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学区房”陷阱?镇江市消协:要将购房目的写入合同

扬子晚报 2024-08-14 15:00:53

扬子晚报网8月14日讯(通讯员陈红生记者万凌云)近年来,一些家长为了让孩子享受优质教育资源,不惜花高价购买“学区房”,尤其是“双学区”房。然而,“学区房”不只是一个地理位置的概念,要想进入心仪的学校上学,不仅需要满足就近原则,还需要满足户籍、入学资质等条件。一些消费者在购买“学区房”之后,没能上到中意的学校,想要退房几乎不可能。

暑假已经过了大半,镇江市消协提醒消费者,学区招生信息及“学区房”走势复杂多变,不同行业所提供信息有明显差别,购买“学区房”时,应将购房目的等项目写入合同。

首先,要提前核实入学相关政策。以购买“学区房”为主要目的的消费者,一定要提前向目标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核实相关政策、入学指标等真实情况,并认真核实出卖方对房屋的权利有无瑕疵等,从源头上规避买房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其次,要将“入学”这一目的写入合同。购买“学区房”时,要留心合同条款具体内容,一定要在合同中以书面形式约定如因卖房人违约,致使买房人购买“学区房”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买房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中介服务费等,切勿轻信口头声明或保证。

再者,要关注购买房屋的户口登记情况。购买“学区房”的消费者,如果有迁移户口的需求,还应要求卖方提供户口登记情况,确定卖家已经将原有户口从房产所在的地址中迁出,买家才能将家庭成员的户口迁入。同时在购买合同上增设相关条款,约定好户口迁出的时间及违约责任。

同期,要注意留存证据。在涉及交易关键问题的沟通过程中,可以通过录音、证据保全等形式保存相关证据。一旦发现违约风险、可能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时,应及时提起诉讼保全。

此外,镇江市消协还提醒房产中介公司,作为居间方,对于“学区房”在交易时,是否符合相关入学政策,负有专业的审查义务。如果消费者有证据证明中介公司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虚假宣传等行为导致权益受损的,中介公司同样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校对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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