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没出庭,应判其败诉!”江苏,一男子骑自行车逆行,被交警拦下罚款20块,男子不服,认为他是沿着楼房旁的瓷砖路骑行,根本不能算道路,交警是乱罚款,一怒之下将市政府和交警告上法庭,还要求市长作为被告出庭! (来源:南京中院)
刘小川正在路上悠闲的骑着自行车,前面呼啸而来的一辆辆汽车,还有电动车从他身边擦身而过,刘小川只得紧贴着路边骑行。
“哎,小伙子,你停一下!”一名交警将刘小川拦下。
刘小川赶忙停下来,笑着对交警说道:“怎么啦,交警同志?”
交警指着前方滚滚而来的车流,对刘小川说道:“小伙子,你这样逆行多危险?前面全是车!”
“我贴着路边骑的,不碍事的!”刘小川笑着解释道。
交警一脸严肃说道:“你这样违反了交通法,现在要对你进行处罚!”
刘小川一脸愕然,对交警质问道:“不至于吧,交警同志,这路上也不是我一个人逆行吧?”
“再说了,我贴着路边的墙根骑的,这都是铺的瓷砖,算不上道路呀!”刘小川继续辩解道。
交警则表示,刘小川确实存在逆行的违法行为,就应当接受处罚,还现场给刘小川开了一张罚单,对他逆行罚款20块!
刘小川又气又怒,他本来就是一个较真的人,不争馒头争口气,他提起了行政复议。
令刘小川万万没想到的是,市政府驳回了刘小川的申诉!
刘小川顿时大怒,干脆将交警和市政府一起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对他的处罚。
刘小川还提出了一个特别要求,要求市长必须出庭应诉。
法庭上,刘小川与交警、市政府展开了激烈辩论。
1、刘小川认为,他骑行的路不能算“道路”,交警根本没有执法权。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以及单位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例如公共停车场、广场等公共场所也属此列。
刘小川表示,他骑行的“路”是机动车道与旁边楼房连接部位,与铺沥青的路面不同,铺的是瓷砖,这种瓷砖路不属于机动车道,算不上“道路”。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条规定,交警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也就是说,交警对这条瓷砖路没有执法权,对他处罚没有依据。
与此同时,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条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
刘小川认为市政府作为被告,负责人市长理所应当出庭应诉,其未出庭属于违法行为,应当以缺席判决其败诉!
2、交警及市政府则认为刘小川处罚没有不当。
交警认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5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刘小川在骑行时,没有按照靠右行驶的方向前进,而是一直在逆行,根据交警的执法记录仪显示,其交通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交警认为,依照上述法律对其进行处罚,依法得当,没有不妥,不应该撤销。
3、法院该如何审理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的关键有两点,一是瓷砖路到底属不属于交警可以执法的道路?二是市长未出庭是否合法?
法院认为,刘小川逆行的这段瓷砖路,可以供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属于“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可以认定属于《交通安全法》规定里的“道路”。
因此,交警对此路段有执法权,刘小川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交警对刘小川的行政处罚并无不当。
至于市长未出庭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应当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行政机关印章或者由该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字认可。
法院表示,虽然市长未能出庭,但已经提交了情况说明,而且委托了分管副职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并无不当。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刘小川的诉讼请求。
虽然刘小川败诉,但通过这次诉讼,他也理解了法律法规的意义,充分理解了逆行带来的危害,不管怎样,逆行对于我们交通参与者来说,都是一个极其危险的行为。
对于此案,大家怎么看?
逆行,是对于机动车道来说的。铺瓷砖的部分部分是公共道路,但不是机动车道,在上面通过,不符合逆行。
自行车还有逆行一说啊!人是不是也有逆行啊!要不要也对行人逆行罚款啊!
这个城市挺有钱,大马路上铺瓷砖。
那开汽车上人行道就不算逆行喽,因为不是机动车道😸😸😸
正解 : 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都不得逆行,被查处可罚款,有机动车驾照的可能被扣分。如果去同方向、同侧不远的地方,可下车推行,不骑行、推着走不算逆行。我怎么知道?被交警教育过,因为态度好,没处罚。分享给大家。
逆行走路,罚5元!
