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子还真有点离奇
越狱案哪来的追诉时效?没常识还装律师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盗窃罪本身就罪不至死,盗窃死刑只是特殊时期的产物,和所谓乱世当用重典是一个道理,量刑标准应该适用于当下,毕竟过去已经走了,而现在和未来应该才是罪犯拥有的。所以我建议按现有条文量刑,毕竟现在罪犯已经活到现在,这可能是老天也想给一个改过自新的人机会!
越狱可没有时效这么一说,编的吧
越狱,哪来的追诉时效?
应该是严打的时候被抓,按当时的政策犯错就枪毙,疑是犯罪也重判,然后他逃了,躲过了政策,按现在的法律审他犯的罪判10年都重,问题就在于他有同案犯已经被重判枪毙了,这就完全考验司法的良心和解读了
第一,立案的案子没有追溯期,是永久追溯,第二,96年的严打已经不会出现偷个三轮判死刑的情况了
追诉时效说的是案件没被发现20年,越狱不可能20年都不知道
啥玩意?72了?不用带脚铐了吧?这案子其实很简单,就那么拖着,拖到老头死就完了,对谁都有说法,就是不合法而已!
1.越狱怎么会过追诉时效?除非越狱了20多年还一直没人发现他居然越狱了;2.1996年印象中已没有这样严打了?不确定,存疑,待网友答复;3.非法律人士的想法,一是能否另案处理?二是能否特赦处理?
严打期间判的死刑,现在已经不适用了。
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原来枪毙了的,有当时的法律依据。现在毙不了,有现在的法律依据。这算什么锤子奇案?比如,我们婚姻法实施后,民国时期一批有几个老婆的,谁判过重婚罪呢?
不学法,就问个问题,越狱是不是应该罪加一等?都越狱了是否还存在追诉时效?
一直关着等待枪毙,偶尔带出来溜溜,让他时刻生活在恐惧中。
假的,越狱你跑了80年,被抓住都会被送进去,
问问罗老师
开什么玩笑,几十年前的三辆摩托车和现在的三辆摩托车一样吗?哪怕是二三十年前,一辆摩托车就是当时绝大部分家庭买不起的奢侈品[捂脸哭] 如果是严打期间的案件,那更是活该,都应该枪毙[裂开]
为啥法律一直在更改?因为法律一直在进步。道德认知也一直在进步。当时的判决,他死了就是正确的。现在的判决,该判刑几年就是几年,也是正确的。
就是一个法不能低头的问题,法要保持至高无上的地位,不能错,不可错,错也要将错就错。其实解决问题很简单,判错就认错,判对就判对,法律重要的不是地位,而是公平公正,搞错了重点逼逼啥?
最大的问题是,没有越狱的人,被执行了死刑,到时候越狱的反而轻判了,死刑的家属肯定会闹啊。[得瑟]所以说什么都好谈,脑袋掉了不好谈。
该怎么判就怎么判,以前收听外国电台还死刑呢!总不能还照以前的标准来判吧?
法律要尊重生命,宁愿修正错误,给出国家赔偿,也要让他获得活下去的机会
那些严打的冤魂会不会晚上去找法官
三年戴坏三个脚镣……
特殊时期的特殊做法。
最后一句话 强悍
好多网民是不是傻子?原文中那句“他越狱逃脱的罪名”指的肯定是他盗窃摩托车的罪啊!难道他越狱逃脱的是越狱罪?真让人惆怅。而且我刚才查了一下不知道对错与否,不过写的是刑法87条注明了,追溯期最高就是20年。但是特大案件可以向检察院申诉。所以原文也没写错。而且根据现在的判决,三辆摩托车也就是普通的盗窃罪,早过了追溯期了,所以这就是个难题。
他越狱三年,狱方没发现?
他懂不懂什么叫追诉时效?重罪根本没这个。
奇怪个屁!算起来应该是八几年严打时候那个年代的20岁_30多岁小青年!在那个时代都是从重从快!
中国没有追诉期失效之类花里胡哨的玩意儿,电影看多了吧
在中国刑事案件没有什么追诉时效一说。只要立了案就就一直追你到死。
呵呵,关看守所,只要去过看守所的都知道,那条件,跟监狱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放风的时间都没有,二十多个人睡一个通铺,厕所和睡觉了地方连在一起。他住了多久看守所?
