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

孖无悔观吖 2024-08-29 15:53:25

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 1. 申报评审范围和对象:包括中小学校等教育教学机构的在职在岗教师、教研员等,公办中小学及相关事业单位按评聘结合要求推荐评审,民办中小学校等评审管理模式不变,部分人员不得申报。 2. 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按桂职办﹝2019﹞47号文件执行,2024年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不将论文作为主要评价指标,申报人原则上通过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一般应逐级申报,部分人员可按规定直接申报相应级别职称,“组团式”帮扶干部人才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高一级别职称,要突出教育教学业绩和立德树人评价导向,落实思想政治理论教师职称分类评价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年度只能申报评审一个同级别职称,在自治区外取得职称的按规定执行,无职称直接申报或破格申报按规定执行,申报人员的工作量等材料统计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量化评分指标内容包括学历、资历、思德和工作表现等8个方面。 3. 申报方式: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申报人应关注审核信息并及时完善申报材料。 4. 申报材料及审核推荐程序要求: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公办中小学参评人员学历真实性由单位负责核实,申报人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和身份性质通过社保数据核验,加强对学术成果的审查核验,特殊情形应提交相应辅助材料。 5. 申报推荐评审时间安排:包括单位设岗、个人申报、单位考核推荐、县教育局审核推荐、县职改办接收审核、缴费、评委会筹备、评审等时间安排。 6. 审核推荐程序要求:申报者及各单位在评审系统中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县职改办审核”的程序进行,学校(单位)、主管部门、县职改办要分别进行审核推荐。 7. 评审组织:中级职称由县职改办组织评审,继续使用信息化评审管理系统。 8. 贯彻落实有关文件:建立决策咨询类信息激励机制,继续落实职称评审向基层倾斜政策,落实推荐比例要求。 9. 其他评审相关问题:各学校、各部门要严格按规定开展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学校承担推荐材料真实有效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加大对恶意举报的查处力度,评审收费按桂价费字﹝2006﹞359号文件规定执行,未尽事宜按自治区现行有效的职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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