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慰问王法官家属说明在法理层面她做的没错。
遗憾的地方是她过于年轻,对人情世故没那么娴熟,吃了社会的亏。我还是那个观念,老油条是不会插手这种出力不讨好的案件的,但作为体制内需要成绩的年轻人,她没得选,硬着头皮都要上。各种先进和荣誉,晋升和表彰,不就是靠啃硬骨头挣来的么。
判决时,她唯一的倚仗就是不近人情的法律条文,在可能需要变通的情理方面,她也孤立无援。她还没有足够的时间去懂变通就惨遭屠戮,确实是一种悲哀。
最高检慰问王法官家属说明在法理层面她做的没错。
遗憾的地方是她过于年轻,对人情世故没那么娴熟,吃了社会的亏。我还是那个观念,老油条是不会插手这种出力不讨好的案件的,但作为体制内需要成绩的年轻人,她没得选,硬着头皮都要上。各种先进和荣誉,晋升和表彰,不就是靠啃硬骨头挣来的么。
判决时,她唯一的倚仗就是不近人情的法律条文,在可能需要变通的情理方面,她也孤立无援。她还没有足够的时间去懂变通就惨遭屠戮,确实是一种悲哀。
摸着良心做事就好了
你要知道老头是无责受害者,你法官不能说只给医药费就可以了吧?要说讹钱只为1万八的真没见过,毕竟医药费都好几千了,还有电瓶车损坏。你在街上扶个老人没几十万你走的了。
生活太优越,已经脱离底层人民群众了。所以才会做出如此两脚不着地判决。
到阴间好好做判官吧,别再出错了,再错就没出路了,人死变鬼,鬼死变甚?
不对啊 ! 一年四百件案什么样的情况应该都经历过。怎会不娴熟呢?
近四十的人还过于年轻?不要这么欺负大众了
换位思考。你被撞了还要自己掏一部分钱谁能接收
看似微笑,却是冷冰冰的
快40了还年轻?工作十多年了
这个女法官不懂得饱汉不知饿汉饥!
摸着良心做事吧,不然良心会痛,除非是已经没了良心!
意思是说从出院那天起,老人的身体痊愈了,可以正常上班了?出院带了一身伤病,后继的所有治疗费用可以一笔抹去?出院后所有的误工费营养费损失也一笔抹去,有可能因为生病而丢失工作的损失也不理就算了,但不能适当补偿一下?从人性的角度来看法律如此冷冰冰?那行吧,人家拖个伤病的身体也杀人来报怨人世间对他的不公(也许他已经欠债丢工作以后的生活无着落,因为五十多岁的人身体又不好,工作很难找),他就当以自己的命来警醒世人:这个判决法律就算公正,但没一点善良的人性(应该说自由裁量权落在没点善良人性的人手中,就是最大的不公平)
最高检为什么不把这个案件细枝末节公布,把这案子做成教材打消广大网友的疑虑呢?是因为没信心服众吗
前面交警判老汉无责,现在只要把老汉病案和CT片公开,王一半法官有没有枉法一目了然。
世界上有两种人,打过官司的,没打过官司的,没打过官司的闭嘴
可网上说她是立案庭的 立案庭的完全可以推脱的 不在工作范围内啊 接了审案庭的工作反而是违规的 说句难听的 她越权工作等于找死了 所以真的不要做违规越权的事情有生命危险的 兴许是能力不够兴许是经验不足 强行接下单子反而搞砸 搞的命都丢了 可惜啊
到现在都不公布老汉在医院的花费明细,病情到底到底多严重,若真的擦破皮之类的轻微伤,官方早就公布了
我绝不信她没搞灰收入
女强人不懂得人情事故,好多事法律是解决不了的
判决时,唯一的依仗就是法律条文?公序良俗呢?责任和担当呢?法律条文是显性的,而公序良俗和责任担当是正直公正法官的隐性素质。这不是对错的问题,是从始至终,追本溯源对司法人员素质的拷问。这些人合格吗?
现在来说只要医院没出示证明显示是老汉自己要求后面14天的住院 那么就是错判的 没有这些就证明不了被告方提供的是否公正 而没有公正的东西又怎么能做为判决呢
小编胡侃乱弹琴!她又不是刚入职的新人什么人情世故不懂?民事法官十年,一年审理结案四百多件,而且荣誉光环多多,说明她的工作经历阅历经验已非常丰富。事件发生后人们才发现如此简单明了的案子竟然审理成这样太不可思议,从判决结果看,很明显本案容入了个人主观意愿的成分。联想到十年间四千多个案件质量是否都有保障,这次报复杀人是个案的偶然事件,还是因为长期处于这种工作状态产生的必然结果就不得而知了。
依法把别人的矛盾转移到自己身上,这是一种什么精神?
善恶到头终有报!
不论做什么事,首先要有一颗善良之心,在这个基础上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倾向被伤者一方。
反正我不觉得值同情
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
长的跟福建收费站那女的有点像。
立案庭的本职工作是什么?
推翻医院29天的住院证明,依据的那条法律条款,是不是应该有更权威机构的证明才能推翻。
正所谓不与人同住,不知人家的棉被烂,正如农管哪知农民怎么干活!
在法律层面他就错了,法不外乎情。中国人首先说的是你要合情合理。合情合理的,就算不合法,你就要行使你的自由裁量权,该轻的轻该重的重。
正常人你父亲会说你坏话???
