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男子,和女友热恋,为了表示诚意,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产赠与给女友,两人还去办

姜海楠聊社会 2024-08-16 10:47:54

江苏一男子,和女友热恋,为了表示诚意,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产赠与给女友,两人还去办理了公证,男子表示自己经过慎重考虑,知道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可以随意撤销。没想到,还没过多久,两人因为感情不和分手了,事后女友要求男子继续履行合同,并且提前还清房贷过户给她,男子当即拒绝,眼看协商无果,女友将男子告上法院,法院判决让男子傻眼了! 张青云是一名成功的年轻企业家,在事业上小有成就的他,终于在30岁那年遇到了自己心仪的女孩——李言喻。两人一见钟情,很快就坠入了爱河。 "言喻,我觉得你就是我要找的那个人。"在一次烛光晚餐中,张青云深情地看着李言喻说道。 李言喻害羞地低下头,轻声回应:"我也是这么觉得的,青云哥。" 热恋中的张青云,为了向李言喻表达自己的真心,做出了一个令许多人惊讶的决定:他要将自己名下的一套价值不菲的房产赠与给李言喻。 "言喻,我想把我在市中心的那套房子送给你。"张青云握着李言喻的手说,"这是我对你的承诺,也是我们共同未来的开始。" 李言喻惊讶地睁大了眼睛:"青云哥,这...这太贵重了,我不能接受。" 张青云坚持道:"我是认真的。我们去公证处办理公证吧,这样你就可以安心了。" 就这样,两人来到了公证处。在办理公证的过程中,公证员特别提醒张青云:"您要知道,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不可以随意撤销的。您确定要这么做吗?" 张青云坚定地点头:"我明白,我已经考虑清楚了。我相信我们的感情,这份礼物就是我的诚意。" 公证员又转向李言喻:"您也同意接受这份赠与吗?" 李言喻看了看张青云,轻轻点头:"我同意。" 就这样,这份赠与合同在公证处正式生效。张青云和李言喻满怀憧憬地离开公证处,仿佛看到了美好的未来在向他们招手。 然而,现实总是充满了意外。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的感情开始出现了裂痕。争吵越来越频繁,最终,他们决定分手。 分手后,李言喻提出要求张青云履行赠与合同,将房产过户到她的名下。然而,张青云却拒绝了。 "言喻,我们已经分手了,那份合同就当是一个玩笑吧。"张青云在电话里说。 李言喻的声音变得冰冷:"张青云,那不是玩笑,那是经过公证的法律文件。你必须履行承诺。" 张青云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我拒绝。那套房子还有贷款没还清,我不可能给你。" 电话那头的李言喻深吸一口气:"那好,我们法庭见。" 就这样,这对曾经恩爱的情侣对簿公堂。在法庭上,双方的律师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李言喻的律师据理力争:"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不可撤销的。我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张先生履行合同义务。" 张青云的律师则辩称:"虽然合同经过了公证,但房产还有贷款未还清,实际上并不具备赠与的条件。我们认为,这份合同应该被认定为无效。" 法官仔细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并审阅了大量的证据材料。在询问张青云是否知道公证赠与合同不可撤销的法律后果时,张青云承认当时确实知道这一点。 最后,法官做出了判决: "本院认为,赠与合同经过公证后,除非有法定事由,赠与人不得撤销。张青云在公证时青云确表示知道合同不可撤销的法律后果,因此应当履行合同义务。至于房产还有贷款未还清的问题,不影响赠与合同的效力。" 最终,法院判决张青云在三个月内还清房贷,并将房产过户给李言喻。 听到判决结果,张青云脸色苍白,一言不发地离开了法庭。李言喻则松了一口气,但眼中却没有胜利的喜悦。 这起案件很快在社交媒体上引起了热议。有人同情张青云,认为他是爱情的受害者;也有人支持李言喻,认为合同就是合同,必须得到尊重。 这个案件也引发了人们对爱情、财产和法律关系的思考。有社会学家指出:"在现代社会中,爱情和财产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我们需要建立更加理性和健康的恋爱观,避免将感情和财产过度绑定。"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案件逐渐成为了一个警示性的案例,被写入了多个城市的婚姻家庭法律讲座教材。它提醒人们,在感情中做出重大决定时,既要用心,也要用脑。 这个故事,像一面镜子,照出了现代社会中爱情、财产和法律的复杂关系。它提醒我们,在追求爱情的同时,也要保持理性,尊重法律,珍惜自己的每一个决定。 最后,我们不禁要问:在这个物质至上的时代,纯粹的爱情还存在吗?也许,答案就在每个人的心中。 来源:南京鼓楼区人民法院 文中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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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8-16 11:01

    一个煞笔怎么可能赚这么多钱买了一套房子?

  • 2024-08-16 21:41

    瞎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