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土地的买卖——从法律原则上来说,西欧封建封土是一种职田,它之所以由封君赐给封

鹤毅看过去 2024-08-28 19:54:17

封建土地的买卖——从法律原则上来说,西欧封建封土是一种职田,它之所以由封君赐给封臣,是为了保证封臣能按时应召服军役。封土既是由君赐给臣,所有权当然在封君那里,封臣只有用益权,所以封臣不能自由处分,不应该把它出卖。可是封土很快就变成封臣的世袭财产,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封臣都要求取得自由处分封土的权利,有权自由出售。从11世纪开始,出售封土的事已经不断产生,于是法律上就有了各种封臣能否自由转移封土的规定,以前谈到过()。

封君对于臣下自由转移、出卖封土当然有所顾忌。不管是全部或部分出售,都会影响封臣军役义务的完成,影响封君的没收、监护等权,所以要加以干涉。从11世纪开始,法国等地封土转移出售仍采取分赐封土的形式进行。即由封臣向封君申明放弃封土,交回到封君手中,由此也解除了作为封臣的义务。然后土地的买方向封君行臣服礼和宣誓效忠,请求封土,再由封君把这块土地策封给他。从形式上看,这完全是一次分封,但实际上它却是一桩土地交易,在买方与卖方之间有金钱转移,不过这种以封君作为中介人的转移土地方式太繁琐,12世纪大致就不用了,而只须简单地取得封君同意。封君的同意即应向他交一笔钱,在法兰西岛地区,大约是地价的五分之一,变成了一种土地交易税。

英国由于诺曼征服以后国王变成了所有人的总封君,不存在自主地,土地转移的法规具有普适性,尤其长子继承制很早就确立了。封君对所封土地有很大的权力,可以设定种种条件。封赐条件大约可分三种。一种只赐给某人,那么这种土地是终身采邑,即受地者只能生前领有,死后土地应归还给封君。第二种是说明赐给某人及其后嗣,则这种土地应是可有相关直系旁系亲属按排序继承的封土。第三种则是赐给某人及其自身后嗣,也就是仅限直系亲属,旁系亲属不得继承。这就是所谓的限嗣继承,是封建主为了规避长子继承制,同时又不让土地外流的一种方法,限嗣继承的封地一般是封给幼子,让他们有条件成家立业,在他们失败时(即无直系后代),又能交还家族主支。

第二、三种土地由于成为封臣的世袭财产,所以就产生了他们要将它转让、出售的问题。这时法律界给予封土设定的条件以另外一种解释,即这块封土是赐给受地者及其继承人一同领有的,并不意味着继承人必须继承其土地。第二种土地因为继承人未指明,所以享有较大的处分自由。第三种指明为直系亲属,则受地者必须生了子女,才可以出售土地。即表示他和直系继承人共同领有,与他共同商定买卖。这种解释纯属耍滑头,与原初设定的目标完全不一致,所以1285年英国通过《限嗣继承法》,规定对这种土地应严格遵守其设定条件,受地者不得损害其继承人或赐地者的利益而转移土地,即必须由直系卑亲属继承,称限嗣继承地(fee tail ),而与第二种自由继承地(fee simple)相区别。

1290年爱德华一世又颁布《买地法》,规定封臣可以自由转移其封土之一部或全部,但却必须采取代替的方式。即原封臣退出封建阶梯,而由新受地者与封君直接发生关系,相应的义务一仍其旧,不使封君受到损失。从此,封臣对封土享有自由处分权,封土在向自由的私有财产过渡中迈出很大的一步。但这道法令是只适用于自由继承地。为了突破《限嗣继承法》的限制,让限嗣继承地也能自由买卖,法律界再次开动脑筋,采用来自罗马法的拟诉弃权,即一种虚假的商议好的诉讼,使限嗣继承土地摆脱法律上的限制。

如果甲领有限嗣继承地,乙向他提出诉讼,进行返还所有物之诉,即说自己是封土的真正主人,要求归还。甲这时提出说,这块土地是他受自丙或丙的祖先的,丙应出面担保此事。于是诉讼中引出了丙。丙亦答应出庭证明。他出庭后,乙提出要出去和丙私下商量原委,可是当乙商量毕回来后,丙却不见。于是法庭判定说他因藐视法庭而离开,因此败诉。而土地判归乙作为自由继承封土。至于事实究竟如何,那完全是另一回事。甲乙丙三人已经私下串通一气,达成了交易,法庭上的手续旨在解脱限嗣继承地的法律障碍,使其能自由转移。

另外,在大家熟悉的《傲慢与偏见》《唐顿庄园》故事里,还出现另一类的限嗣继承,即“限男嗣继承地”(tail male) 。与直系限嗣继承一样,“限男嗣继承”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家内分封,封君仍是家长,但封臣是长子。家长把核心家产分封给长子,并限定由长子的男嗣继承;如长子无男嗣而终,则核心家产转由次子及其男嗣继承;若次子无男嗣而终,则核心家产转由第三子及其男嗣继承;直至若地产主所有子嗣均无男嗣而亡,则核心家产由旁系男性及其男嗣继承。

虽同为限嗣继承,但直系限嗣继承与限男嗣继承并无太多相似之处。前者是将部分家族地产提供给幼子,帮助他们建立新家庭;后者是将家族核心地产限制由长子及其男嗣继承,以维护家族核心地产的完整性。这是14世纪中期以后产生的新事物,是爵位、议会席位与家族地产面积绑定的结果,也是14世纪经济危机,黑死病和价格革命爆发以后,封建地产经营越发困难(见 ),思路趋向保守的影响。封建主不再趋向广泛的开枝散叶,而选择维护核心利益,让家系不至断绝。

0 阅读: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