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凭啥不能卖?”浙江,女人急着用钱,便将市值190万的房子作践170万卖出,没成想却被租客给告了,“谁让你卖掉?你这是侵犯我的优先购买权!”事后,还要求女子赔偿他20万,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信息来源:中小学教案资源网2024.8.4 太不要脸,杭州一女子以190万把房子租给租客,租客不满意,随后女子找其他人170万成交,岂料租客直接起诉女子,要求赔偿20万!) 老话说,人心不足蛇吞象,这怪事还偏偏让王女士给碰上了。 她家住杭州,前不久因为投资失败,急需一大笔钱中转,于是便想到了把名下的一套房子卖掉。 思来想去,脑海中浮现出了一个合适的买家——这栋房子的租客李先生。 这五年来,对方没有拖欠过一分房租,而且工作稳定,待人接物深受邻里喜欢,把自己的房子交到他手上也算是“功德圆满”了。 得知房东有意卖,李先生一家激动的比过年都高兴,可谁料第一次谈判就发生了争议。 “我这房子加上周边的配套,要你220万够意思了吧?” “我最多能掏出170万,多一分都拿不出来了” 考虑到这些年的感情,王女士又降了30万,将底线控制在了190万。 可李先生太过精明,咬死了170万就不松口。 望着对方得寸进尺的样子,女人气的拂袖而去。 男人很清楚,房东现在急需现金周转,自己作为主动方还有很大的压价空间。 可谁料,计划赶不上变化。 某天下午,李先生突然从邻居口中得知,自己住得这套房子卖出去了,而且价格不到170万! “她怎么能这样?招呼都不打一声?” 愤怒之下,登门找到了王女士,除了兴师问罪外,还提了一个破天荒的要求:我是租客,这房子成交后你得赔偿我损失! “啥?你说啥?” 女人有些懵,没成想,李先生威胁道:“不给钱,我去法院告你去!” 面对近乎敲诈的要求,王女士张口就回绝了,而李某也果真在不久,一纸诉状将女房东告上了法庭。 原来,他依仗的正是法律条款中的“优先购买权”。 在日常租赁房屋时,房东会和租客签订协约,一般情况下,如果甲方(房东)有意出售房子,那么租客享有优先购买权。 在李先生看来,这套房子是自己的“囊中之物”,由于王女士“擅自做主”卖给了别人,导致自己里外里损失了20万,所以她应该做出赔偿。 然而在实际运用中,“优先购买权”并不表示乙方(租客)能强买强卖,因为其具有时效性,普遍在15天左右。 而本案中,一开始王女士的确先找的李先生,遗憾的是双方因为价格未谈拢,结果不欢而散。 当15天过去后,女人又找到了新的买家达成交易,所以整个过程合情合法,容不得李先生胡搅蛮缠。 最终,法庭对本起纠纷做出了终审判决,驳回李某的索赔请求。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房东卖给别人的价钱还没有租客出价170万高,这是重点。房东为什么把这个事情做绝了?主要是因为房东心理上接受不了现在房价行情大跌的事实,她满以为房子应该还能卖220万,降30万卖190万已经非常非常够意思了,她觉得租客咬定170是对她趁火打劫,所以才早别人卖了,哪怕再少点也不让你租客得逞。租客也有问题,可能没有注意谈判技巧,让房东心里很不爽。
我也经历过,一套模具我开了20万。去年我要卖,我开价5万!(大概8吨多,废铁当时是0.23万),一位认识的人开价2万,意识比废铁稍微高一点就可以了。然后被我砸了卖废铁,我不喜欢他的为人,老是喜欢乘火打劫。
法律法规本来是为了保护租客的,结果租客却利用法规进行敲诈勒索,所以这种为租客谋利的法规等于助纣为虐,必须废除,以免破坏社会和谐,
自己的东西想卖给谁就卖给谁
判决不妥,优先购买权是同等条件下的优先,你如果出190万,租户出不起,别人出190,租户没有优先购买权;你出小于170,租户出得起啊,你卖给别人,就是侵犯优先购买权啊。时间限制是在同等条件下的。
谈不拢不就散了,不能每次谈价格都带着租客一起吧,
房东愿意17万成交也是房东的事,与租客有什么相干?
