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得太宽了吧!江苏南京,一女子点了外卖,结果却被大厦保安拦在了门口。保安不准外卖员进楼,女子只好下楼取餐,结果就出事了。本以为自己取餐,带上去吃就行了,结果保安却继续刁难,表示:自己取,外卖也不能进楼。 夏日的午后,阳光炙热地洒在城市的每个角落。林美华坐在办公室里,盯着电脑屏幕,感到既疲惫又饥饿。作为一名新晋律师,她刚刚结束了一场艰难的案件讨论,现在只想快点吃上一顿美味的午餐。 "还是点个外卖吧,"林美华自言自语道,拿起手机点开了外卖APP。她快速浏览了附近的餐厅,最后选择了一家口碑不错的中式快餐。"30分钟送达!"她满意地点下了订单。 林美华继续埋头工作,等待着美食的到来。然而,30分钟过去了,她的手机却迟迟没有收到送达通知。正当她准备查看订单状态时,手机突然响起。 "您好,是林小姐吗?我是您的外卖员。"电话那头传来一个略显焦急的男声。 "是的,我是。怎么了吗?"林美华有些疑惑地问道。 "我到您楼下了,但保安说不让外卖员进楼。能麻烦您下来取一下餐吗?"外卖员解释道。 林美华愣了一下,"不让进楼?这是什么规定?"她皱着眉头说,"好吧,我这就下来。" 挂断电话,林美华无奈地叹了口气。她的办公室在25楼,下去取个餐至少要花10分钟。但为了不让外卖员等太久,她还是快步走向电梯。 当林美华来到大厦一楼大堂时,她一眼就看到了站在门外的外卖员。一个身材瘦小的年轻人,戴着口罩和帽子,手里拎着她点的外卖。 "您好,林小姐。"外卖员礼貌地打招呼,"真是抱歉让您亲自下来取餐。" 林美华摆摆手,"没事,不是你的错。"她接过外卖袋,转身准备回办公室。 就在这时,一个洪亮的声音突然响起:"等一下!" 林美华转身一看,发现是一位身材高大的保安。他快步走到林美华面前,伸手拦住了她。 "这位小姐,外卖不能带上楼。"保安严肃地说。 林美华难以置信地看着保安,"什么?我自己取的餐也不能带上去吃?" 保安点点头,"没错,这是公司的规定。外卖一律不准进入办公区,不管是谁送来的。" 林美华感到一阵无名火起,"这是什么奇怪的规定?我点外卖难道还要在大厅里吃不成?" 保安无动于衷,"抱歉,规定就是规定。您可以在大厅的休息区用餐。" 林美华深吸一口气,努力保持冷静,"我能看看你们的具体规定吗?哪条写着外卖不能进楼?" 保安似乎有些犹豫,但很快又板起脸,"这是公司内部规定,不对外公开。总之,外卖就是不能带上楼。" 林美华觉得这简直荒谬至极。她环顾四周,发现不少人都在看着这边的情况。有些人脸上露出同情的表情,但更多的是事不关己的冷漠。 "好,那我现在就报警。"林美华掏出手机,拨打了110。 十几分钟后,两名警察来到了现场。他们分别听取了林美华和保安的说法。 "小林,我理解你的心情。"其中一位年长的警察对林美华说,"但是呢,这栋楼毕竟是私人物业,他们有权制定自己的规章制度。" 林美华感到一阵失望,"可是警察同志,这种规定明显不合理啊。我们白天在这里工作,难道连吃个外卖的权利都没有吗?" 年轻的警察也开口了,"保安同志,你们的规定确实有些苛刻。建议你们能够适当放宽一下,毕竟大家都是为了工作。" 保安仍然坚持己见,"对不起,我只是按规定办事。要改变规定得找我们领导。" 僵持不下之际,林美华突然灵机一动。她看着手中已经有些凉了的外卖,说道:"好吧,既然这样,那我现在就把这份外卖吃完。吃完了总能上楼了吧?" 保安愣了一下,然后点点头,"吃完了当然可以上楼。" 于是,在众目睽睽之下,林美华坐在大厅的休息区,开始吃起了已经不那么美味的午餐。 当天晚上,林美华在社交媒体上分享了这个经历。 网友们纷纷谴责物业,都说大厦规定不让外卖上楼很不合理,凭什么不行? 信源:潇湘晨报 文中皆为化名
你就吃到肚子里,它也是外卖,不准上楼。
鬼话,律师会说,内部规定不公开就可以不执行。
Ai脑残文
当着警察的面,你要求这个保安出示规章制度啊
我们这边商务写字楼也是不许点外卖,但是工人自己早晨拎包,里面装的午餐没人查。禁止的原因居然是吃快餐的味影响到了空气环境,中央空调散味慢。还有一点,楼层没有大垃圾桶,保洁也投诉快餐盒太多,增加了垃圾清运费。[哭笑不得][大哭]
所以说,以前的社会黑势力,以改为合法物业黑势力了,心痛!!!!
