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酒店(08315.HK)发布公告,公司承兑票据持有人、公司前任董事及前控股股东傅奕龙先生已于2024年8月14日向香港行政区高等法院提呈针对公司的清盘呈请,该呈请据称乃基于指称尚未偿还的债务总额896.04万港元,即公司于2016年5月6日指称发行予呈请人的承兑票据的未偿还本金额795万港元及于2023年7月31日起直至2024年7月22日的应计利息101.04万港元。该呈请的聆讯定于2024年10月23日(星期三)进行。
新都酒店(08315.HK)发布公告,公司承兑票据持有人、公司前任董事及前控股股东傅奕龙先生已于2024年8月14日向香港行政区高等法院提呈针对公司的清盘呈请,该呈请据称乃基于指称尚未偿还的债务总额896.04万港元,即公司于2016年5月6日指称发行予呈请人的承兑票据的未偿还本金额795万港元及于2023年7月31日起直至2024年7月22日的应计利息101.04万港元。该呈请的聆讯定于2024年10月23日(星期三)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