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女子去买4斤葡萄,怀疑摊贩“吃称”,于是找熟人二次称过,没想到4斤的葡萄只有2斤3两,女子一气之下折回去,跟摊贩理论,没想到摊贩厚颜无耻教育起女子:我葡萄卖得这么便宜你还想要足称,钱退给你了,还想怎样?网友:突然觉得城管是好人。
(案例来源:重庆社会与法频道)
8月26日那天下午,刘燕下班回家的路上,看到路边一个男子在三轮车上卖葡萄。
三轮车的顶上有一个用纸皮写下的牌子,6.5元一斤。
“这么便宜?”刘燕忍不住嘀咕道。
看着那一车子的阳光玫瑰葡萄,一个个水灵灵的,很诱人。
刘燕忍不住停下电车,仔细挑选,她们家人平时最喜欢吃葡萄了,现在卖得那么便宜,她肯定要多买点。
才6.5元一斤,这要比在超市便宜很多,刘燕一口气选了一袋子。
摊贩拿出那个跟了他几年,显得有些破旧的称,然后接过刘燕递过来的葡萄,往旧称上一放。
告诉刘燕说:“ 足足4斤,26块钱。”
刘燕提起那个袋子,觉得不算重,怎么就有4斤了,本来想买两袋,一袋拿去给妈妈,一袋留着自己吃。
可她见到这么一点葡萄就有4斤重,她觉得摊贩有可能是“吃称”了。
为了确认自己的猜测,刘燕提醒到:“老板,你可要给我足称哦,斤数不够,我可是要回来找你的哦?”
摊贩认为,刘燕也只是说说,吓唬吓唬他而已。
所以,他说道:“放心吧,肯定给够你,我天天在这里卖果,你还怕我跑了不成?”摊贩笑着解释道。
刘燕看到摊贩那信誓旦旦的样子,将信将疑,不过,她还是拿出手机付钱离开了。
可当她进到菜市买菜的时候,她还是不放心地拿出那袋葡萄,让一个卖菜大姐帮忙称。
这个卖菜的大姐,是刘燕买菜的时候认识的,因为刘燕常常跟她买菜,而且每次都买不少,一来二去,两人混成熟人,平时两人关系还算不错。
所以,当刘燕要求大姐帮忙的时候,她很爽快地答应了。
可大姐称完,却对刘燕说,她的葡萄根本没有4斤,而是2斤3两。
“我说吧,就是他的称有问题,怎么可能那么点就有4斤”
大姐告诉刘燕,赶紧回去找那个摊贩,刘燕拿着那一袋葡萄急匆匆地折回去。
“老板,我这个葡萄不够4斤啊,只有2斤3两,你这是不足称的吧?”刘燕有些生气地问道。
没想到摊贩竟然厚颜无耻地回答道:“够称的怎么可能那么便宜?又想便宜又想够称,我跟你说,根本不可能。”
刘燕气不过,跟摊贩吵了几句,接着,摊贩突然冲向刘燕气冲冲地问道:“你想怎样,你到底想怎么样?”
刘燕说,我不想怎么样,我只想要回我的钱了,我把果退给你。
“我跟你说,你到哪买都一样,根本不够称给你,你又想贪小便宜,又想让人给你足称,为什么到外面来买?”
刘燕觉得真是无语,于是偷偷录视频,把这个视频发到网上。
这个视频一发出来,网上众说纷纭。有人说:还骂城管不?小商贩根本不可怜,收入超过在座大部分人,现在突然觉得城管是好人了。
有的说,这小子太坏了吧!做生意,诚信第一,不到枰还这么猖獗了?
还有的说:我一直觉得像这种短斤缺两的都是老年摊贩才干,结果这么浓眼大眼五大三粗的男子汉也这样干。
那么,从法律角度上来说,如何认定这个事呢?
1、缺斤少两是违法行为。
缺斤少两是指商品的实际重量或数量少于标示或约定的重量或数量,这种行为被视为欺诈性质的价格违法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8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时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本案中,摊贩故意对他的称做手脚,让他的称缺斤少两,明明只有2斤3两,却告诉人家有4斤,他的行为是违法的,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缺斤少两的行为违反了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本案中,摊贩为了多挣点钱,故意对那台称做手脚,让只有2斤多的葡萄虚增加到4斤,这一行为是不道德的,有违公序良俗。
3、摊贩的行为,一定程度上构成欺诈罪。
《民法典》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本案中,摊贩在顾客未知情的情况下,偷偷对称做了手脚,导致结果有误差,因此而多赚钱。
他的行为是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是法律所不容许的。
对此大家怎么看?
