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据高检网消息,山西省国资委原巡视员李宝文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审查起诉。日前,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对李宝文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4年1月16日,据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山西省国资委原巡视员李宝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4年7月11日,据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省国资委原巡视员李宝文被开除党籍。
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省国资委原巡视员李宝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宝文丧失党性原则,背弃职责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为他人在职务调整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由他人支付本人应支付的装修费用,借用管理服务对象大额钱款;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滥用职权,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李宝文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宝文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新黄河客户端综合:高检网、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