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白嫖?”内蒙一女子因欠下外债无法偿还,将一套500多平老宅以15.5万价格卖给一位下岗女工,女工不仅没还价还多给了5000,然而15年后,女子得知房子拆迁能赔419万时,要求女工分自己150万,女子以合同无效竟将女工告上法庭,法院最终这么判了! 2018年3月,来自内蒙古赤峰的魏思丽收到了一个好消息,她在十五年前买的一套房子如今被划入当地拆迁范围,如果顺利拆迁她将得到419万元的拆迁赔偿。 这让她很是雀跃,当年她花了15.5万元的房子,如今一下翻了二十多倍。 正当她计划着这笔巨款该怎么花时,却意外收到了一张法院传票。 魏思丽很纳闷,自己一直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怎么会被告上法庭。 当她看见传票上原告的名字时愣住了,那是这套拆迁房的上一任屋主刘亚云。她声称两个人的房屋交易合同是无效的,所以刘亚云还是这套房的所有人,要么归还房屋,要么给她150万元。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呢? 2003年,魏思丽刚刚经历下岗,但好在手中还有一些积蓄。她决定用这笔钱来做一些投资来分担丈夫身上的经济重担。 多番考量之下,她认为买一套房用以出租是一个稳定且长远的办法。恰巧她在报纸上看见了一则房屋出售的广告,是在赤峰市红山区西城办事处大三村一个占地500多平米还带院落的房子。 于是魏思丽联系到了卖家刘亚云,约好了看房。 院子里坐落了两套砖砌的平房,但都有些年头了。不过院子的面积确实大,而且地理位置也很好。 刘亚云告诉魏思丽,这房子是她公婆留下来的老宅,本来是不能卖的。但因为前几年丈夫生了重病,不仅花光了家中积蓄还欠了不少外债。 后来丈夫还是因病去世了,整个家庭的重担就落在了她身上,大儿子虽然已经工作,但也只是勉强养活自己,小儿子还在读书,每年学费加生活费就又是一笔很大的支出。 刘亚云也只是个四十多岁的农村妇女,没有稳定的收入,无奈之下她才只能卖掉这栋老宅。 她告诉魏思丽,看上他们家房子的买家不在少数,但是出价都不是很高,所以她一直在犹豫。 魏思丽问她心理价位大概是多少,刘亚云说要15.5万。这个价格是高于当时的市场价格的,但刘亚云说这个位置的房价以后肯定是会涨的。 魏思丽回家和丈夫商量了一下,讨论之后他们都觉得刘亚云确实不容易,而且那个位置把房子翻新一下租出去应该也会很抢手。 于是魏思丽便同意了这个出价,同为女人,她也很能理解刘亚云的不容易,还非常仗义的多加了5000元。 于是两个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魏思丽以15.5万元买下了占地557.8平米的房子、院子和土地。 买下房子后,魏思丽开始对房子进行重建,还在原有两栋房的基础上又多建了两栋新房。这几乎花光了她所有的积蓄,加上买房的钱,她前前后后花了五十多万。 不过好在装修之后,房子都顺利出租出去了,每年都有一笔可观的租金。 十五年间两家人都没有交集,各自的生活都过得风生水起。可十五年后,当拆迁的消息传出时,刘亚云突然又找上了魏思丽。 她自己也没想到那套房的身价能一下翻这么多倍,有些悔不当初,便拉着两个儿子开始琢磨怎么才能把这套房要回来。 在查阅了各种资料和法律条款后,他们找到了能让房子回来的办法。不过考虑到当年魏思丽的仗义,刘亚云也不想做的太绝,便决定先去协商。 她说自己也不多要,只要一百五十万。 魏思丽觉得不可思议,这套房明明已经卖给自己了,拆迁款那跟刘亚云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眼看着协商不行,刘亚云便走起了法律途径。 她表示按照当时的规定,城里人是不能购买村子里的房屋的,所以当年的买卖合同是不成立的,所以理应返还房屋。 最终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做出了这样的判决:魏思丽购买房屋后扩建的房屋补偿款归她所有,而剩下的两栋老房子按照双方过错比例进行分割,魏思丽占70%,刘亚云占30%,而且刘亚云需要归还当年购房的款项。 这场闹剧以魏思丽分得382万的拆迁款,而刘亚云分得37万落下了帷幕。 案件来源:广州普法、案例来自《今日说法》时间:2022-04-06女子花16万买房后拆迁获赔419万,卖家能反悔吗?法院判了!
[墨镜]卖给别人了还想耍赖分钱他还要不要脸啊
关键是法院还支持😁
难怪王佳佳
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所有买卖的小产权房拆迁,原房主都能起诉你们要钱,而且还都能要到,你不给都不行,法院会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