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11岁男孩正在写作业,后妈拿着一把水果刀,怒气冲冲地跑过来,就将男孩的生殖器给切割下来,男孩哭晕过去,被送到医院,虽然医生帮接上了,但医生说,以后只能小便,不能生育,对此男孩的父亲说:后妈精神有问题。 (来源:法治中国报道) “我何错之有!”11岁的乐乐躺在病床上,内心在呐喊着,身体的疼痛,让他对生活失去了希望,可他只有11岁呀,在他无忧无虑的年纪里,为何遭受这样的痛苦。 病床上的他,一想起后妈的模样,内心就在颤抖,从后妈进到他家,他就未得到过半分母爱,遭受的尽是冷言冷语,这些他都没有怨言。 他已经没有母爱了,他渴望着父爱,只要爸爸能开心,那么爸爸娶谁,对乐乐来说,这都无所谓。 只是乐乐怎么也想不明白,爸爸和后妈结婚半年,他们的生活里就充满了吵架,爸爸结了婚,家里依然没有欢声笑语。 以前只有他和爸爸的时候,他放学回家,还有爸爸给他做的热饭热菜,自从爸爸结了婚,乐乐回家,除了听到他们争吵的声音,就是看到他们拉着的脸。 乐乐习惯了,他学会忽视身边的环境,然后回到房间安静地写作业,只有在学习中,他才能找到快乐。 可是就连这点快乐,都被他的后妈给剥夺了。 他痛苦地回忆自己的遭遇。 当时他回家,就发现家中的环境不对劲,肯定是爸爸和后妈又吵架了,只见后妈愤怒地坐在沙发上,一言不发,看得乐乐毛骨悚然。 乐乐一看情况不对劲,就赶紧回房间,安静地写着自己的作业,他只有沉浸在思考当中,才能忘记自己的不快乐。 其实懂事的乐乐,也一直很期盼有母爱,自从父母离了婚,母爱离开了他,他就没有渴望过,能够再得到母爱。 直到父亲将后妈领进家门,乐乐心中才又有了幻想,他希望后妈能像母亲一样待他。 只是他的幻想很快破灭了,后妈和爸爸此后就经常吵架了。 所以乐乐只能回来就安静地写作业,眼不见心为静。 他怎么也没想到,这一次,后妈会如此伤害他。 当时他正在思考一道题,突然就听到急匆匆地脚步声,他还来不及回头看一下。 后妈就冲到他的面前了,一把把他拉起来,然后扯下他的裤子,然后拿着水果刀,就切他撒尿的地方。 当时他就吓得要尿出来了,赶紧要推开后妈,可怕的是,后妈已经抓住那里了。 然后乐乐就感到,一阵从未承受过的痛苦蔓延全身,他痛得大叫起来,眼睁睁地看着后妈将他那里切掉了,他就晕倒过去,啥都不知道了。 等他醒来,他只觉得撒尿的地方疼痛无比,让他意识到自己撒尿的地方真的已经被割掉了,他内心的痛苦无法言语。 这到底是为什么?难道只是因为他是爸爸的孩子,难道只是因为他不是后妈的孩子,所以就要承受这些痛苦? 这对他太残忍了,他生而为人,何错之有,如果容不下他,后妈可以不来他们家,如果他只是做错了,他可以承受棍棒之痛,而不是承受这样的痛苦。 当乐乐得知,他以后只能小便,长大之后不能生小孩了,他就对生活失去了希望,他还没长大呢,竟然就要面对如此残酷的现实,这样他长大之后该怎么生活呀! 发生这样的事情后,乐乐的爸爸作出了回应,他说乐乐的后妈其实精神有问题,才刚刚出院两个月,他们其实已经在分居状态。 既然明知道乐乐的后妈精神有问题,乐乐的爸爸为何要娶这样的女子,为何不保护好乐乐,如今乐乐承受如此这样的痛苦,到底是谁之过? 那么该如何通过法律的角度,来看待此事呢? 1、一般情况下,如果乐乐的后妈是正常的女性,她的行为就可以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对于乐乐来说,乐乐不但要承受身体的疼痛,成年之后还将有可能娶不到妻子,孤独终身,所以后妈的行为很恶劣的,应当给予严惩。 2 、如果乐乐的后妈精神有问题,那么她就有可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无意识的状态下做出这样的行为,那么她是可以不受刑事处罚的。 《刑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如果此人属于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3、乐乐的父亲明知道乐乐的后妈精神有问题,还要娶她进门,这样的父亲对孩子是很不负责任的。 作为一个父亲,要给孩子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而不是自私地为了自己的生活,而不顾孩子的安危。 对此,你有何看法?
成天争吵,如果继母有精神问题,这当爸的不担心自己和孩子安全?不考虑离婚?!呵呵!
某些男人啊,一离开女人就活不下去,非要二婚来害孩子
把继母挖眼断手断脚让它求生不能求死不得,反正未成年。
爸爸只想要个免费性伴侣,管她有没有病!
应该判无期徒刑
枉为人母
有病,还能24小时都犯精神病?不范的时候呵护孩子吗?法官问问孩子,没有就判刑!
孩子你也应该把你后妈和你爸所生的孩子也割渡了。孩孑你现已废了你应该把所有仇加在后妈和你爸所生的孩子身上报仇血恨
孩子你爸就是个废物,你有两个选择,一 等三个月 然后找个晚上三四点钟,你无需付法律责任。二 记住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平时一定要孝顺她,她早晚落你手里那时候生杀大权就在你手里了,不要让她轻易自杀,慢慢来余生时光无限。
不是小孩的后妈有问题,而是这小孩的亲爹有问题
判刑呀
说明这个男的跟阿三一样,离不开女人
罪恶的根源还是在于其父,别说娶个精神有毛病的女人了!就是和这样的人交朋友也要特别小心的!何况有孩子!离了女人就没法活了!
不能一句精神一问题就没事了吧?
只能拉尿就不对了,想一下,拉尿真的不用那么长的水龙头。不相信问一下女人。
不判刑不足以平愤怒
神马狗匹FL,有证“证”就可以随便杀人放火?[并不简单]
人渣男能找到什么好货色?
一个在孩子未成年再婚的父亲,百分之百不是负责的男人。离婚或者丧偶,需要在孩子成年后,可以考虑再婚,这时候孩子成年了,有自保能力。谁会对伴侣的娃好?
忍辱长大,有仇报仇,有怨报怨。
精神有问题,为啥不伤害自己?好算计,聪明得很。
有伤害他人倾向的精神病人就该一直关着
阜阳哪里的,,,,
这个编的不合常理
嗯,11岁杀人也不用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