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东乡,男子和4个朋友承包了一个金矿,产出了58公斤黄金,谁知在拿黄金去卖的路上,被民警认定黄金是走私品,就扣押了黄金,事后他们没有找到走私的相关证据, 可18年了,他们都没有将扣押的黄金归还给男子,男子做出了一个决定,要挽回损失。
(来源: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马有福可听说了,淘金大有前途,他也向亲朋好友了解一下,有人投身淘金热潮中,挣得盆满钵满的,特别是有一个朋友,可真是闷声发大财。
他坐不住了,马上找到自己的老乡,也是他的好朋友马有才,两人从相识之后就一直志同道合。
马有福激动地跟马有才说起淘金这件事情,说只要再找几个人,他们就可以成立一个淘金队,再承包一个金矿,就可以发大财了。
正好马有才也愁着没出路,一听这是个好点子,那时正好是淘金热潮,只要找到人手,有钱承包金矿,那他们的前途,就一片大好。
他们马上又找了3位有经济实力的朋友,5个人一商量,都觉得这是一条好路子,他们说干就干,马上承包了一个金矿。
为了能够早点淘出金子,他们成立的淘金队,可真是加班加点,不分昼夜,努力挖矿。
很快,他们的金矿就出金子了,短短的半年时间,他们就产出58公斤的黄金。
马有福这5个人,看到手里的那一大堆黄金,非常兴奋,大家举起美酒就庆贺一番。
可他们很快遇到了难题,由于当地挖黄金的人太多了,收黄金的地方已经不收黄金了,这可让他们烦恼了。
他们好不容易挖出金子,他们不收黄金,也就意味着他们的辛苦和投入都白费了。
他们愁眉苦脸了一段时间,后来才知道有另外一个地方愿意收黄金,并且给出的价钱很不错。
听到这个好消息,马有福他们马上派人出发,他们就想着赶紧卖了黄金,把钱收入口袋中。
一路上,想着车上那5袋黄金就要变成钱了,他们很是兴奋,结果半路上,被民警拦住了车,他们发现了车上的那5袋黄金。
他们查看询问了一番,发现他们缺少备案手续,他们认为这些黄金是走私品,所以就将黄金给扣押了,甚至还拘留了收黄金的人。
当时送黄金的人并不是马有福,他和另外三个人听说黄金被扣押了,着急得直跺脚,他们还听说,将会有人来调查他们是否涉嫌走私。
当时马有福和另外4个人听了这个消息,也不知道自己承包金矿,卖黄金到底是不是走私,他们也慌了,就赶紧躲了起来。
后来马有福越想越觉得不对劲,他们可是办了淘金相关资质手续的,他们在金矿产出黄金,并不是什么违法行为,他不再躲起来了,准备要回黄金。
此时,民警也没有找到马有福他们走私黄金的相关证据,也就没有拘留马有福和他的4个朋友。
但是由于这一次,马有福跨地区卖黄金,是没有备案的,是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所以他们没有将扣押的黄金归还给马有福他们。
而这黄金一扣押就被扣押了18年,马有福和4个朋友实在想不通了,他们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才产出58公斤的黄金。
而到头来,他们亏得一塌糊涂,黄金也不见踪影了。
马有福和4个朋友始终觉得,既然他们淘金队相关资质齐全,那么民警就应当归还黄金。
所以在这18年期间,马有福和4个朋友也多次通过行政诉讼要求民警返还扣押的黄金,但是都没有结果,黄金也不知道去哪了。
这18年来,马有福一想起这件事情就经常吃不好,睡不着,要知道18年前,如果把58公斤的黄金卖了,他和4个朋友早就富裕起来了。
可因为这58公斤黄金被扣押,他们的生活越过越不好。
后来马有福看到了相关的案例,他们申请国家赔偿获得了胜诉,于是马有福和4个朋友便向高级法院申请了国家赔偿。
那么马有福和4个朋友的诉求,是否会获得支持?
1、马有福他们的黄金被认定为走私品而被扣押,但实际上,他们的淘金队是有相关资质的,也就是他们扣押黄金的行为是不对的。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一开始他们就以走私品来扣押黄金,在确认黄金不是走私品的情况下,就应当返还黄金。
2、18年过去了,黄金依然没有归还给马永福他们,那么马永福他们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应该进行赔偿。
58公斤黄金是马有福和4个朋友的个人合法财产马有福和4个朋友的个人合法财产,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要不回黄金是可以申请国家补偿的。
3、18年过去了,马有福遇到的问题是,证据可能会缺失,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马有福和4个朋友要将当年的证据拿出来。
而因为时间久远,赔偿金额也很难确定,所以马有福和朋友还会面临一些问题。
对此,你有何看法?(马有福为化名)
黄金都还给人家了吗?拘留坐牢给人家国家赔偿了吗?做人做事要厚道,别欺人太甚!
这不抢劫吗?怎么不报警呢?1100.特别提醒多加个零
明贪[大笑]
二十年前,黄金三百元一克,发大财啦
黑了
都780十岁啦还有啥看不开[滑稽笑]你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