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身边事#【夏季行动|未央分局依法处置3起网络谣言案件】打击整治网络谣

旺尚谈趣事 2024-08-13 21:49:04

#聊聊身边事# 【夏季行动 | 未央分局依法处置3起网络谣言案件】

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净化网络空间,营造良好网络生态环境,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扎实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依法查处3起网络谣言案。

典型案例

01

周某编造网络谣言案

近日,有网民为博人眼球、吸引流量,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有关黑河水库的不实信息。经公安机关与相关部门核实,确认违法行为人周某所发布信息系谣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依法给予周某行政处罚。

02

张某某编造网络谣言案

今日,有网民为泄私愤,编造有关交警执法的不实谣言。违法行为人张某某到案后,对自己发布谣言信息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依法给予张某某行政处罚。

03

王某某编造网络谣言案

近日,有网民为博人眼球、吸引流量,在某平台一则拍摄内容为交通事故的视频下发表评论称,本市某隧道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经核实,相关内容系谣言。

鉴于该谣言信息传播范围较小,未造成严重后果,目前,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依法责令王某某删除谣言信息,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网警提示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谨言慎行要牢记。对网上各类“博眼球”信息,广大网民要加强鉴别、识别,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者,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未央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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