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女子和男友恋爱七年并同居生活,订婚时,男方父母给了女方1.2万的订婚礼

槿论看社会 2024-08-18 17:45:23

湖南湘潭,女子和男友恋爱七年并同居生活,订婚时,男方父母给了女方1.2万的订婚礼和18.8万的彩礼。就在他们欢欢喜喜准备结婚时,女子突然检查出患慢性肾衰竭五期,男方一听这病,害怕治不好还影响生育,马上退婚并要求全额返还彩礼。女方坚决不同意,男子将女方一家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案例来源:湘潭中院)

周末,按理来说要睡个懒觉,但白妍兴奋的根本睡不着,她早早起床,把张哲也拉起来,简单吃了口早餐,两人便去看家具。

结婚的日子越来越近,他们还有好多东西没准备,拍婚纱照、买家具、定酒店,琐碎的事情一大堆,她一算,时间都有点来不及了。

两人在家具城逛了一整天,回到家,已经晚上八点多。

白妍觉得心跳加速,双腿发软,累得要死,包包往沙发上随手一扔,便趴在床上休息了。

但是,她越睡赶紧越难受,张哲见不对劲,赶紧送她去医院。

本来以为是这段时间准备结婚事宜,累着了,万万没想到,检查结果让两人大吃一惊。

白妍竟被诊断为慢性肾衰竭五期,已经相当严重了,这消息如同晴天霹雳,让两家人都措手不及。

白妍怎么都想不到,自己年纪轻轻,怎么能得这病,就在她心灰意冷,最需要一个肩膀依靠的时候,张哲的态度却发生了360度大转变。

白妍住院期间,刚开始张哲还经常过来照顾她,但没过几天,他突然不来了,电话也越来越少。

白妍察觉到不对劲,家里人提醒她长个心眼,可能看她得了这个病,张哲不想结婚了。

但白妍坚信,7年多的感情不会如此脆弱,她了解张哲,不是这种薄情寡义的人。

所以,他想着张哲是工作太忙,便主送联系她,谁知,张哲电话不接,消息也爱答不理,完全没有了以前的关心和体贴,非常冷漠。

没过多久,张哲的一条信息让白妍彻底崩溃。

他说:咱们结束吧,你心里也清楚,这个病很难治愈,就算治好了,我爸妈也担心你以后不能生育。我是家里的独子,不能这么自私,希望你能理解。

看到这里,白妍的心彻底碎了,她不敢相信,七年的感情为何如此不堪一击。

但是,婚姻的事情她勉强不来,她同意了,也算给自己留下最后的体面。

婚约取消了,但他们已经订婚,张哲父母给了她12000的订婚礼188000的彩礼,张哲要求白妍家将这些钱全部返还。

白妍父母非常气愤,他们表示,患病不是孩子的错,谁都不想,而且,两个人已经谈了七年恋爱,并一起同居生活多年,虽然没有领证,但和正常夫妻没有任何区别。

要求退还彩礼,那不就等于白嫖了她女儿七年吗?所以,他们坚决不同意退还彩礼。

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后,张哲不顾情面,将白妍一家告上法庭,要求全额退还彩礼。

那么,法院会支持张哲的诉讼请求吗?

1、婚姻是自由的,张哲这个时候提出解除婚姻,虽然有点不近人情,但这是他的权利。

《民法典》第1046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婚姻是自由的,需要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才可以。

张哲看到女友生病,治病要花钱,还很可能无法生育,张哲的担忧不是没有道理。

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张哲的不近人情,也有他的苦衷。

2、在法律角度而言,张哲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规定:以下情况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张哲和女友虽然同居,但没有进行结婚登记,并不属于法律上的夫妻,张哲是可以主张返还这20万彩礼的。

3、法院综合考虑人情和法,做出这样的判决。

张哲和白妍虽然没有结婚,但同居七年,两人感情也非常不错,现在白妍看病需要钱,遇到了困难,应当考虑公平原则。

《民法典》第6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最终,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长、女方患病情况等因素,按照公平原则,法院判决由白妍及父母返还45%的彩礼,一共9万元。

宣判后,白妍和张哲表示接受判决结果,白妍父母当场退还张哲彩礼90000元。

(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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