“何谓中庸?若法律缺失儒家思想的指导与平衡,可能会无限制地寻找各种理由来对民众的日常生活、居住及出行设置障碍。”
逆行危害大,贴人行道逆行对行人危害更大。
如果道路上缺了一块砖拌倒人受伤?可不可以问交通局负责?
有的鸡蛋里挑骨头之嫌。
那行人也算逆行是不是都得罚款?70岁以上的我看他们就不敢管
自行逆行也罚款,什么时候蚂蚁逆行也罚款你就最牛
处警告就行了,没必要罚款!被告上法庭定自找的!
这算啥,我开车去超市停车场买瓶水,两分钟都被贴牌,几乎就是我一转身交警就上来发短信警告,拍照,上传,贴单,行云流水。贴完牌,我短信还没收到。最后还要我自己证明停车没超过五分钟。
下次要求省委书记出庭
坚定支持平民小伙
自行车回家必须顺时针绕楼一周,听之任之的后果是,只要你是人,我就敢罚,斑马线会划到你客厅。
这人有病,还起诉市长,,这种事市长必须应诉吗,可笑,如果是市长没必要当“市长”了,每天都去法院上班应诉吧。
人员出行逆行该怎么处理,希望警察同志处理一下
自行车在人行道上推行不算逆行,骑行算逆行。如果距离短就推一下吧,否则有些地方就太麻烦了。
就差一份任务……😂😂😂
路狗咬路人,瞅你不顺眼了。
交警现在这个词似乎不是褒义词了。
该市交警可以去景区公园内执法了
不是所有的道路都有逆行这一说(多数小道是没有的),也不是所有小道都归交警管理。你见过没机动车的小道有交警指挥啊!
扯蛋,对老百姓随时随地上纲上线
什么安全不全都是钱的错
骑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人行道属于公共通行场所,所以交警对正在骑行的自行车有执法权,但对推行的自行车甚至摩托车和停放在人行道上的小汽车没有执法权。人行道上停放自行车摩托车小汽车的执法权在城管。
吹毛求疵
35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靠右侧通行,没有说行人。所以不要把行人逆行拿来当例子!从基本规范来说,自行车撞人一样会受伤,当然不支持逆行
中国沈阳交警明确规定,自行车骑行没有正逆行之说。
2000年的时候在深圳红岭路非机动车道骑自行车逆行被罚过50元,并且要求去指定银行交罚款。
交警想钱想疯了!
这篇文章纯粹的杜撰。连最起码的行政复议程序都不知道,还在这里普法?
如果你开着机动车,撞上了非机运车道上逆行的自行车,交会告诉你,非机动车道上的行人和非机动车不存在逆行的说法的!
以卵击石,还把大人捎着,不判你妨碍公务就不错了,醒醒吧
城市化进程得有60以上了,右行的规则好像很多人不懂。有那啥混子也别怼,规则你改变不了!
走路有没有逆行
刘小川骑自行车的路即马路边上面于楼房连接处怎么也算不上道路,按理说不存在什么递行一说。
这有啥不服的?逆行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有多大成年人应该懂。
应取缔交警罚款功能
人行道没有逆行之说
人家交警本来是提醒他这样危险的,是为他好,但是不认错还狡辩,这是没危险意识,这次罚款的,20块也不多,却可以涨记性,说不定还能救命!
行人逆行应该不算违法,特别是夜晚在道路上步行,在逆行的情况下更安全。
行人反向行走,也应算逆行吗?
一个自行车问题,就要求市长出庭,也是够奇葩的,看来也不是个好人,要是撞到人还得怪别人不注意了
当然算逆行了,你推着自行车走没事,你非要骑着,对行人有一定危险性,不罚你罚谁
我也以为不支持在人行道上骑自行车,这个不符合交通规则,
行政机关代表人未出庭不是行政处罚是否正确的评判标准
小车走人行道是否违法违规?
