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N?什么又是2N?

誉有劳动 2024-08-28 06:25:25
“N”即经济补偿因用人单位存在下述情形之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 用人单位依照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依照规定进行无过错辞退的; 用人单位依照规定进行经济性裁员的; 用人单位依照规定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上述情形之一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N+1”即经济补偿+代通知金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有上述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将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告知劳动者本人的,则需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基于上述情形之一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即为我们常说的“用人单位无过错辞退”。 🔥 “2N”即赔偿金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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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8-29 12:18

    公司想开人可没那么容易,不缴社保、欠薪这些,得赔“n”倍工资,法律可不是儿戏

  • 2024-08-28 09:04

    被迫离职就是N

  • 2024-08-29 14:13

    1. 未足额支付工资?赔!2. 无故裁员?补偿金等着你!3. 劳动合同无效?也有说法!了解权益,不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