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婴出生不到一星期,被父母送给了别人,15年后,父母后悔了,又想把孩子要回来。换

永旋说教育 2024-08-21 20:49:41

女婴出生不到一星期,被父母送给了别人,15年后,父母后悔了,又想把孩子要回来。换作你是养父母,该何去何从? 15年前,家住江苏镇江市丹徒区的冯女士夫妇经人介绍,收养了一名刚出生一星期不到的女婴。 15年后,冯女士被孩子的生父母告上法院,要求确认冯女士收养关系不成立。 一般在农村,以前抱养女童的现象偶有听闻,双方经人介绍,即可达成领养。 但是,这种“经人介绍”是否符合法律程序,就不得而知了。 虽然冯女士能不能打赢这场官司还不得而知,但是15年的养育之恩却不能一笔抹杀。 领养女儿15年,被生父母讨回,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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