逆行,罚丫的
立法!能走人的都圈起来了,有钱就可以肆意违法违章,一对夫妻,男女的违法违章年结!男的1万6.女的8千了难!
别说逆行不逆行的,交警吃饱撑得啊!这个要问未出庭那位是不是压什么任务了[哭笑不得]
是哪个城市?法院居然敢受理。
支持交警!
交警罚的没毛病,玛德有些人有个车,那都想去,哪都敢去!逆行简直家常便饭!
杠精
中国人左右不分,我国是右舵通行制度,该怎么走靠自觉,不自觉就需要能让他自觉的人出手惩治
5至50元?还没见过罚款5元的,起步20元。
你妈自行车还逆行罚款?
胡搅蛮缠加浪费司法资源
胡说八道,与市政府何干?
过度执法!
你接着编
不知道有代理人及律师吗。乱带节奏
你还告了市长肯定会用一万条理由说你是逆行的
你在店门口骑车当然算逆行,这个归市政府管理,如果你摔倒了要赔偿那你找店老板,这个不归市政府,属于门前三包[抠鼻]
现在是行人十字路口左拐过马路就要求过两遍,不能逆行
河北小男孩随父骑行被压,交警说未交付不属于道路,这里处罚时连瓷砖地都属于道路了。
大量自行车逆行 收集证据 告交警不作为
这个不怪交警,是专家制定的。
没三要素的都是假的,或者翻老事情来说。。。这个没时间。
贴瓷砖的路应该是商铺门口,超出了非机动车道,实际不算公共道路了,至于市长应诉,还不是随他说
机动车?自行车?傻傻分不清楚
你在瓷砖上逆行,如果这时候出现顺行的自行车,人家让你的时候是不是就跑到机动车上去了?
紧邻墙壁的瓷砖路是供人行和非机动车行走的,应该对方向性没有明确规定的吧?
别较真,那法院能判你赢。
乱篇不是真实
好像有些国家规定行人与车辆是逆向的。这样便于行人发现车辆的动向,尤其是不可预见的动向。
脑子抽筋的,废了
这叫道路经济,必须大力发展′[晕]
穷苦人为难穷苦人
扛着走
天真,能走人的都算路,都归交警管
行人逆行罚不?其实行人逆行比正常行走还安全
那行人也是逆行
严查市政,严查交警,严查法院
只有直走没有回头路?回头就是逆行?
谁来说说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定义?
这是强行的安排啊,骑自行车的人也可怜,很多城市都没有自行车道,抬到坎坎上走还逆行,真是奇葩。
催毛求刺,这种人无语😑😑😑
参照男孩被撞身亡的案列,这个不归交警管而应该由刑警负责,因为他骑行的地方不是公路。
你要是推着车就算行人了 就不算你逆行了
法规没说清楚!可以逆推,不可以逆骑。不过一般没啥大事,没人管!
闲的什么玩意儿
交警为什么不管共享单车(准确的说应该叫租赁单车)侵占人行道停放,
前几年城市为了搞什么文明城市也是抓电动车逆行,我刚经过一个村口被拦下说我逆行,要求我右走,这个村口左边不到5米是菜市场,前面是大马路,从右边走要绕一大圈近一公里还要等两个红绿灯,我当场就怼他,那村民去买菜是不是也要右走?还是说这个村的村民可以左走而我不可以左走?最后他说,那你慢慢开过去吧!
如果门前的瓷砖路都能“逆行”的话,那么所有骑电瓶车、自行车、玩具车的都将被罚款,因为没有不“逆行”的,而把机动车停在上面的,不仅要罚款,还可以以危害公共安区全部拘留[笑着哭]
我们这边沿河大道两个红绿灯距离1公里,中间有两个口能到,但是过不了马路,必须绕红绿灯掉头。骑自行车和电车的谁愿意绕那么远,交警没事还喜欢在路口抓逆行。如果交管真想解决问题,可以搞个非机动车过路天桥,或者更简单,把路这侧的非机动车道中间一分为二变成双向车道(这种做法,其他道路也是有的)
解释权在我这!