谁给权力你找谁去,自己的房子做不了主了。
房子🏠想卖谁就卖谁
当今社会,就爱有那么想便宜的人,看不见自己的所作所为带来的后果。
就怕流氓有点小文化。[哭笑不得]
15天
如果房东170万或者低于170万卖就违法了
现在的人真的很天真
租客继续当下去吧,不怕房价继续下跌挺好!
时间段内应该是同价格才有优先权把
是房东的房子!房东喜欢卖给谁就卖给谁!这没问题!至于房东单因卖房子如果是租客合同还没到期!房东也应该按合同赔偿给租客,如果是租房合同到期了!则互不相欠!完毕。
反告过去,租客敲诈勒索
我就故意以低价卖给别人,气死你,怎么啦?
那每次一谈价都要问一次租户,
不要脸的人到处都有
立马到帐170万。年内到帐190万。你选择吧
所以我的房子宁可闲着养蟑螂也不租出去
租客优先购买规定可以休矣,就不想卖给租客又怎么了,那是人家的自由。优先购买权必须取消
这个房东应该注意点租客的,当时签合同要170万100元,狗屁事情都没有,官司都不用打
一会租吗,一会出售,小编语文是体育老师教的
看来自己的东西自己也不一定能做的了主啊
遇到熟人便宜点卖不可以么?遇到喜欢的人白送都有可能,不是所有东西出高价就能胜出的。
不能和贪得无厌的,趁火打劫的,落井下石的人打交道。
便宜卖为啥要便宜一个外人,便宜卖给亲戚朋友不好吗?
这人怎么能这么不要脸?
我早下个月内涨它房租
优先购买权应有明确约定。租房合同没注明,法律就保护不了。
我的房想送给谁都可以送……
优先购买权确实是在相同价格下可以优先购买 房东如果卖了170万以上就算了 结果还不到270万看法院咋判吧[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优先不代表可以低价,而且也不代表唯一,傻B
优先?我是房主我有选择权,我就不选你。
优先购买权不适合国情,还有买卖本身自带博弈的过程,如何做到同等条件?那对第三人岂不是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扯淡的优先购买权,不知谁想出来的玩意。自己的东西为什么还得谁谁优先,不是看自己心情吗
当初价格没谈拢,最后又是以同样价格卖给别人,优先权没体现出来
真是丑恶的嘴脸!!人都这么不要脸了么!哪怕你住了八十年房子也是别人的吧
半个月时间长了点,急需用钱的时候等不起
几万块的律师费立案费,偷鸡不成,蚀把米[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优先购买权?是哪个狗东西写上去的?你买得起房还租nm的房啊!直接告他敲诈、勒索!
不是别人想杀你,是你逼着它杀你
乍一听有些不可思议,了解原因后。发现租客也挺冤,诚心想买,但话没说好把房东得罪了。
别出来丢人现眼啦
优先购买权难道能不顾本人意愿吗?假如我15天内就低价卖别人,会被怎么罚
无耻之极
这些假文骗流量不要发
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买卖自由!!你不买有人买!!直接打一顿垃圾租客就好
不蒸馒头,争口气。
房东直接毁约,把租客赶出去不就行了?不就是赔一个月违约金吗…
這扭曲的現象,就是合西泥造成的怪象。
啥时候收租子的变地这么卑微
优先购买权是这么用的吗?同等价格可以优先。都他妈的往死的压价。优先也没用啊。不然你一直不买拖死别人吗?
直接先不租了,赔点房租违约金,驱逐出去后想卖谁卖谁
不争馒头争口气
其实就是想钻法律的空子 空手套白狼
不是说买卖不破租赁吗?只要我合同没到期,我就不搬走
编得不合理,170元不卖而卖比170元低的价格?
190万卖的,看买家投缘,会说话,返了20万不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