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消息! 韩国以284:0票通过决议! 8月28日,韩国国会以284票赞成、0票反对、2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一项叫《具荷拉法》的新法律,这个法律是因为艺人具荷拉的悲剧而诞生的。具荷拉2019年自杀,她的母亲在她小时候就抛弃了她,但她去世后,这位母亲却出来要求分具荷拉的遗产。这事一出,韩国民众都炸了锅,纷纷指责这位母亲根本没资格分财产。于是社会舆论推动了《具荷拉法》的通过。法律规定,那些严重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虐待子女的父母,将不能继承子女的财产。看上去,这是一条为保护孩子权益的法律,给那些抛弃、虐待孩子的父母一个警告,让他们别想在孩子去世后理直气壮地来分一杯羹。 然而,这个法律真的能像想象中那样有效吗?很多人担心,《具荷拉法》在实际操作中会面临不少难题。首先,什么叫“严重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虐待子女”?这些概念怎么界定?标准如果不明确,就很容易引发新的争议。有人可能会借法律之名,故意夸大事实来争财产,反而加剧家庭内部的矛盾。再者,韩国社会历来重视家庭和谐,这个法律出台后,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可能会变得更加紧张,大家可能会在心里算计着彼此的举动,害怕将来被“算账”。这种情况下,原本应该互相关爱的家庭氛围就被破坏了。《具荷拉法》的初衷是好的,想要保护那些无辜受害的孩子,但一旦执行起来,可能带来的不仅是法律上的纠纷,还会让家庭关系更加脆弱复杂。正所谓“家和万事兴”,法律想要起到正面作用,还得看能否真正找到平衡点。 #韩国意外去世# #韩国的抄袭文化#
至少韩国充分认识到遗弃虐待孩子的父母是伤害孩子最深的人,怎么有权利,哪能有资格分得被伤害孩子的财产!
这条例我看合情合理,是我个人观点。
杞人忧天
池浅王八多
不但不能继承被遗弃、被虐待子女的遗产,还应该规定不能要求被遗弃、被虐待子女赡养。对做父母的必须有这样的要求
这个不错!可以借鉴
没有自我评估百年后的国家!百分百落后。
韩国人的残忍是有目共睹的
咱们国内 最近不也爆出来有些人被父母遗弃然后老了再又回来要求赡养 法院还支持的情况吗
看似只对一人,其实意义深远,这个就是今后的对照寨例,文明社会进步的产物。
我们国家这种事也不少,在孩子小的时候抛弃家庭和孩子出去浪,老了有病了回来找孩子养老,这种事调解员相当热情就跟苍蝇见到💩一样,关键法院判决也是得承担养老责任的
我觉得和这个新出台法律相对应的,不赡养父母的子女也应该剥夺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力![静静吃瓜][静静吃瓜][静静吃瓜]
中国有太多具荷拉的父母式人物
关你吊事啊
虽然最后提出了很多疑问,但是人家这么做,出台了这个法律,就挺好。总比没有强。
这跟中国有什么关系?
至少人家法律已经有了,不完善后面可以一步步完善,你哪部法律是一出来就很完善的?
权利与义务相符,未尽到抚养或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会丧失继承资格。与此相反,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如果对一位老人养老送终,则会获得继承权。中国早有类似案例。
只要抛弃及不抚养就不能继承财产。对父母,对儿女同等。
一个靠偷文明世界的国度
先从无到有,然后再完善。
生了又不养,又想分财产
你不会界定你就不要冷嘲热讽。我们做不到不代表人家做不到。
不论操作有多难?,但是人家有对父母不赡养虐待孩子,有了这方面的法律依据
国内调解员劝你大度😂
韩国立法与时俱进 再小的个案也能有回应
民意代表纯朴民俗正气,“专家”代表庸俗堕落。
完全可行,不赞成这个观点的人本身就有问题,一般家庭都不会出现虐待孩子的状况,现在有很多虐待孩子至伤至死都是没有法律严惩的结果
法律法规界定得再清楚,执法者运用权力令执法不清不楚,也是废[抠鼻][抠鼻][抠鼻]
人家起码在推动这些事
韩国棒子先把邪教组织治理了吧
这回支持棒子!
韩国有寻衅滋事罪吗[哭笑不得]
法律最重要的是公平、公正!
