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顶山,残疾男子家,370平方的房子拆迁,本来应该得到4套安置房,18万补偿,可实际上,房没有,连1分钱也没有得到,一家人也无家可归,他还被不明人士殴打了一顿,只能躺在床上,生活贫困潦倒,无钱医治离世,他的父母也被气得住进了医院。 (来源:每日热搜) 老刘家370多平方米的老宅,就要被拆了,老刘烦恼不已,他们家就这么一个房子,一旦房子被拆了,一家人还能住哪里。 他本身就是残疾,靠压面条为生,上有父母,下有一个正在读书的儿子,他压面条也只能勉强维生,一旦房子被拆了,如果安置房和补偿款没有及时到位,他们的生活和住宿都很困难。 所以在签订拆迁协议的这件事情上,老刘迟迟没有签协议,他希望一家人有了安顿,并且补偿的房子以及补偿款到手,一家人再搬出去。 他要维护一家人的生活,这是他作为家中的顶梁柱应该做的事情。 可没想到因为在协商拆迁问题上,他和开发商的意见并没有统一,他就要面临不幸。 那天他像平时一样上班,在去压面的路上,竟然突然冒出几个壮汉,将他一顿暴打。 可怜的老刘,身体残疾,根本无力反击,被打了一顿之后,直接就重病在床。 接下来事情更糟糕了,老刘一家还被威胁,如果不同意拆迁,那么他们家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老刘被打了一顿之后,很担心家中的老人和尚未成年的儿子,害怕他们也被打一顿,他同意签订拆迁协议了。 可是安置房和补偿款却迟迟没有到手,所以这份协议作废了,老刘一家才能继续住在房子里。 但是他们并没有就此收手,继续威胁老刘一家,后来老刘又跟他们签订了第2次的协议,他们也约定分两个时间段,先分配两套房子给老刘,并且补偿18万,后面再分配两套房子。 这次老刘一家还是很满意的,可没想到,到了约定时间,说给房子了,补偿款也一分钱不给。 而老刘的病已经严重了,这件事情又把他打击了一下,加上家中贫困潦倒,无钱医治,看着父母和没有成年的儿子,他只能含恨离世。 老刘的父母看到儿子离世,他们白发人送黑发人,也是气得进了医院。 小刘看到父亲离世,爷爷奶奶也生病住院,他怎么也没想到好好的一个家,怎么就因为拆迁的事情,他们家就落得家破人亡的地步。 家没有了,父亲没有了,爷爷奶奶出院之后,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就是在这种无助的情况下,小刘这才在网上求助,他们家的事情很快引起了关注。 经过多方揭露,小刘这才知道,他们家没有分得补偿款和安置房,是因为拆迁的人已经把他们家的安置房给卖了,他们到处欠钱,根本没有钱补偿给小刘一家。 最后小刘一家也得到了救助,但是拆迁这件事情对刘家来说,伤害实在是太大了。 那么该如何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看待此事呢? 1、老刘是在被殴打和被威胁的情况下才签订了协议,其实这样的协议是无效的。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也就是如果小刘一家不希望自己的房子被拆迁,那么他们可以撤销协议。 2、老刘和拆迁的人签订了协议,他们要补偿4套安置房和18万元,但是后来不但没有给钱,也没有给房子,这是违约行为。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不管拆迁的人是不是遇到经济上的问题,只要签订协议,那就有义务补偿4套房子和18万给刘家,否则就要承担起违约的责任。 3、老刘被一群人殴打这件事情,这群人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他们的行为构成了寻衅滋事罪。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而这些人后来也分别被判了5年至8年的有期徒刑。 对此,你有何看法?
胡说这种事只能发生在台湾
假的不得了
不是没得到赔偿,而是钱早已比人家分了。
你确定不是在造谣!
千万别报警,不然被抓的是你[滑稽笑]
我阿姨有套房子前几年打算小区拆迁,就因为有3户钉子户没有达到100%结果不拆了。那3户被人骂死。去年又拆迁,马上100%签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