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能要点脸吗?”河南郑州,一大爷坐公交没座位,就要求一头戴耳机的男人让座,男人没有搭理,大爷气极了,连扇了男人4巴掌,结果自己太激动猝死了。事发后,大爷家属把男子告上法庭,索赔50万,法院判决了!
这个倒霉的男人名叫李豪(化名),是一名普通的上班族,平时的通勤方式就是挤公交。
但是由于早晚上下班高峰人比较多,李豪很少能遇到在公交车上有空座位的情况,所以哪怕很疲惫了,也只能站着硬挺。
这天李豪刚刚结束了疲惫的工作之后,准备坐公交车回家休息。
刚上车他就惊喜地发现了一个空座,这种惊喜对于李豪来讲丝毫不亚于中彩票的程度。
李豪高兴地坐在了空座上,他看着公交车上那些站着的人群内心有些窃喜,他觉得此刻的他无比幸运。
李豪从包里拿出耳机,在手机里选中了想听的曲目之后便闭上了眼睛,随着音乐的跳动他紧张的情绪也一扫而空了,竟然不知不觉间睡着了。
公交车到达一个站点之后,有一名老人上了车。
老人上车之后环顾四周,发现在公交车的大后方有一个空座位,但老人嫌弃太远并没有直接走向空座位,而是来到了李豪身边。
这时老人对李豪说:年轻人,你给我让个座!
由于李豪已经睡着了,所以他根本就没有听到老人说的话,李豪的状态在老人看来就是不愿意给他让座的表现。
老人看着自己被人群挤得满头大汗,而李豪竟然戴着耳机悠闲地享受着音乐。
而且还对他这个老人提出的让座的要求选择视而不见,老人内心十分生气。
他往李豪的耳边凑了凑,将声音提高了几个分贝之后继续说道:我让你给我占个座,你听没听见? 李豪被老人的声音惊醒,他一脸懵懂地看着老人。
当他准备摘下耳机询问老人刚才说什么的时候,老人却怒气冲冲地表示:
你真是一个没家教的家伙,你的父母没有教你尊老爱幼吗?公交车上你就应该给老人让座!
直到此时李豪才反应过来,原来老人是想要让他让个座位,见老人的态度,李豪便知道老人是误会他了。
李豪不是不想给老人让座,而是因为他在睡觉,根本就没有听清楚老人说的是什么。
当他试图跟老人解释的时候,这名老人早已经提前对号入座,他认为李豪就是故意跟他作对,故意不给他让座位。
老人和李豪在公交车上争吵了起来,老人眼见着在众目睽睽之下,在他几次三番的请求之下,李豪竟然没有一点让座的意思。
他顿时觉得颜面全无,于是他抬起手就朝着李豪的脸上打了一巴掌。
由于这一巴掌来得太突然了,李豪已经被打懵了,他心里很委屈,可老人根本不给他时间解释。
在他还在花时间消化这一巴掌的时候,老人又抡圆了胳膊,朝他打了三个巴掌,这才罢手!
老人虽然年纪很大了,但是手劲可不小,李豪的嘴角都被他打出血了。
周围的乘客眼见着事情越闹越大,便上前试图阻止,可是谁知这时老人伴随着一阵急促的呼吸,整个人便晕倒在地上了。
车上的人一刻也不敢耽搁,赶紧拨打了急救电话,虽然老人被送到了医院紧急抢救,但是人还是走了。
老人的儿子得知老人在生前曾经因为一个座位在公交车上和李豪大打出手,便认为李豪就是害死老人的罪魁凶手。
他们一纸诉状将李豪告上了法院,要求李豪对老人的死做出50万元的赔偿。
老人的儿子认为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李豪不让座的行为就是不遵守美德,他有错在先。
假如李豪很顺利地将座位让给老人,那么老人也不会因为情绪波动过大导致心脑血管疾病复发而死亡。
李豪认为他并不是有意不让座的,是因为他当时正在休息,没有听到老人的请求。
而且在公交车上众目睽睽之下,他还被老人打了四巴掌,连嘴角都被打出血了。
尽管如此,他也没有还手,所以老人的死与他没有任何关系。
此案经过法院审理之后,认为让座行为并不是法定义务,也不是乘客之间的硬性要求,所以就算李豪并未让座,他也没有犯错。
在此次事件过程中,李豪并没有做出任何过激的行为以及对老人产生伤害性的行为,老人的死完全是因为基础病导致的。
所以,法院判定李豪无需对老人的死承担刑事责任。
尊老爱幼是美德,但不是义务。
最近一些年出现了很多“是否给老年人让座”而引发的社会纠纷,这些无一例外是一方将美德当成了义务,强制要求另一方给他让座。
有一些老年人仗着自己年纪大了,他们既凌驾于道德之上,也凌驾于法律之上,他们要求社会各界给他们开绿灯。
在与这类老人沟通的过程中应该提高警惕,因为稍有不慎就会惹上官司。
遇见讲理的人可以好言相劝,可是遇见不讲理的人大可以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尽早远离。
与不讲理的人争一时之长短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希望大家出门在外都能够保护好自己。
(信息来源:央广网 2014年9月11日 《郑州老人公交车上猝死 曾因让座打小伙四个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