你真给律师丢脸
这个时候应该找公司领导,和保安较真没有意义。
商务大楼东家和物业签署的管理合同,甚至还有可能物业就是东家下属的子公司,进驻的公司都是租赁性质,你还想炒物业,要么租赁期满公司搬走,要么自己跳槽换单位,否则就忍着。
又不是她家,是上班办公的地方,不准快餐盒之类的去吃没毛病,零食自己注意点还是可以的。我们也有这规定,不过我们能带,要低调点就行了。。我还以为是她家。。
这种物业公司还不赶快轰走?物业公司只是为业主服务的,竟然剥夺业主的权利,欺人太甚。
热知识:狗物业的奇葩规定可以不遵守
这他妈都是黑社会了
还可以规定不化妆不许上楼,戴眼镜不许上楼,不穿内裤不许上楼……
有没有一种可能:外卖动了大厦内部食堂的利益?
不合理的龟腚太多了
你说老百姓花了一辈子的钱买的店铺,房产,最后成别人管理收费的物件了,自己得看别人脸色过日子
理性的支持,我们小区送外卖的,好好的路不走,非要走绿化带,因为近。门禁三天二头坏,因为没有门卡,拼命的拉。
现在也就只是为了黑而黑了
说白了就是楼里有餐厅,都是为了垄断利益,保安当狗,或者狗当保安,助纣为虐。
私人物业,规定公安不准上楼,以后楼上有凶杀案公安也不许进,还有国安局也不许进,有外国间谍也不行[滑稽笑]
这保安指定是大屠杀时,鬼子留下的孙子
真正请了一群狗在小区
现在养的狗都咬人了
律师我有点质疑你的水平了
绝对ai,正常人这点事谁会报警?就算真报警警察会去管这些?还匆匆赶来?赶来给一个大鼻窦[抠鼻]
保安呵呵,真把自己当成了主人
真特么的能编,编的a里i气的
把此物业炒了
视频看过! 在原视频中保安一再强调说大楼有“公共食堂”!要吃饭就去“公共食堂”买饭! 这就是一个套路! 想吃饭就去物业公司保安口中所谓“公共食堂”!这个“公共食堂”应该隶属于物业管理公司!
物业承包了大厦食堂
外卖能不能进楼,其实把租赁合同拿出来,看看里面有没有规定外卖不许进楼,如果没有保安拦截就是非法行为,和是不是私人物业毫无关系。如果合同没有规定,是私人物业就能任意拦截,是不是哪天还可以规定不许人进楼?
