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男子,和妻子离婚后,各抚养一个孩子,但妻子和女儿的户口没有迁出村子。同年,村里拆迁,可妻子和女儿没分到任何补偿。妻子跑去询问前夫,前夫却说,上头不给分,他也没办法。直到妻子请了律师打官司,经过调查才知,原来都是前夫和前公公在背地里搞鬼!
(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
王薇薇和刘伟吵的不可开交,两人结婚10年了,刘伟一点长进都没有。
当初,家里人给王薇薇介绍刘伟的时候,就说,他家是城中村的,以后拆迁了,可以少奋斗十年。
刘伟当时追王薇薇追的也紧,毕竟王薇薇挺漂亮的,性格也爽快。
于是,两人认识不到3个月,就结婚了。
刚结婚那几年,两人感情一直很好,还有了两个孩子,一儿一女。
那时候,刘伟是一名中巴车司机,王薇薇经营着一家服装店,两人的小日子挺滋润的。
随着这几年,王薇薇的店铺越做越大,也出去见了很多世面,整个人都是积极上进的状态。
而刘伟生性大男子主义,见不得王薇薇比他强,于是辞去了公交车司机的工作,和朋友搞投资。
结果,投资失败了,欠了一大笔钱。
为了还上这笔钱,刘伟又沾上了赌博,天天晚上和村子里那些狐朋狗友去打牌,整夜整夜的不着家。
赢钱的时候,回家就很高兴,给王薇薇和孩子买这买那的。
输钱的时候,就去酗酒,把家里能砸的东西都砸一遍。
王薇薇竭尽所能的帮过,也劝过,可都没用。
最终,王薇薇选择离婚。
儿子跟刘伟,女儿跟她,离婚的时候,夫妻共同财产,没有做分割,王薇薇和女儿的户口也没有迁出。
对于迁户口这件事,王薇薇说,户口暂时放在刘伟村儿,说不定什么时候拆迁呢,到时候能分一点是一点。
刘伟也表示同意。
于是,两人就这样结束了10年婚姻。
谁也没想到,就在他们离婚同年,村子里有征收项目,要搬迁。
王薇薇心想,这下和女儿能分到一笔钱了,有了这笔钱,至少女儿跟着她生活不会太辛苦。
可当王薇薇跑去找刘伟询问拆迁补偿的事儿时,刘伟却说,政策规定,离婚了,人都走了,上头不给补偿。
王薇薇觉得很蹊跷,前后跟村里关系好的人打听了一番,他们都说,没听说过此事。
最终,王薇薇决定请律师打官司,她倒要看看,到了法庭上,刘伟还敢睁着眼睛说瞎话不。
于是,王薇薇一纸诉状,将刘伟告到了法庭上!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我们该如何认定此事?
1、两人离婚时,夫妻财产并未做分割。其中,家里的两层楼房,当初是王薇薇和刘伟一起出钱盖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4条规定: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涉及到被拆迁的房产为离异后经由诉讼途径进行财产分割所得的不动产,则女方或男方均有权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款。
2、律师介入调查发现,刘伟和父亲跟征收方签订了协议,拿了全部的补偿款和安置房,并没有分配给王薇薇。
《民法典》第6条规定: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王薇薇当时也参与了家里的房屋建造,这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拆迁的时候,王薇薇理应有份。
3、最终法院判决,安置房权益由王薇薇和女儿共同所有。
另外,刘伟给王薇薇拆迁补偿款8266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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