国内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哪来的时效性,编都不会编
编的。越狱追逃,没有时效。原判最好院复核,退回重审。新审从新从有利于嫌疑人,抢劫罪十年,越狱五年,差不多。
应该维持原判 死刑。比如一个人现在杀很多人判了死刑但是跑了。后来废除死刑了,他就不用死吗?
这搁旧时代是不是很好判,现在学西方的法是进步多还是退步多
当时犯的罪适用当时的环境和法律,再加上越狱,更应该重判才对
最好的办法是要这个人抓阄,两个球,一个杀,一个关!自己抓吧,抓到杀就认倒霉吧!!
从旧兼从轻
本来就是死刑,又越狱了,罪加一等,还是死刑吧
逃脱了会不立案,放着超过诉讼?
时过境迁,环境不一样了!得饶人处且饶人!
瞎编,举报了
我建议是死刑
有什么离奇?乱世用重典,现在不是了,不能追溯既往法
然后人就这么关着 各级法院就这么傻傻的发呆? 这叫啥事儿
死刑赶紧执行吧,否则会有更多人越狱的
懂什么是追诉时效吗?不会编就是骗
赶紧判死刑,祸害死一个少一个
96年我记得就这案值也判不了死刑啊,搁83我还信。
入狱是死刑,越狱是罪加一等,逮住就该是死刑立即执行。
死刑,严打期间犯罪躲过严打就能从轻?
同屋狱友:啥刑?答 死刑。狱友:啥罪答偷了三辆摩托车。狱友:卧槽,这么狠,我偷了辆小车也得死吗!
搞那么复杂,就按当年判,加上越狱,该死刑就死刑,怎么你说不可能死刑就是不可能死刑,法律你制定的吗,
这玩意是律师写的?扯淡呢吧?
你还对1个抢劫越狱的通缉犯佩服上了,如果你真是律师,这个嫌疑人死也是因为你死的
这特么是一个假律师吧?
啥时候犯的事,就用啥时候的法
这种案子发生的几率显然要比中过亿大奖还低
抢劫,重罪,还是判死算了当年的3辆摩托车跟现在的3辆摩托车可不是一个价值。
狗屁,立案后还有追溯时效?看了第二句就知道是狗屁假律师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
越狱案哪来的追诉时效?没常识还装律师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盗窃罪本身就罪不至死,盗窃死刑只是特殊时期的产物,和所谓乱世当用重典是一个道理,量刑标准应该适用于当下,毕竟过去已经走了,而现在和未来应该才是罪犯拥有的。所以我建议按现有条文量刑,毕竟现在罪犯已经活到现在,这可能是老天也想给一个改过自新的人机会!
越狱可没有时效这么一说,编的吧
越狱,哪来的追诉时效?
应该是严打的时候被抓,按当时的政策犯错就枪毙,疑是犯罪也重判,然后他逃了,躲过了政策,按现在的法律审他犯的罪判10年都重,问题就在于他有同案犯已经被重判枪毙了,这就完全考验司法的良心和解读了
第一,立案的案子没有追溯期,是永久追溯,第二,96年的严打已经不会出现偷个三轮判死刑的情况了
追诉时效说的是案件没被发现20年,越狱不可能20年都不知道
啥玩意?72了?不用带脚铐了吧?这案子其实很简单,就那么拖着,拖到老头死就完了,对谁都有说法,就是不合法而已!
1.越狱怎么会过追诉时效?除非越狱了20多年还一直没人发现他居然越狱了;2.1996年印象中已没有这样严打了?不确定,存疑,待网友答复;3.非法律人士的想法,一是能否另案处理?二是能否特赦处理?
严打期间判的死刑,现在已经不适用了。
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原来枪毙了的,有当时的法律依据。现在毙不了,有现在的法律依据。这算什么锤子奇案?比如,我们婚姻法实施后,民国时期一批有几个老婆的,谁判过重婚罪呢?
不学法,就问个问题,越狱是不是应该罪加一等?都越狱了是否还存在追诉时效?