这个问题报警浪费警力,浪费社会资源。警察很不容易,出警吧?这事不归他们管,不出警又会被投诉不作为。现在社会上流行的通病,有事找警察,而我们的警察也是有求必应,事事亲临现场。长此以往,其害无穷。上个月我家隔壁单元有个人从楼上掉到了2楼平台上,家属打120救人。120来了后看到没有门只能从窗户过去,把人抬过来,太费事不愿抬,就告诉家属打救援电话。救援来了二话不说,把人抬上了救护车。如此浪费社会资源,有些人是不是做的太过分了,
确实受害的是保洁员,工资一点没涨,垃圾翻了数倍。另外蟑螂也翻了数倍。所以好的物业确实不让外卖进楼。
签收之后就属于私人物品。
中国社会就这样 依然是千年以前农耕文明的观念 打扮的再时尚也是古人
我个人认为保安就最低等员工。还整天找外卖麻烦。但凡一个稍加努力的人都不会选择看门
换做我就把外卖砸在大楼的门头上
保安只是按规定办事,用不着坏保安,这种事要找领导,跟保安说啥都没用,要是保安放行被罚款谁给保安报销?
吃了外卖的都不许上楼,包括保安
王八编笊篱,现在都是一编一套的。
[抠鼻]村里人想问问,小区外卖不给进,这种情况下保安或者物业送可以吗?
装到文件包里
这就叫→乌龟这倒立一一上面有龟腚(规定)。
又在编,无聊!
食品是私人物品,哪个保安敢拦?瞎编乱造
来了两个和事佬
你们看看这农民工有多坏!
所以米老鼠和唐老鸭不让带食品也是对的咯?
编
假的
养狗被狗咬了
大厦安保部和食堂经营者估计、可能、也许有理不清还扯不断的关系[滑稽笑]
搬吧,
业主雇保安收拾自己
看门狗[无奈吐舌]
物业是个什么玩意,流氓团伙?没有住户物业吃屎啊?
不能怪保安,如果保安放进去了那他吃饭的家伙事就没了,只能找栋楼的领导。
饿🐶没喂饱
很好的一间物业公司,这样可以避免产生厨余垃圾!
何必搞得大家难做,你就说这不是外卖,是朋友带给我的餐饮就行了嘛,毕竟规定的是“外卖不能上楼”
这是ai文吧
还有必要在这种垃圾公司上班吗
这保安真把自个当爷咧!
吃完了给他们拉在那再上楼!
如此和睦的保安与狗,有何区别?
律师拿保安没有办法???????????
僵持不下之际,林美华突然灵机一动。她看着手中已经有些凉了的外卖
应当是保安理解错误,应当是外卖员不许上楼,而不是外卖不许上楼吧!
我会把剩菜扔一地,让保安难受
保安和你又没仇,公司规定保安毕竟拿的是公司给的钱,除非不想干了,该找物业公司或者保安的领导吧。
内部规定呼吸还要交钱呢
编的就跟你在旁边似的!写字楼,特别是一些甲级写字楼物业管理很严格,这有什么问题?特么早些年我在的写字楼还不准吸烟呢!
警察呵呵哒
这就发明互欧的结果,以往上去一脚,叫他边上模模裤挡里的蛋,还有吗?
哈哈哈哈
什么公司?
加一条规定,外来人员不充许在公司卫生间大小便,有需要可以当保安面在大厅解决
灵机一动就想出这个主意?
这个看门狗可恶[敲打]
点臭豆腐放大厅慢慢来吃
以后会不会有人规定所有食物不准上楼,包括迟到肚子里的。
吃完拉出来在上楼[开怀大笑]
懒女人
你这还敢发出来,不怕老板开除你吗?你这水平还能做律师?
这看大门的还以为自己真的是狗!
最后在大厅用餐的是当事人女律师的灵机一动???
搬家,就完事了,
既然是内部不公开的规定,那是他们内部的规定,又不是规定你的,怕啥嘛。如果连你也规定了那么你就有知情权了[滑稽笑][滑稽笑]
你这个律师转行啊!自己的事情都解决不了!还打算给客户解决问题吗?这要是罗老师来了!保证物业的狗都得挨两巴掌
底层的人都一个德性:有点权利就忘乎所以,狐假虎威。
这保安,真是条坏狗。
规章制度也要在法律框架内制定的。
把物业公司说出来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