, et convictus, gravius punitur crimen læsæ maiestatis quam crimen furti vel homicidii, quia ex uno sequitur quod criminosus trahitur, frangitur et suspenditur, ex alio non sequitur nisi tantum suspensio(可以看出,如果一个人被控犯有盗窃或杀人,同时又被控冒犯君主,[如果]证据确凿,冒犯君主的惩罚要比盗窃或杀人更重,因为在前一种情况下,罪犯会被分尸、断肢并处以绞刑,而在其他情况下,除了简单的绞刑外,没有其他惩罚)。

值得注意的是,与法国不同,英国的“冒犯君主”门槛很低,不需要达到叛国等级,所有形式的谋杀,以及强奸、纵火、抢劫和非法监禁等重罪,都属于冒犯君主,在司法上,就可以实施酷刑折磨,并有更加残忍的死刑方式。

对于死刑和冤罪的观念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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