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目星: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签订1,019,6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金融界 2024-08-23 18:47:27

金融界8月23日消息,海目星公告称,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6月13日下发的《关于同意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19,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076,976.62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10,523,023.38元。为规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海目星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4年8月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南区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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