反之亦然,不论父母还是继父母履行了抚养义务,子女或继子女没有履行赡养义务的,不得继承老人遗产。
棒
小编你除了钻法律空子外,还能给点正能量不?比如如何来保护哪些无辜的孩子。
国内多的是抛弃子女的父母回来要求抚养的,更恶心的是动不动找调解员来恶心子女,现在离婚率那么高,以后这样的事越来越多,我儿子4岁他妈就走了,一分钱抚养费都没出过,将来要是敢回来要求赡养,我做鬼也不放过她
韩剧“对不起,我爱你”就是为了世界孤儿日而拍摄的,为了让大家给被遗弃和受虐儿童多一点关爱!
这个可以有
道德已经约束不了,只能法律来约束了。
你不养我的小,我就不养的老。
鸡蛋里挑骨头
看来韩国也有先进的文明
其实真正的具荷拉法,应该针对财阀的两条腿间的老二,具荷拉和崔雪莉,怎么死的,都很明白!
支持。没有养过孩子不负责任的父母,凭什么要孩子给养老。
具荷拉法在中国是多于的,中国有寺庙,被抛弃或离婚了,男的可以去当和尚,女的可以去当尼姑,
中国有个叫范小米的女孩生出来就被抛弃,长大了出息了,亲生父母找上门来问她要200万养老
家庭的亲情和爱情出现问题发展到靠法律法规来解决的层次,不是社会的进步,而是社会道德伦理的丧失,是社会严重的倒退,家和万事兴 家败完事哀。
立法不会那么具体,具体内容会有司法解释。
我以为是要防止类似具荷拉死亡悲剧的发生呢,原来是遗产
死他与我们什么关系?
希望我们法律规定 只要没有尽到赡养小孩的义务就可以不养父母,孩子过世,也禁止分遗产
这是法律定调,后面还有实施细则吧?
国人也学学吧
我支持
小怪大惊
想太多了,现实社会有几个父母会惦记子女财产的,奇葩也只有棒子国成为了常态!
这具荷拉她妈,是位棒子国早期小片的女主吧?发达确实是个发达国家,就是是个人人个人利益至上道德沦丧的国家。
给连棒子都要舔的少数殖畜科普一下: 我国《民法典》早就明确规定,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将丧失继承权。
不是血脉联系,亲情使然,而是法律规定。少了人情,多了规定。味道变异矣。
法律不能模糊,不然会留下法律漏洞
孩子比父母死得还晚的有几个,这法律完全不具备普遍性。给虐待或者不抚养孩子的定制法律就够了。如果一个小孩被虐待或者孤儿院长大后父母合情合理的比他先死掉那么他父母等同于没受到任何处罚?
应该双向才对
一般都是继承财产
棒子的电影都看的出来,不论是孤胆特工还是新世界,棒子宣扬的就是以暴制暴,咱们是什么毁三观的烂事都得以和谐圆满来结局,如果不是,那就会被妥妥的打入禁片,“大海,拿枪去干嘛?”“打牲口!!!”
这没得喷,棒子讨厌,具法可爱
同理,不抚养老人的孩子也将不得继承遗产
这法律可以
对造成女艺人自杀的真凶是提都不提啊
财阀笑而不语
人道主义呢[滑稽笑]
那你这么精明,你帮他们去定法律好了!
这个又成了捞钱的手段
清官难断家务事,有些事说不清楚,在法律层面来说应该有小部分动态可调节的条例,能满足双方的诉求,因为这个问题是社会矛盾和家庭纠纷可大可小。
她是因为父母的问题自杀的吗?
支持
确实,“严重”这个附加词不应该有。
挺好的
至少事件推动立法进步,实践中逐步完善
作为法律是不严格的,怎么界定,谁界定。举证谁举证,被继承人已不在。
赞同
这是胡闹
再怎么立法也改变不了一条狗的本质。啊哈哈
呵呵,那么问题来了到底是不赡养父母的人多还是不抚养孩子的人多
《扶老人讹诈法》要抓紧落实了
全世界的坏人都有一个共同点:没有羞耻心不要脸
棒子死完比较合理
耸人听闻的标题
不管怎么复杂,这条法律本身就很合情合理
必须赞同!
孩子被遗弃分分钟性命不保,至少很大可能命运多舛!有可能差点就被杀了,为什么还要承担赡养义务呢?
不去抓让她跳楼的人。。。而是去瓜分她的遗产。。我想问,他的父母没资格继承。。有没有其他亲属,这钱。。给谁呢?
好事者 吃饱了撑的
难道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就好?那更不如放个屁
最他喵的不想看到调解员那嘴脸。
总是在不重要的地方重拳出击
制订法律的人还没你这么多担忧,看看把你急的。
这样棒子出生率会更低
这个事情出现的几率小。反而对父母不养老,却想分财产的人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