一直关着等待枪毙,偶尔带出来溜溜,让他时刻生活在恐惧中。
假的,越狱你跑了80年,被抓住都会被送进去,
问问罗老师
开什么玩笑,几十年前的三辆摩托车和现在的三辆摩托车一样吗?哪怕是二三十年前,一辆摩托车就是当时绝大部分家庭买不起的奢侈品[捂脸哭] 如果是严打期间的案件,那更是活该,都应该枪毙[裂开]
为啥法律一直在更改?因为法律一直在进步。道德认知也一直在进步。当时的判决,他死了就是正确的。现在的判决,该判刑几年就是几年,也是正确的。
就是一个法不能低头的问题,法要保持至高无上的地位,不能错,不可错,错也要将错就错。其实解决问题很简单,判错就认错,判对就判对,法律重要的不是地位,而是公平公正,搞错了重点逼逼啥?
最大的问题是,没有越狱的人,被执行了死刑,到时候越狱的反而轻判了,死刑的家属肯定会闹啊。[得瑟]所以说什么都好谈,脑袋掉了不好谈。
该怎么判就怎么判,以前收听外国电台还死刑呢!总不能还照以前的标准来判吧?
法律要尊重生命,宁愿修正错误,给出国家赔偿,也要让他获得活下去的机会
那些严打的冤魂会不会晚上去找法官
三年戴坏三个脚镣……
特殊时期的特殊做法。
最后一句话 强悍
好多网民是不是傻子?原文中那句“他越狱逃脱的罪名”指的肯定是他盗窃摩托车的罪啊!难道他越狱逃脱的是越狱罪?真让人惆怅。而且我刚才查了一下不知道对错与否,不过写的是刑法87条注明了,追溯期最高就是20年。但是特大案件可以向检察院申诉。所以原文也没写错。而且根据现在的判决,三辆摩托车也就是普通的盗窃罪,早过了追溯期了,所以这就是个难题。
他越狱三年,狱方没发现?
他懂不懂什么叫追诉时效?重罪根本没这个。
奇怪个屁!算起来应该是八几年严打时候那个年代的20岁_30多岁小青年!在那个时代都是从重从快!
中国没有追诉期失效之类花里胡哨的玩意儿,电影看多了吧
在中国刑事案件没有什么追诉时效一说。只要立了案就就一直追你到死。
呵呵,关看守所,只要去过看守所的都知道,那条件,跟监狱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放风的时间都没有,二十多个人睡一个通铺,厕所和睡觉了地方连在一起。他住了多久看守所?
国内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哪来的时效性,编都不会编
编的。越狱追逃,没有时效。原判最好院复核,退回重审。新审从新从有利于嫌疑人,抢劫罪十年,越狱五年,差不多。
应该维持原判 死刑。比如一个人现在杀很多人判了死刑但是跑了。后来废除死刑了,他就不用死吗?
这搁旧时代是不是很好判,现在学西方的法是进步多还是退步多
当时犯的罪适用当时的环境和法律,再加上越狱,更应该重判才对
最好的办法是要这个人抓阄,两个球,一个杀,一个关!自己抓吧,抓到杀就认倒霉吧!!
从旧兼从轻
本来就是死刑,又越狱了,罪加一等,还是死刑吧
逃脱了会不立案,放着超过诉讼?
时过境迁,环境不一样了!得饶人处且饶人!
瞎编,举报了
我建议是死刑
有什么离奇?乱世用重典,现在不是了,不能追溯既往法
然后人就这么关着 各级法院就这么傻傻的发呆? 这叫啥事儿
死刑赶紧执行吧,否则会有更多人越狱的
懂什么是追诉时效吗?不会编就是骗
赶紧判死刑,祸害死一个少一个
96年我记得就这案值也判不了死刑啊,搁83我还信。
入狱是死刑,越狱是罪加一等,逮住就该是死刑立即执行。
死刑,严打期间犯罪躲过严打就能从轻?
同屋狱友:啥刑?答 死刑。狱友:啥罪答偷了三辆摩托车。狱友:卧槽,这么狠,我偷了辆小车也得死吗!
搞那么复杂,就按当年判,加上越狱,该死刑就死刑,怎么你说不可能死刑就是不可能死刑,法律你制定的吗,
这玩意是律师写的?扯淡呢吧?
你还对1个抢劫越狱的通缉犯佩服上了,如果你真是律师,这个嫌疑人死也是因为你死的
这特么是一个假律师吧?
啥时候犯的事,就用啥时候的法
这种案子发生的几率显然要比中过亿大奖还低
抢劫,重罪,还是判死算了当年的3辆摩托车跟现在的3辆摩托车可不是一个价值。
狗屁,立案后还有追溯时效?看了第二句就知道是狗屁假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