按交警办的全责办理案件,谁会跟她过不去。
这老头肯定有精神病,要不怎么会为了几千块杀人???多鉴定几次
我还是感觉用机器人代替公务员要快点落实,这样就真的能做到公平公正,也会少点这样的事出现
慰问就是态度,不能看成是支持
法理上伤势鉴定是由交警部门认定的!和医院诊断无关!
法律条文是有一定的空间的,这就是法官的意义。如果不是这样那机器人AI就可以代替法官了
别的不说,保险公司可不差这万把块
一年400多个案子,难道案子办的好不好与数量有关?
因为老头是个穷鬼,而法官的判决让穷鬼更穷,无力再上诉,所以穷鬼才选择和法官拼命,
交通法规的救死扶伤的原则去哪了???
最高检就应该死刑
公道自在人心!
交警大队民警说全责!保险公司愿意12000!你判9000!你判别人比保险公司还要少!人家判你王佳佳死刑!社会残酷无情!
关键是法条她也没利用好,没有正确的自由裁量[捂脸哭]
37岁还不通人情???太看不起公务员了
保险都愿意给12000,她只给9000,不懂人情世故,感觉还是社会阅历少了。
都没合情,合理哪里还合的上理?都一个人过了,还觉得他碰瓷,万一被撞死了,司机钱都不用给,因为没有家人收。
看来你自己太年轻,不经世事了。法理是不能脱离事实的,伤情事实都没挺清楚 认为伤情就是实际在医院的天数,这岂不是搅拌站一个?
法理上没错怎么会被杀呢?难道那个老汉就是一个亡命徒吗?
总结如下: 1、判决书合法合规,是不是合情合理则众人众议。 2、合法合规的判决很难获得上诉二审或再审来翻案。 3、法院审理以定分止争,化解矛盾为宗旨,并非绝对追求事件对错,或赔偿额的高低合理。 4、本事件显然未达到化解社会矛盾的目的。
没说到根本,法也有情,否则何来的谅解书、N~M年区间、认罪之说?难点在法情之间如何平衡。
我堂哥一警察他爸得病死了,单位也过来慰问
没有错但可是让人整死了!
说的再多,有一点我是真的不理解,明明人家愿意赔一万二了,你特么给判赔九千,为什么呀
你根据什么说她在出力不讨好?事出反常必有妖。
这个大爷是人民心目中的英雄
保险公司去慰问家属了吗?
照着判12000,无论双方满不满意,也都能接受。
说的有点道理
甲方撞伤乙方,法院起诉为什么第一个就要把保险公司作为被告?难道是保险公司撞的?法院把保险公司参与进去就是程序不合法!只有乙方告甲方审判完成,甲方把赔付的全额跟保险公司去理赔,这才是正常的司法程序,这样才不会因保险公司的强势让原告产生不公平的想法。
大千世界,万事万物!一切都是前有因,后才有果的!公道自在人心!
她要是行使自由裁量权多给6000元完美绝问题。
到现在那老汉的援助律师为什么不出来说句话,他应该最了解具体情况,难道他就是也一摆设吗?
对比一下贪污犯的死缓
看完通告,了解案情后,我认为她只是碰到了一个人渣,一个丧心病狂的人渣。这种人渣,谁遇到了都有可能倒霉。灭了他,留着污染环境。
是不懂人情世故,还是有意为之,谁知道呢?
阴阳怪气
条纹是死的,但人性应该温暖
慰问只是领导慰问同事,别过多解读
她尊重了法律吗?交警判凶手无责时,查人家住院信息,有14天没在医院,适合吗?这就是反法律行为!
我看见有个家伙说和公司打官司双方是平等的,这种人非蠢既坏。
没事,下辈子注意点啊
说的中肯
她还年轻,背书可以考上这个位置,但社会太复杂了
老油条是不会接这种案子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就行了。
都37岁了
这娘们也算平安着陆了,国家给了高规格的遗体告别仪式,基本上盖棺定论了。
中华复兴需要有人去付出!!
她就是看不起孤寡老头,一般轻微伤赔个五六万都有。
还是太年轻了,没吃透资本的险恶!最终误了自己!
为什么不能判15000?想过老人以后的生活吗
建议查一查这个律师
点评很到位
有因果关系!
。想不通。挂床是医院的事啊,怎会是病人的事呢?医院收钱啊,病人又不得好处。处罚也要医院啊?
人家说了不懂的人情世故,不及老油条,值得深思。
法,情,理,三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中国如此,国外也如此。法是前提,情、理是根本。离开了情与理,法就成了空中楼阁,虚无缥缈。所以优秀的司法工作者,既坚持法的原则,也适当兼顾情与理,这样的处理才能真正服众,也能使案件双方真正口服心服。
法律能讲人情世故吗?明显不能。人情世故的时候大家不配合,到走法律程序了,反而说人家不懂人情世故,真牛!
无论法官判决对不对,当事人都没有理由杀人,国家没有禁止它上诉,它只要有理有据,可以一直上诉到最高法,每个人都可能成为法官,每个法官都可能判决出错,上面有好几级法院都能纠错。这种肆意杀害法官的败类,只有那些跟它同样的无后反社会败类会支持它。这些反社会败类,都应该凌迟。
无聊。
什么叫不懂人情世故,保险愿意给12000,老汉要18000,你偏偏要判赔9000。这叫人情世故,两个字活该
这个社会就是人情世故,你只按照法律法规那不就是一刀切吗?就比如前段时间新闻,老人没饭吃,直接烧秸秆,进去半个月管吃管住,后来再烧人家派出所不管了。
自由裁判权太大
孩子,你写的驴唇不对马嘴,就别在这丢人现眼了,人都丢到姥姥家去了!
看这面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