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友旺)8月28日晚,娄烦县公安局查处一起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案,对违法行为人郭某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8月28日,城关派出所民警获得一条线索,有人私下买卖烟花爆竹。根据线索,民警迅速展开调查,并于当晚7时许,在娄烦县瑞泽苑小区附近将违法嫌疑人郭某抓获。经查,郭某对自己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郭某已被娄烦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均需要经过相关审批或许可;未经审批或许可私自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存在较大风险隐患。”民警提醒,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不仅扰民、污染环境,而且易给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带来风险。广大市民切勿非法储存、运输、销售和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如发现违法线索可及时拨打110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