你可以把价钱提高,但不能骗称!
图便宜 多买点 满满一袋子 4斤 实际2斤3两 难道就2串葡萄
所以有只在超市买东西
路边摊我只买按数量售卖的,比如10元3个,10元一小筐那种,绝对不买称重的,百分百不够称。
现在有的卖水果的流动摊贩真的很坏,短斤少两是常事,且还很热心帮你挑选,结果一些坏果子不知何时都入袋了。
短斤缺两违法还大言不惭
标题党,这和城管有什么关系
价钱提高,没人买他的,价格奇低,吸引人买,要赚钱,就必须短斤少量,这是一种社会现象,很多商家恶牲竞争,超低价竞争,结果只能从其它方面找回,所以市场定价与国家定价要结合,低于某一标准,国家机关要介入调查,不能无序的恶意低价竞争,到头来,伤害了所有人
4斤和2斤3两应该差的很明显了。一眼假。
短斤缺两归城管管吗?
要我直接打市监局电话投诉
最关键的市场监督形同虚设!!!没有主动监管!!!一般外面市场基本都是8两秤!!!!这已是共识!!!
这关城管什么事,它们能管称准不准吗
根本没人管!!上次买香蕉,2块一斤,买了5斤,实际只有3斤多!!!回找理论,他娘的竟说:香蕉进价都3元,2元怎么可能!我这就是8两秤!!!真他妈的把脸丢尽了!!不值得同情!!!
我上次街边买梨,人家3块五,我问她说3块,我说要足称哦,人家很老实的面相,说肯定的,捡一包,说22斤,回家一称15.5斤,我气毛了,老婆说算了,我坚决不干,找回去算账,摊主说看错称了
短斤少两,跟城管有关系?小便爸爸是城管吧?!
我买耙耙柑还遭商贩调包,把我自己选的好柑子换成了烂柑子
今年便宜了!现在超市的阳光玫瑰也是6元一斤而已了!
我看看有谁说贪小便宜吃亏的
经济纠纷,找谁说理
阳光玫瑰,十块三斤。贵了不买。
你都在拼多多买东西了,还想要质量?所以劣币驱逐良币,政府管过吗?
6两称
这是6辆称,我见过4辆称的,更无耻
所以我从不在路边摊贩那买水果的,除非是论个卖就买
由于不用房租,虽然没足称,但总比商店里便宜。
广州海珠区遇到2次
广东这边流动的百分之90不够称,
开着小车卖的都不够称,买之前问问老板够不够称一般都会说实话七两或者八两,海珠区金碧花园门口开车卖水果那两口子,男的广东韶关,女的河南驻马店,我问她老板足称吗,可能当时旁边有买水果,等客人走了,她竟然骂我买个水果还斤斤计较跟个娘们一样,我说你要够称就直接说够称没必要骂人,女的说:我卖的就是不够称不买滚蛋,我当时就火了,卖东西不够称还骂人跟她对骂,然后打城管电话可惜晚上六点多了城管下班了,我就拨打110,她老公看我报警,赶紧装一袋子龙眼说送我吃
够黑
AI编得太差了
给了几块钱就想看许总家歌舞团,能给你就不错了
贪便宜也要去店里买……
有脑子吗?这不归城管,工商局市场监督
路边摊都一样 呃称
不少称就卖不掉
称五斤,拿出来一半,剩下三斤,就买拿出来的!
从来不在路边的小摊上买菜 买水果
6.5元葡萄正常价格啊!小商贩黑心
心里都会过后不认除非当面人生小心有诈
我一直怕别人上称给的东西不好,大多时候在超市买东西。
你的葡萄保熟么[墨镜]
一个神经病的还想去买东西!2斤3两而是和4斤,不是一拿过手就知道了,还用称吗?偏偏偏小偏,没有120度高烧,写不出这种文章
8两称普遍
老子买4斤香蕉只有两斤,卖红薯的一斤只有六两
刘燕“恶意过称”,肯定不对,摊贩也没办法啊,这都跟电表水表燃气表,加油机一样的算法,难道有错吗?
这是咋骗好不好,还违反公序良俗!
三十年前深圳坪山遇到一次,返回直接退货
拼多多上面不都是这样的,说几元的东西只要你进去价格马上就变了。
路边摊基本上都少秤,
称上镶着福禄寿,缺称就会缺福禄寿。
路边摊一律是骗称,冷死你没商量,所以,我从来不买路边摊的东西
城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